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自付,零等待,零跑腿”您所关心的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医疗保障政策来啦!
划重点
“零自付,零等待,零跑腿”
您所关心的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医疗保障政策来啦!问: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可以报销吗?怎么报销?
答: 在我市开设发热门诊医疗机构或集中收治医疗机构治疗,按照卫生健康部门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确定的确诊或疑似患者可以报销。治疗新冠肺炎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不受限定支付标准、限定支付范围限定,药品(含自费药品)若不在现有医保目录内,按甲类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医疗服务项目(含自费项目)直接纳入医保支付,实行医保报销+财政兜底,个人零自费的报销政策。
政策解读:为坚决落实“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市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明确了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治疗费用的医保报销及财政兜底政策。
问:没有买医保的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能报销吗?
答: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的患者,处于参保状态的,治疗新冠肺炎的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受医疗保险享受待遇等待期限制。
政策解读:参保状态主要包含四种情况,一是处于参保状态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二是已缴费未到医保账户,三是已参保但处于待遇享受等待期,四是未参保或未及时参保。
正常情况下,后两种人员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此次对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的参保人员,处于待遇享受等待期的,享受待遇的时间为确诊或疑似之日起;未参保的,其参保缴费次日开通医保待遇,享受待遇的时间为疑似或确诊之日起。此两种情况均不受待遇享受等待期限制。
问: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新冠肺炎确诊或疑似患者个人不支付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政策解读: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患者的治疗费用,医保支付范围包括现行医保“三个目录”范围以及国家和省临时性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药品和医疗服务费用。在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进行支付后,剩余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问:异地就医的新冠肺炎患者医疗费用如何结算?
答:异地患者医疗费用,实行先就医后备案,先救治后清算,报销不执行异地就医报销比例调减规定,医保支付和个人负担部分均由就医地相关部门先行垫付。医疗机构和医保经办机构协助患者进行异地就医备案,保障异地就医患者能就地及时方便地得到救治,不因费用问题而流动增加传播风险和影响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