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帖链接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杨安队督导板芙镇疫情防控工作■板芙一小区人员进出管理松散,镇长暗访发现…■疫情不灭,我们不退——板芙公安风雨中坚守在防疫第一线……■以更实举措做好疫情防控!中山将集中开展新一轮社区大排查■隔离疫情,不隔离爱——板芙疾控人员完整的一天本文来源:板芙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如若转载请注来源:板芙发布微信号:banfufabu必看!板芙企业复工备案需要准备这些材料
板芙镇关于推进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省、市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要求,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扩散蔓延,夯实企业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经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对2月10日及以后复工复产企业实施备案管理制度,推进我镇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尽量安排在3月1日之后逐步复工
鉴于目前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企业尽量安排在3月1日之后逐步复工。企业必须根据疫情发展形势做好研判,尽量延后复工时间,只有准备充分、措施到位的企业才能复工。
二、企业复工条件
除粤府明电〔2020〕6号文第一条明确的企业类型外,2月9日24时后至市疫情一级响应解除前企业申请复工,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防控机制到位。企业要明确疫情防控的内部责任机制,建立疫情防控管理体系,明确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的工作职责,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和复工生产实施方案。按照板芙镇《关于落实设置隔离场所等“四有”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要求落实有关措施。
(二)员工排查到位。企业要加强返岗返工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规劝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留在当地暂不返回中山复工。对来自或者去过疫情重点地区或有密切接触史的员工建立“一人一档”,确保其隔离观察14天并经体温测量正常后方可上岗。
(三)设施物资到位。企业要准备必需的防控物资,做好口罩、测温仪、消毒水等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企业要落实隔离场所,有集体宿舍的企业,要设置临时隔离场所,安排相对独立房间作为疫情发生地返岗人员临时隔离场所;不具备条件的企业,要督促员工居家隔离或到各镇区指定酒店、场所进行隔离医学观察14天。
(四)内部管理到位。企业要实施封闭管理,减少员工与外界接触。生产性岗位员工禁止外出,其余人员限制出入及与生产性岗位员工的交叉接触,禁止外来人员进入厂区、生活区。做好场地的通风、消毒和卫生管理及隔离区管控。员工必须佩戴口罩上岗。设立企业测温点,每日监测员工身体状况并按规定上报情况。加强职工食堂卫生管理,员工分开、分时段用餐,有食堂的集中供餐,独立分餐;没有食堂的,集中订餐,独立分餐,尽量避免员工集聚用餐。按照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引要求,建立和落实复工上岗前个人防护知识全员培训制度。
三、企业执行复工备案管理制度
拟复工企业在具备上述条件的情况下,须至少提前2日准备好复工备案表、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疫情防控方案、企业员工个人信息登记表、个人健康监测表、防控物资统计表(样式见附件)报下列行业主管部门。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仅受理线上提交申请,无须到镇政府提交书面资料,线上提交方式为扫码提交资料,并将电子版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复工备案表和企业复工疫情防控承诺书请提供盖章扫描版),纸质版盖章签名后待实地检查时一并提交。镇加强企业安全有序复工管理专项工作组经初审和实地检查后出具复工备案复核意见,批准同意的企业方可复工。
工业企业和批发、零售企业向镇经信局提交备案申请(联系电话:86501418、 86512211邮箱:bfzjxj@126.com)
房地产和建筑业向住建局提交备案申请(联系电话:86501596 邮箱:bfzjj86501596@163.com)
驾校、机动车维修企业以及交通项目施工单位等交通运输行业向交通分局提交备案申请(联系电话:86501531 邮箱:bfjtfj@163.com)
景区、住宿、网吧和娱乐场所向宣传文体服务中心提交备案申请(联系电话:86509100 邮箱:623422329@qq.com)
四、严格落实复工企业的防控主体责任
各企业须切实承担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复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复工后加强日常管理,合理安排生产计划和人员防护,强化安全生产。发现疑似病例的应当立即报告,采取隔离防护等相应措施,坚决杜绝出现疫情不报、漏报、处置不及时等情况发生。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接受政府检查。不满足“四个到位”条件、未经备案擅自复工或未按要求落实有关防疫主体责任的,以及因不符合规范要求导致出现疫情防控重大风险、出现确诊病例等不良后果的企业,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长按识别下方二维码获取
企业复工备案表
▼
板芙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8日
板芙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热线电话0760-86501331(8:30-17:30)、0760-86508336(17:30-8:30),欢迎广大市民支持配合开展防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