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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婴家族四兄弟,您像其中哪一个?

2017-12-05 唐正洪 正洪观点

巨婴家族=控制型巨婴 + 求赏型巨婴 + 受虐型巨婴 + 拯救型巨婴

唐正洪/文

2017年,对小编来说是十分重要的一年。因为,今年我读到了一本好书,它就是《巨婴国》。尽管有相当一部人,会对这本书嗤之以鼻,嫌弃其简单与粗鄙。但是,它对我却是最有用的书籍,因为它改变了我对自己、他人及社会的看法和态度。故而小编认为,书的价值,不在于它的质量有多高档、内容有多精深,而在于它能让我们从中获得情感享受与思想升华。人与人相遇相知,那叫缘份;人与书相适相宜,这叫书缘。

思维在延伸,巨婴在裂变。在将近一年的时间里,小编不断阅读《巨婴国》,并对照现实生活,几乎天天写读书心得,本公众号就是对这些心得体会的记录。一年下来,收获颇丰,提升较大。尤其是对武志红的巨婴理论,进行了升级改造,对巨婴家族进行了类型化梳理。首先,把武志红所讲的巨婴,界定为巨婴第一亚型,即控制型巨婴。然后,在此基础上,分裂出巨婴的其他三个亚型:一是求赏型巨婴;二是受虐型巨婴;三是拯救型巨婴。

第一,控制型巨婴。所谓巨婴,就是人在成年后,其思维及情感方式仍然停留在婴儿阶段。婴儿最大的特点是,只要一哭闹,就会有人来侍候它,就可以解决一切需求问题。因而,巨婴的心理特点,是全能自恋与全面控制,这就是控制型巨婴。然而,巨婴所面对的世界,则不会以巨婴待之。因而,控制型巨婴遭遇的,必然是全面失控及不断崩溃。如此,控制型巨婴的人生,必然是纠结煎熬的人生。因而,对控制巨婴的思维过程及人生经历,可公式化为:控制型巨婴=全能自恋 + 偏执分裂。关于控制型巨婴的事例,不用我们去有意寻找,因为我们每个人都带有控制巨婴的影子,尤其是在与他人发争执、撕逼与互怼时,我们身上的控制型巨婴的特征就更加明显。

第二,求赏型巨婴。婴幼儿还有一个心理特点,那就是求得他人的赞赏。如果一个人成年后仍保留这一特点,他就是求赏型巨婴。求赏型巨婴,其人生的目的、价值及意义,在于求得他人的赞赏。关于求赏型巨婴,小编有三个判断:第一,成年人仍会像婴幼儿一样,喜欢寻求他人的赞赏;第二,我们寻求他人的赞赏的方式是话语表达,也即进行话语求赏;第三,话语求赏的行为及习惯,给人留下的外在观感及印象就是自我吹嘘。可见,对于求赏型巨婴来说,除了求得他人赞赏以外,难以形成自己独立的人生价值与追求。因而,求赏型巨婴,又喜欢高喊“做最好的自己”、“做真实的自己”等励志与自勉口号,以求自我突围。在现实生活中,像小编这种喜欢自我表达的,都可归为求赏型巨婴。

第三,受虐型巨婴。受虐型巨婴的思维模型,包括有先后顺序的三个逻辑判断:第一,我们的所有的失控都是由外部世界造成的,我们要把导致失控的原因及责任,推卸给外部世界;第二,我们推卸责任的方式,就是表达自己受虐,对施虐者进行谴责;第三,我们需要在外部第三方的主持下,对施虐者进行否定性评判及惩罚性报复。因而,受虐型巨婴有以下特征及表现:1、推卸责任,体现为逃避责任、推卸责任、谴责他人等。2、沉溺纠结,体现为受害幻想、受虐享受、咀嚼痛苦等。3、对立怨恨,体现为否定现实、怨恨他人、对抗破坏等。4、虚妄幻想,体现为迷信偶象、幻想彼岸、渴望拯救等。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的李雪莲,就是受虐型巨婴的典型。

第四,拯救型巨婴。拯救型巨婴,其思维模式为:某种邪恶势力或反派大BOSS,正在奴役、压迫及统治着我们人类或族群,而自己的使命是要把人类或族群从这种奴役、压迫及统治中拯救出来。拯救型巨婴人格的表现,在中西方文化背景下,有不同的表达。在西方社会,主要体现为阴谋论,其在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具体变种,例如:罗森柴尔德家族控制着西方世界,蜥蝎人统治着人类,脑控受害者,五十一号区,罗斯威尔事件等。在我们这里,拯救型人格的思维及表达,主要体现为无政府思潮以及反社会治理思维习惯,不过这种思潮及思维倾向仅限于话语表达,将其付诸真实行动的极为罕见。其实,西方对这个问题的研究较多,且有所收获。美国大片《黑客帝国》反映,尼奥要把人类从机器人及电脑的统治及豢养中拯救出来,这就是对拯救型巨婴人格的艺术表达。在西方,还有一个称为“塔西佗陷阱”的讲法,就是指当公权力遭遇公信力危机时,无论它发表什么言论、颁布什么样的政策,社会都会给以其负面评价。

受虐型与拯救型巨婴的虚妄人生。拯救型巨婴人格,是受虐型巨婴的变种,两者是一对挛生兄弟。例如,甘肃兰州皋兰县失业教师陈平福的行为,就属于受虐型巨婴人格与拯救型巨婴人格混合体的心理表达。受虐型巨婴与拯救型巨婴,两者的相似性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在思维方法论上,体现为避重就轻。用宏大述事,回避实务操作;用正义情怀,回避个人责任;用脱离客观世界的虚假幻想,否定现实社会的治理秩序。第二,是在主体人格意识上,回避责任与义务。以做公民为借口,拒绝市民责任;以做人民为借口,拒绝公民义务。第三,是在内容实质上,以情绪及立场的表达代替实务操务。受虐型巨婴与拯救型巨婴,他们并不真心思考问题,也不真心解决问题,他们需要的只是情绪渲泄与立场表达。

受虐型与拯救型巨婴的的危害性。受虐型巨婴及拯救型巨婴人格心理,有以下三大危害:第一,拯救型巨婴心理,虽然不会直导致违法行为,但是容易裹挟众人参与其中,让社会充斥暴虐与戾气,导致社会对抗与撕裂。此不利于公民社会与法治国家的建设。这是公共受虐巨婴心理的最大危害。第二,拯救型巨婴心理,容易让受虐者沉溺于伸张社会正义及维护公民权利的政治正确中,以虚假的公民热情消蚀市民生活的本份。此不利于其个人生活及事业的发展。这是拯救型巨婴心理对其主体自身的危害。第三,拯救型巨婴人格的行为表现,具有一定虚假性与欺骗性。人们可能会将拯救型巨婴者对社会治理的对抗心理,误读为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管理的公民热情。公共受虐型巨婴,其自己也会被这种社会赞扬所迷感。因而,拯救型巨婴心理的危害,不易引起社会警觉和重视。

受虐型与拯救型巨婴的行为表现是一种亚文化。从总体上说,受虐型巨婴心理及拯救型巨婴心理,与建立公民社会及法治国家的要求不相适应,应予抑制与矫正。然而,有一句话讲得好,存在即合理。因而,我们应当看到,受虐型巨婴与拯救型巨婴的存在,有其相应客观性和一定社会价值。第一,受虐型巨婴心理及拯救型巨婴心理,也是社会思想教育引导失范的结果。这应了那句话:今天流的泪,都是当初脑子进的水。第二,受虐型巨婴心理及拯救型巨婴心理,在实质上是一种情绪渲泄与话语表达,少有导致实际行为的情形。第三,这种渲泄及表达的聚集及其相应场境,也是消解对立情绪的有效方法,更是保持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与平衡器。总之对受虐型巨婴心理及拯救型巨婴心理,也不必视为洪水猛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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