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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婴高能对决:撕逼与互怼

2017-11-18 唐正洪 正洪观点

今年以来,由于从事自媒体创作的原因,小编从网上学到了三个相互间有一定关联的词语,即巨婴、撕逼和互怼。其中,巨婴是心理咨询工作者武志红提出的概念;而撕逼和互怼,或许在某些地方、某种方言中,有过类似的讲法,但其得以流行则完全是因为网络的普及。小编认为:1、撕逼与互怼,都是巨婴的专属动作,并且是两个巨婴相互遭遇、发生冲突时的特定动作;2、撕逼与互怼有一定相似性,但又有一定区别。



小编今天就来聊一下巨婴、互怼与撕逼的各种有趣之处。先看互怼的三个阶段:

第一,互怼初期:我是正义之王。1、巨婴行为的方式:论证与祈使。2、巨婴行为的内容:内心推演和语言论证自己的正义与正确、对方的非正义与错误,并用语言表达出来,陷对方于被责难的境地。3、巨婴主体的心理状态:绝对正确。4、巨婴行为的核心机制:以理服人。5、巨婴对决典型场境:口角争执。

第二,互怼中期:我是控制之王。1、巨婴行为的方式:惩罚与征服。2、巨婴行为的内容:采用语言气势、动作行为、暴力惩罚、利益钳制等一切手段,祈使和强制对方绝对服从于巨婴的想法与指示。3、巨婴主体的心理状态:绝对控制。4、巨婴行为的核心机制:逼人就范。5、巨婴对决典型场境:斗殴伤害。

第三,互怼后期:我是执法之王。1、巨婴行为的方式:报复与清除。2、巨婴行为的内容:对此前曾经失控的事实进行处理,对失控行为及其主体予以报复和清除,以达到平衡或恢复失控前的状态。3、巨婴主体的心理状态:全面恢复。4、巨婴行为的核心机制:消除异端。5、巨婴对决典型场境:报复杀人。


以上是互怼三个阶段的各自特点。而撕逼与互怼有所不同,表面在以下方面:1、撕逼更具有表演性,一般不会动真格;而互怼更富有现场性,容易较真。2、互怼一般会有发育完整的对诀过程,即有初期、中期、后期三个阶段;而撕逼多处在互怼的初期,是不完整的互怼。

总之,撕逼互怼是巨婴之间的高能对诀游戏。所谓巨婴心理的高能状态,并非是承认巨婴具有心灵力量,而是指巨婴心理勃发时,肾上腺素猛增,导致理性丧失、行为失控,促使撕逼与互怼升级,最终将人引向毁灭。这样一种心理状态,即为巨婴高能状态。

掌握了互怼与撕逼的特征及演变过程,就会弄清楚人们日常口角纠纷为什么会发生、夫妻之间为什么会吵架、杨佳为什么会袭警、意外伤害及杀人刑事案件为什么会发生等等。

互怼是两个巨婴个对之间的对决,而国家是个大巨婴,故在国家之间也少不了互怼。国家之间的互怼,就是战争。国家之间的互怼,同样遵循个人互怼的三阶段规律:一是互怼初期,主要是宣传与外交行为,体现为打嘴仗;二是互怼中期,主要是战争具体行为,如征战对决;三是互怼后期,主要解决赔偿、割地和通商地等问题。


中国人与外国人,在互怼及撕逼上的差异体,从表面上看体现在:中国人的互怼,更像撕逼,例如妇女骂架;外国人的互怼,更像对诀,例如武士决斗。

中外之间,在互怼问题上,还有一个重要差别:(一)由于中国人在整体上没有宗教信仰,人们的灵魂或主体人格未曾交给上帝或真主等主神,因而每个人都具有强烈的巨婴主体人格。如此,人与人之间更容易陷入撕逼与互怼状态。(二)而西方人,由于有宗教信仰的原因,其文化对人的巨婴心理或主控人格进行了去势操作,将巨婴人格交给了上帝或真主等主神,由其统一掌控。因而,人与人之间不容易撕逼与互怼,而掌握巨婴集体人格的宗教,以及跟宗教紧密相联系的民族、国家等主体之间,反而更容易形成撕逼及互怼。综上,通过对中外文化传统在巨婴心理、宗教安排以及撕逼互怼特点等三个方面的差异性分析,可以看出:我们中国人是爱好和平的民族,具有爱好和平的文化传统。因而,我们可以骄傲和自信地向全世界宣称:我们走的是和平崛起之路,这一点请大家放心。

中外文化在互怼问题上,还有一个相区别的例证,那就是对待刑法死刑制度的态度不同。前已述及,互怼有三个阶段,其中第三个阶段的特征就是报复与清除,以消除失控、恢复控制为目的。巨婴心理较强的人,其互怼第三阶段特征较为突出,更具同态复仇、肉体消灭的心理倾向。这样的人,一方面他们容易实施极端犯罪行为、抹去对方肉体与生命,另一方他们对待犯罪行为的态度,也更倾向于保留死刑。同时,前已述及,比较而言,中国人的巨婴心理普遍较强。因而,在中国,具有保留死刑的文化心理背景,死刑在中国很难废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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