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老人约炮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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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人约炮的事故
文|高堡岐人
几天前看见一条新闻,北京一个老头通过跳广场舞结识多位大妈。由于不担心怀孕,老头与她们约炮从不戴套,不幸感染艾滋病。?评论区的各种冷嘲热讽,让我想起家乡的一桩旧事。
一个老头丧偶后孤单难熬,却迫于儿女的压力无法再婚。为解决生理需求,也为了避开子女,老头在外面租了间屋子,花钱找小姐与他共度良宵。
悲剧发生在一个冬天的夜晚。老头和小姐紧闭门窗,在床上颠鸾倒凤。南方的冬天没有暖气,屋里靠煤炉取暖。二人死于煤气中毒,两天后才被人发现——两具赤裸的尸体仍保持着交媾状态。
老头的子女羞愤难抑,拒绝给老头收尸。街道办和派出所不得不出面协调。小姐的尸体怎么处理的我不知道,但我知道老头的子女终究还是花钱找人把老头收殓了。他们把老头送到火葬场一烧了事——大概是痛恨至极,连墓地都不想留。
我当时正在念小学,无法领会大人们聊起此事的兴奋和嗤笑。或许直到今天,我也没能明白这场悲剧的全部意义。
在很多中国子女眼里,父母一大把年纪了还追求性生活是“老不正经”,老年人约炮更是一件极难堪的事——这实在是一种很奇怪想法。
老年人就没资格享受性生活?老年人就不能约炮?如果老年人约炮是一种羞耻,那么年轻人约炮为什么不是羞耻?
我鼓励老年人追求爱情,我鼓励单身的老年人(尤其是空巢老人)再婚,如果能找个知冷知热的老伴儿那是最好不过。如果找不到合适的婚姻对象,又要解决生理需求,我建议他们约炮或者花钱购买性服务。
性伴侣的多少,属于个人自由的范畴。只要不是强奸、不传播疾病,和多少人睡觉是他们自己的事——这方面我并不提倡,但也没资格反对。
至于性传播疾病的预防,属于性教育的范畴,这首先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因缺乏性知识导致的身体伤害,是一个不分年龄层的普遍性问题——全中国都在滥交,为何单单苛责老年人?老年人不懂得预防性传播疾病,甚至得病以后都羞于表露、不敢去医院治疗,这岂不是更危险、更值得我们反思吗?
子女为何要反对父母再婚?最大的原因不在于伦理观念,而是现实利益。?这是全世界的普遍现象,但中国老人面临的压力尤其明显。
1.中国人的家族意识过于强大,私产、私权观念仍未普及。中国子女普遍认为自己继承父母的遗产是理所应当的,而父母再婚必然牵涉财产分割,子女为避免“财产损失”自然极力反对父母再婚。
如果是在一个私产备受尊重的国家,亲父子也要明算账。财产是父母自己挣下的,那么他想给谁是他自己的事,法律也保障他再婚的权利——一旦归属权明确,家庭的关系反而变得和睦。
究其根源,这是一个令人绝望的话题。当今中国阶层固化越发严重,处处都是子承父业、靠山吃山,处处都要讲人情、托关系。底层年轻人想要光膀子奋斗改变自身,几乎是痴人说梦。于是,父母天然就有帮扶子女的义务,子女为了维护自己的“继承顺位”,也必然严重干预父母的婚姻自由,很多家庭甚至因此对簿公堂。
2.社会保障体系空白,政府和社会没有为养老创造足够多的便利。“养儿防老”的压力逼迫老人屈从于子女。
这种情况在经济不独立的老人身上尤其明显。有的老人或许有房产可供子女继承,却极少有现金资产养活自己,老年人自然受制于子女的规制。为了子女的“颜面”,老人们往往倾向于压制自己的心理、生理需求。
由于断子绝孙的一胎化政策,中国人口的老龄化已经提前到来,类似的问题只会越来越普遍。空巢老人和单身老人越来越多,孤单的老年生活不可能幸福——而爱情不会随着年龄的增大而衰减。
在欧美日本这样的国家,医疗和社会保障体系健全,人均寿命越来越高,政府为国民的养老创造了诸多便利,老年人的退休生活非常丰富。在日本,50多岁根本不能称之为“老人”。为了避讳“老'的说法,还改称为”中高年“。
老年人也是人,老年人也需要性生活,老年人也有性权利。歧视老年人的性权利,剥夺老年人的婚姻自由,这是不人道的?——关爱老年人,应该首先从尊重他们的基本人权做起。
有些目标或许太过宏大,我们暂时不能达成,但我们应该耐心、稳健地去逐步推进——至少我们可以先改变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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