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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没有什么不好

2017-11-14 唐正洪 正洪观点

心灵鸡汤语:1、世上只有三种事,自己的事,别人的事,老天爷的事;2、人生的本份在于,打理好自己的事,少管别人的事,不操心老天爷的事;3、人生的烦恼在于,忘了自己的事,爱管别人的事,担心老天爷的事。

“精致的利己主义”这一说法,源自原北京大学中文系教授钱理群的文章《大学里绝对的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中的一段话:“我们的一些大学,包括北京大学,正在培养一些‘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高智商,世俗,老到,善于表演,懂得配合,更善于利用体制达到自己的目的。这种人一旦掌握权力,比一般的贪官污吏危害更大。”有很多人十分欣赏此话,认为它很是正确,很有情怀。

然而,小编认为,把“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作为一个贬义话语,来讽刺与针砭我们的社会教育,这是很不恰当、很不应该、很不靠谱的做法。因为,利己是人的本性,这个不需要教育便可做到;教育的目的,在于对人的利己本能,作无害化、合理化、高效化、利他化处理,以达到精致的利己。因而,培养“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应当是教育的目的之一。


一个人如果对自己都不能做到尽责,很难说其能做到对他人尽责、对社会尽责、对国家尽责。其实,一个人只要做好自己的事,尽心、尽力地处理好夫妻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与同事及上司的关系、跟客户及工作对象的关系,并处理好相关事情,他就是在为他人、社会及国家尽责。否则,就是在拖累他人、社会及国家。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人往往以“利他”或“正义”为名,绑架他人利益,逃避自己责任,掩盖自己过失,给他人、社会及国家添堵增乱。小编曾经做过一段时间的信访工作,看到一些上访人,为了其自己认为的“公平正义”目标,不断上访、缠访和闹访。他们经年累月地上访,荒芜了田园、断送了生计,弄得家徒四壁、一贫如洗。暂且不问其上访是否有理,从经济角度看,他们的行为得不偿失。如果,他们能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则他们的生活会好得多。


否定与反对“精致的利己主义”,实为平均主义思想的反映:我不行,你也不要行;我不利己,你也不要利己;我不对己尽责,你也不要对己尽责。总之,我要把你拉到与我一样的状态与水准。这让人想到竹筐中的螃蟹想往上爬,其数量越多,越难以爬出。鲁迅讲过,这里是铁屋子,挪动一张椅子也要流血。柏扬则说,这里是酱缸,什么东西放进去都要染黑糟掉。

我们搞的是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需要的是“经济人”理性:需要市民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进行精确算计、合理安排,以防范风险、保障利益和升值财富。可见,“精致的利己主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是“经济人”的另类说法,是市民主体的模范。


其实,就是连近现代社会的法律制度,也是在倡导、鼓励和保护“精致的利己主义”。首先,法律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保护利益。同时,法律的具体制度,不管是物权法,还是合同法,都是为“精致的利己主义者”而设计的。比如,以“法律不保护权利的睡眠者”为要旨的诉讼时效制度,交易和物权行为登记制度,书面合同制度等等,这些制度设计都与“精致的利己主义”相兼容。

俄国作家车尔尼雪夫斯基,在其的长篇小说《怎么办》中,讲述了关于“新人的故事”。实际上,他所 52 28800 52 14985 0 0 3983 0 0:00:07 0:00:03 0:00:04 3983的“新人”,就我们今天所说的“精致的利已主义者”。书中的利己主义,当时在我国被翻译为“合理的利己主义者”。这种“合理的利己”理论认为:人都是利己的,都有享受个人幸福、获得个人利益的权利;如果得不到,就要为之奋斗;其中的“合理”,就是不能损人利己,否则就是“不合理”的。这些理念,与“精致的利己主义”并无二致。总之,做“精致的利己主义者”,没有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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