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届】自治区赴昌考核验收组晶明同志一行 深入昌都考核验收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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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至28日,全区村(居)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第五指导检查组组长,区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巡视员晶明同志带队的自治区村居组织换届考核验收组一行,先后深入昌都市卡若区、察雅县2个县(区),日通乡、卡若镇、城关镇、吉塘镇、卡贡乡等5个乡(镇),邓学村、瓦列村、生格村、四川桥社区等10个村(居)及市县换届办,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个别访谈、实地走访、现场测评等方式,从制定工作方案、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人事安排方案制定、组织换届选举、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多个方面对我市村(居)组织换届工作进行考核验收。
考核验收组各位领导对昌都市村(居)组织换届工作中的一系列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给予了充分肯定,指出昌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始终把建强基层组织摆在突出位置,紧紧抓在手中,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落实到了农牧区基层组织建设中,牢牢把握村(居)组织换届工作的主动权和领导权,认识到位、组织严密、重点突出、措施有力、亮点突出、成效显著。
一是领导重视,着眼长远。市委书记阿布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亲自安排,先后多次就做好全市换届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批示,通过采取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建立实名推荐名录档案、填写履历表、述职竞演等举措,推动换届工作取得了实效。
二是形式多样,注重宣传。充分运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远程教育、微信客户端平台、横幅、标语、宣传栏、宣传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宣传村(居)组织换届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选举的相关内容,做到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是严把人事标准关。坚持把政治过硬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条件,大力实施“两推两听四会议”工作法,突出“四个注重”选任条件,做好妇女干部和40岁以下年轻干部配备,大力开展“四个凡是”排查,坚持每半年对村(居)班子及成员分析研判和民主测评,对候选人进行全面政治考察,开展文化素质和业务知识“双考试”,采取“一检查一实看,突出工作实绩;一述职一走访,注重综合能力;一座谈一评议,着眼发展后劲”的“六个一”举措,广泛征求联系点领导、选派干部、“两代表一委员”“三老人员”、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及驻村工作队、现任村(居)班子意见,统筹考虑年龄、学历、性别、能力和党员群众意愿等方面意见,实现了组织意图和群众意愿达到高度统一。
四是严格选举程序。按照先党组织选举,后村(居)民委员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的顺序,选派换届指导员、代写员、翻译员、医护员、安保员等“五大员”,组织候选人公开表明对党的态度、对人民的态度、对十四世达赖的态度、对宗教的态度、对非法组织的态度,大力推行当场投票、当场检票、当场计票、当场唱票、当场公布结果、当场封存选票的“六个当场”,做到了法定程序不变通,规定动作不减少,党员群众权利不截留,成功推选村(居)干部7726名,换出了精神、换出了士气、换出了未来。
五是扎实开展后续工作。采取各村(居)自查自纠、县乡全面验收、市委随机抽验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换届总结验收,主持新老班子工作移交、完善选举档案,全面落实正常退职干部待遇,组织开展退职村干部谈心谈话,建立村(居)干部电子档案和信息库,大力推行村(居)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20余项民主管理制度,持续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及时组织开展新一任村(居)班子培训,帮助村(居)干部迅速转换角色,融入新环境、投入新工作,做好农牧民群众的主心骨、当家人。新任村居干部当选后,扎实开展政治理论学习,迅速掀起了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区党委九届三次全委会精神的热潮。
六是创新督导检查方式。研究制定《昌都市村(居)组织换届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舆情监测、应急处突等运行机制,在实地督导、电话抽查、专项督查的基础上,创新性地采取“点上自查自纠+县级交叉检查+市级随机抽查”的方式,建立县(区)明察、市委暗访的双轨并行新模式,探索县级领导“包片”、乡(镇)领导“包村”、干部“包户”的工作机制,保质量、保进度、保稳定,在全市上下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体系,有效防止了达赖集团、宗族宗教势力插手干扰破坏换届工作,换届中无一起违法乱纪、拉票贿选行为发生。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考核验收组也指出了昌都市换届选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建议:一是强化村(居)干部教育培训;二是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三是规范档案管理;四是做好离任干部的教育疏导工作;五是建立换届选举样板。
昌都市各级党组织对自治区村(居)换届考核验收组的反馈意见及时进行了专题研究部署,提出了对策措施,明确了职责任务、整改时限和工作力量,确保整改落实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
(来源:中共昌都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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