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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帅丨解析“响水3.21大爆炸”调查报告---报告背后的真相!

李帅 46危废 202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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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1月15日晚间新闻发布了“响水3.21大爆炸”的调查报告,将事件的真相告知大众,并给予了众多行政管理人员、中介机构人员和主体责任人员等人员责任认定的建议,我是慢慢地将这篇调查报告看完的,里面有很多信息值得回味,通篇调查报告是基于事实、实验分析、科学推断等基础上面完成的,客观公正地给这次事故下了结论,最终的结果得到了公众的认可以及党政组织的拥护,对于调查报告内反应出的真相,我觉得有必要跟大家分享一下。

在“响水3.21大爆炸”刚发生的那几天里,我曾经写过一篇文章——3.21响水化工厂爆炸启示录,里面呈现了一些我的专业分析,以及对于此次事件的判断,当时我就认为这是一次主体责任事故,事故的原因很有可能是因为危废超期贮存引起的,这次调查报告的结论也印证了我的判断。

关于调查报告的事件发生原因认定

查报告中明确告诉我们,此次爆炸的原因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根据之前天津港大爆炸的调查报告得知,两期事故的起因都是由于危险化学品的自燃,响水大爆炸的罪魁祸首是“黄料”——粗混二硝基苯,天津港大爆炸是“硝化棉”——纤维素硝酸酯,都是因为温度超过40℃后加速分解并自燃引起的,从现场的方位布置图能看出现场有氢气罐存在,贮存了大量的氢气,从而引起一波一波的爆炸冲击波,天津港大爆炸也是存在类似的问题,两个爆炸事故其实从起因到结果都是出奇的相似,两者之间也就相隔了三年多。

调查报告里对于事发原因的实验分析、视频分析已经非常全面了,专家组和调查组还专门对于此类物质做了模拟性实验,从而验证报告中认定的结论,可以说是非常严谨了,这个结果是完全真实的。

对于此次事故发生的原因我不想过多的表述,但是对于调查报告中体现的一些问题,尤其是这个原因形成的过程,是非常值得探讨和深思的。

危废为什么会长期贮存,为什么被隐瞒

调查报告中分别对于涉事企业、中介机构、主管部门、政府机构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和责任认定,但是我要说的是这个“黄料”为什么会堂而皇之的在仓库里面躺了七年,大家已经熟视无睹了,它始终存在在那里,曾经一部分被偷偷地掩埋,但是最终被挖出,一部分静悄悄地换了一个名目委托给危废单位处置,还好没有出大事,如果黄料在危废处置单位内爆炸或者自燃,那么这个危废处置单位就会背上一个安全责任事故,它是受害者但是它没办法洗脱罪名,只能自认倒霉,因为危废进了你的门就是你的事情,如果存在事先未告知的情形,也只能走民事起诉不能摆脱自身的安全事故责任,目前国内的法律就是这样,有现成的判例可以参考。

天嘉宜公司真是一个无知无畏的黑天鹅,它最大的问题是刻意隐瞒黄料的存在、刻意隐瞒自己的产废工艺、刻意隐瞒自身的危险性,产废单位对于产废工艺、废物类型、废物数量等信息肯定是最熟悉的,每个产废企业都有如实申报产废情况的义务,在法律法规以及部门规章中屡有规定,可是天嘉宜公司就是对任何法律规章置之不理,依旧我行我素,自建处置设施、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等,这几年没少折腾,为了处置这些危废做了不少工作,可惜没有做对一件事情,最开始它的目的就是有问题的,它首先考虑到的是隐瞒和违规处理,而没有正视问题合理解决危废处置的问题。
那么大家肯定要问了,为什么要刻意隐瞒黄料等危废的存在,我认为主要有几点原因。① 从它自身考虑,隐瞒黄料的初衷实际上是为了企业的生存,从诸多细节上面可以看出,如果它如实上报工艺方案、如实做环评、如实做安评、如实做固废专项论证、如实做复产报告,那么企业还能存在吗?结果是它不敢说实话,它无法正面自己的原罪;② 从园区地方政府考虑,黄料的存在肯定是一个众所周知的秘密,园区要保增长要效益要产值,所以就带病运行,边生产边治理,还是安全责任意识淡薄(从年度工作报告、工作会议纪要中未体现安全议题等情况中可以看出),谁都没有想到会有这么大的轰动效应,会把整个响水县的经济毁掉(该园区的经济总量占全县的80%以上);③ 从主管部门考虑,由于天嘉宜公司危废的问题是个综合性的复杂问题,涉及到生态环境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部门、规划部门等诸多部门,所以在复产阶段它的问题要到县常委会讨论才行,已经到了县级执政的最高级别,正常的主体管理者应该是园区管委会,园区管委会又和这些主管部门是平级单位,大家又都受到县委书记的领导,要领会领导的指示精神,要尊重大局、要符合党性,要为了群众富足安定的最终归宿考虑问题,大家的想法多了、维度多了,自然没办法把目光集中在项目本身上面了,要讲政治讲大局,该企业是需要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安全生产法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申领办法都有详细的规定和约束,可是企业就是不遵守,到最后连安全生产许可证都懒得领了,可是还是会复产,多可笑。从上述的原因大家就明白了,天嘉宜公司为什么会去隐瞒,从这些原因的分析中,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习总书记的教导——提高执法能力,切忌任性执法、野蛮执法,要做到违法必究就必须要敬畏法律尊重法律,依法治国的核心就是敬畏和尊重,以身试法的党员干部、企事业单位、劳动人员等等都要受到惩罚,无一例外。

目前国内有太多地方任性执法、盲目执法,导致企业任性,不尊重法律,让企业和公民遵纪守法,党员干部政府机构就要以身作则,不能以身试法,更不能有意隐瞒包庇,最终会造成无法挽回的恶果。

中介机构所扮演的角色

在调查报告中对于中介机构的描写有浓重的一笔,这里的中介机构指的是环评机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论证报告》编写机构、《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编写机构、安评机构、其他工作机构。时间点还是要先推移到2017年7月(虽然天嘉宜公司是2007年就成立的,但是对于环评重大改动还是在2017年),对于项目重大变更的问题,环评机构肯定知道,为什么避重就轻,而且盐城市环保局还完全按照报告的意见给予了验收,我认为是环评机构有意回避,从而造成了审批和验收走形式,环保部门的技术人员尤其是基层环保部门人员极少有人理解产废工艺,目前国内的公务员和政府人员对于专业实际上来说,还是相对薄弱的,发现不了技术问题,也就称不上怎么解决问题了。江苏省环科院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为天嘉宜公司编制《环保设施效能评估及复产整治报告》,对于这个复产报告有别于其他的报告,这个是江苏省生态环境厅专门为了中央督察组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摸排分析后制定的“化工园区全面停产整治”的合格标准,在国内也尚属首例,它的针对性更强、指导性更强。然而,编制该报告的单位也出现纰漏,“未对旧固废库内的危险废物种类、成份、来源及贮存时间进行查验,出具的报告与事实严重不符,导致天嘉宜公司在没有满足环保条件的情况下复产”(引自调查报告内容)。最终,这个限制事故发生的最后一道屏障也被攻破了,天嘉宜公司就这样被描述成为一个具备了复产条件的合格公司,报告的编制单位真的不想搞清楚复产条件与实际情况是否相符吗?很多疑问又一次敲打到我们的心灵深处了,我认为这个复产报告的编制和验收应该都是被剧本化了,至于最终的结果其实在报告编写之前就已经知道了,既然是公认的事实,我们为什么要怕呢,到复产报告的阶段其实中介机构没有明确地告知企业它会产生的影响,哪怕是私下里友情提示也好,大家都是在明哲保身。其实,中介机构的角色其实比较难演,肯定是废了一番周折花了很大的心思,我觉得中介机构在接这个案子的时候就应该对自己定好位置,事实肯定要如实相告,对于查验出来的问题也应该如实记录,最重要的是要将可能发生的后果如实相告,毕竟之前有了一次天津港大爆炸的经验,还有一种可能性就是天嘉宜从头到尾都在隐瞒,中介机构无法突破,但是调查报告中已经详细描述了旧固废仓库贮存废物的事实是中介机构了解的,再一次说明了中介机构的人员对于危险废物和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认识不够,安全意识淡薄,对于基层尤其是一线工作场景和工作物品接触较少,缺乏安全隐患和危机意识,这个才是中介机构在处理这个问题上面有瑕疵的根源。事故没有出的时候一切都是和平有序正常的,事故一旦出了,谁都救不了中介机构,没有那个领导会领你的情。对于安全评价机构、设计施工监理机构等调查报告中描述较少,主要就是检查不全面、不深入、评价报告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的常规表达,从这个方面可以看出,这个事故的发生还是侧重在安全管理、环保管理方面,其他的问题都不是主要问题。

有关部门都做了什么

在调查报告中对于地方党委政府主要问题的描述中最醒目,就是响水县、盐城市委市政府2018年全年没有专题研究过安全生产工作,除分管安全生产的市领导外,市委书记、市长和其他班子成员都没有提及安全生产、市委常委会也没有执行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的规定,从这个方面可以看出中央的政策中央的精神并没有下沉到基层,地市一级都没有下沉到,盐城市的沿海地区基本上每个县都有化工集中区,是一个化工重污染行业比较集中的地区,安全风险的集中度也是非常高的,当地政府领导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基本疏忽,只能说当地官场没有好好学习党的精神、党的纲领、党的路线,更没有坚定地贯彻执行。

对于应急管理部门来说,应该监督企业建立安全双体系,尤其是这种安全风险极大的项目,为什么在2016年~2018年连续三年未将构成一级重大危险源的天嘉宜公司列入年度执法检查计划,让这个重大危险源静悄悄地躲过了检查。对于企业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应该全面落实安全双体系,也就是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企业不建立、主管部门不监督、日常监管形式主义,尤其是在复产过程中,专家组已经查出了89项事故隐患,在部分尚未完成整改的情况下,安全主管部门违反原则签字同意复产,盐城市应急管理局也没有做好督促指导隐患整改工作,对于应急管理局来说,最主要的职能就是监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自己主动放水就会导致企业为所欲为,全然不顾任何法律法规的限制,依旧疯狂地无证驾驶。对于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细节问题在调查报告中没有具体涉及到,估计有一些不方便说出来的隐痛,这次调查报告的主要矛盾是集中在复产环节上面的,一切的矛盾点和问题点也是围绕着复产环节展开的,江苏省政府关于违规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停产整顿并设定复产条件的举措是正确的,但在具体执行的过程中出现纰漏,让一个这么大的问题企业通过了复产考核,但是大家要有这么一个意识,天嘉宜公司是必须领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也就是说它是具有主管部门并经过审批取证的单位,对于领证单位的主管单位以及评估要求都是有详细地规定的,所以这篇调查报告在弱化这方面的内容,强化复产阶段的问题,所以才会有爆炸之后不久两个部门同时发函互相打架的情况,纠结的核心点就在于从那个源头开始讲这个故事,最终调查报告还是从复产阶段开始讲起,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问题也就被弱化了。对于当地环境部门来说,主要关注点集中在两个方面,第一是违法长期贮存和处置硝化废料的严重违法行为失察,第二是复产阶段验收把关不严,对于黄料的问题,在2018年4月份江苏省原环保厅第四专员就交办给响水县环保局了,但是响水县环保局未严格按照程序办理,没有进行检测鉴定,仅以“储存危险废物未采取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防护措施”对企业罚款3万元草草结案了,后续也没有继续及时跟踪督办,致使问题一直存在并没有完全解决,处理这个问题的时候走形式,并不是想解决问题。硝化废料的危害肯定是生态环境部门没有预料到的,知道它的存在,但是不知道它的危害,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是作为市政府明确的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等进行监督管理的部门,这次也就吃了这个亏,撞到枪口上面了,其他地市生态环境部门好像都没有这个职能,对于危险化学品的管控尤其是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控一直以来就是多方部门共同管理的领域,一个部门是不可能对全过程进行监管的(详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硝化废料是不是危险化学品还要经过详细的鉴定才能确认,总之它肯定是危废,生态环境部门是难咎其责了。回过头来我们再聊聊这个复产21条,2018年6月19日原江苏省环保厅制定了企业复产的21条要求(详见《江苏省沿海化工园区企业复产环保要求》),其中明确贮存期超过半年的固体废物必须清理完毕,并“报省环保厅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但是不久之后的7月12日风向一转,又发文提出“企业复产不再依赖于环保部门的核查、验收等程序,取决于排污者自身整治达标情况;排污者完成整改任务的,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和整改信息社会公开情况,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决定自排污者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之日起解除”,这个就是朝令夕改,既然有那么严格的21条,到执行和监督环节却缩手缩脚了。

结束语

3.21响水大爆炸已经过去很久了,但留下了直径几十米的大坑、响水生态化工园区的撤销、所有工厂的停工等等情况还在继续,响水的支柱性产业就这样灰飞烟灭了,大批次的人员从响水撤离,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洗牌,响水县以后何去何从还不得而知,估计只能搞农业了。

有几点想法还是想再说一下:1、事故后还是反映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不健全、人才保障不足,缺乏有力的专职监管机构和专业执法队伍,专业监管能力不足问题非常突出(这些话跟天津大爆炸的一模一样),江苏省作为全国经济排名第二的省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专业人员配比仅为40.4%,更不要说其他省份了,估计没有一个省份比它多,而国家的标准是75%(又是一个空头指标),专业人员的匮乏也是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化工行业和安全管理方向的工作一直以来都是高风险、低收益的工种,工作环境、薪资待遇都不尽如人意,如果要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改革和力量建设,人才体系的建立,丰厚的工作收益等实际问题必须要解决,否则都是空谈。2、违法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事件层出不穷,国家是从2016年才开始开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工作的,以前基本上全国都是一部糊涂账,解决超期贮存危险废物的办法就是要有可以接收处置它们的单位,能够有效合理地处置掉这些隐患,现在国家大力发展环保行业,对于危废处置能力方面已经有了很大的提升,我认为超期贮存的问题以后肯定不是主要问题,主要问题是要说清楚贮存的是什么,危险特性、物质类型等关键信息一定要表达准确,否则,没有危废处置单位能够处置。3、关于未批先建和补办手续的问题还是尤为突出,在国家三令五申的情况下,天嘉宜公司还是可以未批先建和补办手续,由于之前国家加速发展,手续办理都是滞后的,可以说没有哪家企业是手续完备后才开工的,都是之后补办的手续,天嘉宜公司后台还是很硬的,在诸多手续的办理中都享受了超国民待遇,为了他们家的复产工作,县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组织多部门短时间内集中签署意见让它复产验收通过,在有部门持保留意见,未完成相关隐患整改的情况下,还是同意天嘉宜公司恢复生产,这需要领导有多大的勇气和敢于担当的精神啊,顶住这么大压力给与了这个公司绿色通道,可是带来的却是大爆炸和全县的经济衰退,全县人民、那些爆炸中无辜伤亡的人、那些倒闭的企业主都要为他这份勇气承受这么严重的后果,县常委会这样合适吗。所以说国家对于项目未批先建和补办手续的问题提出整治是非常正确的,核心就是依法治国,要有法治精神,响水县一定还是停留在人治的观念里。4、对于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一直以来就是比较头疼的问题,多头管理情况比较严重,突出的问题就是产废单位三缄其口,说不清楚自己家里面的东西,这个真的很无奈,自己说不清楚就委托给处置单位处理,处置单位发生安全事故的几率就非常高,对于产废单位来说,危废只要拉走了它就没有责任了,这种观念是错误的,新的“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里面就明确了各方面的责任,最重要的就是源头管控,只有把握住了源头,后面的环节才好控制,对于产废单位的源头控制一直是一个比较头痛的问题,处置单位一直都是比较弱势的群体,源头管控不好处置单位肯定要背黑锅,现在这种事情层出不穷,危废处置单位内中毒事故、爆燃事故等等都是由于产废单位源头管控出问题引起的。

李帅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五日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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