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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社会根本要求:不要把自己不当公民

2017-08-13 唐正洪 正洪观点

如果你认为自己是底层民众,请看哈此文;如果你认为自己不是底层民众,也请看哈此文。因为,本文所说的底层民众,包括两个群体:一是认为自己是底层民众的群体,二是不认为自己是底层民众的群体。也即,本文所言底层民众,是一个全样本,包括任何人。因而,所谓底层民众,包括每一个特别的你。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的废话?因为,这是一个人们对自己的身份缺乏常识的时代,我们必须首先认清自己。当下,人们的人格主体意识普遍呈现分离状态:一方面,人人都以上帝视角观察、评判和对待他人及世界。人们不相信他人,不相信和遵从社会治理及社会秩序,人人仇富仇官,整个社会呈塔西陀效应倾向。另一方面,人人都缺乏主体意识,看不清自己是谁。人们不知道自己的身份,不明白自己的权利,不了解自己的责任,人人以受受者身份自居,暴民心态严重。

第一,上层精英的认识误区:不把自己当公民。其实,我们任何人的身份,首先都是底层民众,换言之,底层民众是每个人最根本的身份。所谓上层精英,只不过其扮演的是精英角色而已,只要脱去那层精英的衣装,他仍然是底层民众。举个例子说明这个问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文革初期,当时已经失去权力、但尚未被罢免的国家主席刘少奇同志,遭红卫兵残酷批斗,他拿出一本《宪法》进行抗议,但被红卫兵们夺下摔在地上踩烂,他被继续批斗;然而,据蒋碧昆回忆,刘少奇同志在位高权重时,“曾称年轻人搞宪法浪费”(见《中国新闻周刊》2011年第16期文章《蒋碧昆:亲历第一部宪法》,作者申欣旺、王雪)。可见,任何人都脱离不了底层民众的身份。同时说明,那个时代的精英群体缺乏公民意识,意识不到自己作为底层民众的根本身份,意识不到公民社会和法治社会的建设的重要性。

第二,底层民众的认识误区:不把自己当公民如果小编设计一套社会调查问题,请各位在网上匿名回答,看哈大家的答案是什么。1、2008年杨佳上海袭击警察是否有道理?2、2009年沈阳小商贩夏俊峰杀死城管人员是否有道理?3、2017年龙建才刺杀广西陆川退休法官是否有道理?我相信,绝大多数人现在的答案,都会是否定的;但是,我敢肯定,在前述事件曝光的当时,我们中的许多人,都曾一度有过快意恩仇、解气爽朗之感。在我们的潜意识深处,仿佛被植入了一套病毒程序:抵触社会,抵触秩序、抵触法治。我们似乎给自己贴上了一个标签:底层民众、受虐者、暴民;唯独意识不到自己是公民。其实,底层民众,是最需要国家法治保护的群体,但是我们却全然忘掉了自己的这一需求。

从上可见,在我们的社会心态中,既不缺少主人意识,也不缺少奴仆意识,缺少的是公民意识;我们的主体意识,总是在主人与仆人之间作绝对选择,要么做主人,要么做奴隶,总不会想到有中间选项。一个缺乏公民意识的社会,在国家安定和平的时期,其底层民众,人人都是受虐者、键盘侠、怼他族;但是,一旦社会有难、国家有难,则我们的底层民众,人人都可能会变身为打砸抢、怂包蛋、带路党。那么,什么是公民意识?小编认为,公民意识,最根本的一条是:绝以任何形式假借受害者正义的名义,暴虐他人权利、对抗社会秩序和损害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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