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通告为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工作,实现重点区域市容秩序整齐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改善县城市容环境、城市品质和人居质量,决定自2019年5月1日起,长期开展城区市容市貌整治活动,请广大市民和各界人士相互转告,大力支持和参与,共同治理。
一、整治范围
民族路、凤凰路、园区路口至富川汽车站路段、环城南路、新建路建设路、真龙路、新永路、文教路、瑞光路及民族文化广场、瑞光公园、凤凰山公园等县城城区范围内。
二、整治内容
(一)整治户外广告。对破损、不牢固、陈旧、污损的户外广告进行整改,对过时、破旧的横幅和标语进行清除,对未经批准设置的户外广告进行清理整治。
(二)整治小广告。清除和查处在城区范围内张贴、喷涂的小广告、“牛皮癣”等。
(三)整治城市市容环境。针对占道经营、露天烧烤、违章搭建、马路市场、在主次干道两侧和广场公园堆放物品、无固定摊位无照经营、摊点乱摆经营、车辆违法占用主次干道的人行道和广场公园、垃圾乱堆乱放等行为开展集中整治处理。
(四)自行整改时间。自公告之日至2019年4月30日止为自行整改时间。从2019年5月1日起,我局将依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查处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处理。
特此通告
富川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