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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富川警方抓获三名涉嫌寻衅滋事犯罪嫌疑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富川县公安局按照中央、自治区、贺州市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迅速行动,充分发挥主力作用,向涉黑涉恶势力犯罪发起凌厉攻势。围绕重点线索、重点案件,主动出击!

富川县公安局强势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闻警而动,快速出击,于2019年4月19日抓获三名涉嫌寻衅滋事的犯罪嫌疑人。


案件经过


2019年2月13日,受害人黎某林报案称:2019年2月10日20时至21时,其在广西富川县富阳镇凤凰路某宾馆一楼大厅无故被一群人殴打致伤。后经法医鉴定,黎某林伤情构成轻伤二级。

接警后,城关派出所民警立即采取各种侦查手段开展案件侦查,经认真分析研判,快速锁定了一名涉案犯罪嫌疑人李某峰,于2019年3月12日将其抓获并依法刑事拘留。

涉案嫌疑人李某峰到案后,办案民警继续深挖彻查,对该案的其他嫌疑人进行调查摸排,确定了张某洲、李某家、李某杰、侯某基等人有重大作案嫌疑。在锁定嫌疑人的落脚点后,办案民警对嫌疑人实施抓捕,2019年4月19日将涉嫌寻衅滋事的张某洲、李某家、李某杰抓获归案。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普法时刻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消除黑恶势力

对人民群众的威胁和滋扰

是当前的紧迫任务

对黑恶势力必须坚决“亮剑”

果断出击!

面对黑恶,请勇于举报!

我们将依法保护

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举报方式


一、电话举报

   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1)   0774-110

(2)  0774-7890110。

二、网络和信件举报

电子邮箱地址:fcgajxz@163.com。

纸质信函投寄地址:富川瑶族自治县新建路51号,富川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刑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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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富川电视台整理报道

来源:平安富川

特约法律顾问:李祥琨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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