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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经国会判死刑说起

2017-04-10 伊布 伊布拉希

从明经国会判死刑说起

文/伊布


就在泸州少年赵鑫离奇坠亡真相还如天朝的雾霾让人云里雾里之际,江西赣州抗强拆老农明经国近日由原定的"故意伤害"改为"故意杀人"被有关部门逮捕。稍微有点语文基础和法律常识的人都清楚"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这意味着不出意外,按照过往天朝处理此类案例的惯例,明经国老人将被判处极刑死刑立即执行。就算顾及社会舆论压力,减判个死缓乃是大吉。


消息出来,因赵案的掩盖,引起的网络舆论不大。但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明经国被正式判处极刑的消息公布后,届时将会引起巨大社会反响,全国各地网民又将掀起一股声援浪潮。然并卵,B政不会低下半寸高傲的头颅。在B政面前,D大于法,所谓的民意只是小小蚂蚁。


直叹息年年岁岁花木相似,岁岁年年B政相同。遂想起去年贾敬龙案,2013年夏俊峰案,最高法院无不顶着全国人民声浪滔天枪下留人之呼吁,权衡捅治利益,最后还是冷血地判处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回望明经国案。谁也不会想到这么一个伤人致死之后还面带慈祥和谐可亲的邻家大叔会去故意杀人。经调查证实,参考房屋一边已被拆掉的照片,老汉是在政府未与其达成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进行强拆,而一气之下抡起镰铲朝乡人大主任拍去的。伊布认为,明老故意伤害的罪名还是多少存在的,至于今改故意杀人批捕,就明显枉过。



早上还跟网友顺带聊起被真相被坠亡的赵鑫案。这两起案事,表面上是公///权力笑到了最后。但殊不知其实没有胜利者,而且最失败的就是所谓的人民政府。案事如此处理,只会催生暴力,给社会造成更不安定因素。像明经国案,他如果知道会判处死刑,现在肯定后悔当初怎么不多拍死一个甚至几个,拍一个是死,拍几个也是死,死一个保本,死两个即赚。至于赵鑫一案,在被真相被坠亡之后,相信随时间的推移,人们会慢慢淡忘此事,但政府的公信力和执政智商再一次被人民踩进水底。对赵鑫的家人来说,虽然可能会与雷///洋一案,得到一笔不菲的赔偿,但他们余生将在憋屈中度过,并且谁也不能保证其不报复社会和暴打儿子致死的校霸和家属。作恶多端手段残暴的校霸虽然躲过此劫,但他们一生将活在担心恐惧忓悔之中。人在做,天不一定在看,但赵鑫的冤灵和家属一定在看。


在法治沦丧公权力肆无忌惮摧毁人民财产和公民生命与尊严的今天,没一个人是安全的。这也是社会有志之士和民运圈一直呼吁国家走民///主自///由法///治宪///政道路的原因。试想,在国家实现民///主宪///政之后,立法、行政、司法三权///独立。公权力被牢牢制约与监督。公民享有真正的政治权力,可以自由言论、结社、游行、示威、集会。财产私有。政府和人民都得遵守法律。军队国有。最特别的,老百姓甚至可以拥有枪支。这不美国法律就坚决保证人民持枪的权利。允许持枪固然会造成很多刑事案件,但是和刑事凶杀案相比,暴政更让人恐怖。正如一个美国人所说 “我也希望永远不要去用这些枪。但是你应该知道,枪不是一种工具,枪是一种权利。”公民普遍有持枪的权利,这意味着任何人、任何组织包括政府和军警都没有垄断使用暴力的特权。从而从机制上铲除Z制与B政。


联想到实际,试想在明经国们都持有枪支的情况下,政府及开发商还敢去冒死强拆?还有此次为赵鑫上街呐喊真相的人民群众,倘人人有枪,政府还敢调动军警强制驱赶镇丫?当然我现所言还有些理想,首先要争取的还是选///票。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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