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春季守护行动丨无证驾驶无牌车肇事逃逸,民警抽丝剥茧终破获

河源交警 2023-08-09


热文推荐:河源交警开展交通志愿者文明交通劝导服务培训

驾车行驶在路上

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

应该怎样做?

保护现场、救助伤者、及时报警

等待交警部门处理

可有些人一看出了事

心里害怕就决定溜之大吉



近日

一男子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撞人后

趁着无人注意的情况下

弃车而逃

案发后

源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

迅速出动,排除万难,全力侦破

成功抓获肇事逃逸嫌疑人




2023年3月2日19时许,源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接到报警,在源城区源南镇双下路口发生一起三轮摩托车与行人发生碰撞的交通事故,事故现场有人受伤。接到报警后,办案民警驾驶警车迅速到达事故现场,经了解,肇事司机看到救护车救治伤员后趁夜色逃离现场。



为尽快找到肇事者,事故现场勘查完毕后,源城公安分局交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进行调查,办案民警首先对周边商户、居民展开走访,沿路寻找目击证人,由于事发晚上,周边居民只依稀看到事故发生经过,未看清肇事者样貌。


3月4日下午,民警通过监控视频追踪、分析甄别、现场勘验比对、走访寻找线索等多方面调查,经过抽丝剥茧,很快锁定肇事嫌疑人刘某。



3月5日至8日,根据调查线索,专案组对嫌疑人住所、经常出入场所进行蹲点调查,未发现嫌疑人踪影。3月10日,组织民警辅警前往刘某户籍所在地进行调查未发现嫌疑人踪迹。


3月11日,专案组联合市局情指中心,通过大数据对案发现场周边监控视频进行精准排查,于上午锁定嫌疑人刘某的行踪,并成功将其抓捕归案。


目前,刘某因准驾车型不符、肇事逃逸等违法行为被行政拘留20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河源公安交警提示

驾车时应做到车有牌、人有证

如果行车途中不慎发生事故

应及时报警,救助伤者

主动接受调查

千万不要逃离现场

肇事逃逸只能加重后果




肇事逃逸的成本你清楚吗?


1.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二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责任。

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承担全部责任。


2.保险不赔付


《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第四条第八款: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保险车辆或者遗弃保险车辆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3.交通肇事后逃逸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采写| 陈文辉
编辑| 吴心怡
校对| 张汉青
审核| 郑婷影、罗莉娟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