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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潘金莲》:李雪莲为什么要告状?

2017-06-26 唐正洪 正洪心得

对李雪莲的告状人生,可分解为如下三个阶段、三个目的:

第一阶段:主题是表演,目的为推御责任。李雪莲是思维与情感正常的人,她面对婚姻家庭的重大变故,她清楚地知道,自己在其中有多大的过错与责任。但是,她无法面对婚姻家庭的变故,和无法承受她在其中的过错责任;她的潜意识防御机制决定她,必须将过错责任推给对方及他人,以逃避自己的过错责任,其选择的策略与措施就是告状。在此空间场境,有一个重要规律:过错与责任越大,追讨他人过错与责任的欲望及动力就越强。

第二阶段:主题是炼狱,目的为自虐救赎。李雪莲选择告状之路,是为了推脱过错责任。但是,告状是一件十分艰辛与痛苦的事情,告状之路实为一场人生自虐。然而,告状是李雪莲自觉选择的人生道路。李雪莲遭遇婚姻家庭的重大变故,以及面对自己的过错责任,导致其内心无比痛苦与煎熬。而告状之路的自虐状态,既是对自己过错责任的惩罚,也是对相应痛苦的释放与缓解。炼狱场境的实质:告状是对自己过错责任的惩罚、忏悔与救赎。

第三阶段:主题是重生,目的为控制他人。李雪莲通过告状人生的炼狱之路,找到了人生的价值与活着的意义。告状之路既是一场苦难,同时又是一场斗争,是智慧的较量、意志的比拚、力量的博弈。李雪莲的告状,导致时任县法院院长、县长、市长被免职,又迫使新一届的院长、县长、市长到其家里拜访与哀求……这一切,不是社会在控制她,而是她在控制社会。这样,她不再是弱者,而是强者。此时,她是一个控制环境的巨婴顽童。

总而言之:李雪莲的告状人生,经历表演、炼狱、重生三个阶段,包含推御责任、自虐救赎、控制他人三个目的她原本是一个思维与情感正常的人,但因其遭遇婚姻家庭意外变故的打击,并承受自己过错责任的煎熬,在此双重压力之下,她崩溃生病了,患上告状依赖症。此病为巨婴症的一种,是从控制失败开始,通过推御责任、自虐救赎、控制他人,从而达到恢复控制。其发病诱因,系各种人生意外变故。病程一般较长,有的终身不愈,有的也能不治而愈,如影片中李雪莲因告状对象死亡而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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