棘针村改造拆迁补偿方案
为了加快太原市晋阳湖片区建设步伐,该片区城中村改造已势在必行棘针村是太原市确定的2016年整村拆除重点村之一。依据并政发【2013】12号文件及晋源委发【2013】1号文件的精神,以产权置换为主的原则,宅基地置换面积的计算基数为4.2分/宅。不足4.2分/宅的,按实际宅基地面积进行置换,超出的,只能按4.2分/宅进行置换。为了维护全体村民的切身利益,根据我村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产权置换方案:
一、产权置换部分
按照村民合法宅基地面积置换(一分地面积66.667㎡ )
住宅:每分地可置换住宅106㎡。
商业:每分地可置换商业15㎡。
公建股权:每分地可置换公建股权10㎡。
按期拆除的享受奖励住宅面积:每分地35㎡。
上述置换及奖励面积含已分配的住宅面积(35㎡/人)。
二、现金补偿部分
1、合法宅基地内建筑残值补偿:
(1)成本补偿单价: 砖木结构每平米780元,砖混结构每平米880元。
(2)现状房屋为一层的按建筑面积18倍计算补偿:
(3)现状房屋为二层的按照建筑面积的100%计算补偿。
(4)现状房屋三层及三层以上部分按太原市人民政府并政发【2007】9号文件按成本价的90%给予货币补偿
(5)宅基地范围内的所有附着物,每宅基地给予20000元的补偿,宅基地范围外的一律不予补偿。
2、搬迁费以合法宅基地院内实际建筑面积补偿20元/㎡。
三、奖励办法
1、按期签定协议并拆除完毕的, 每分合法宅基地给予50000元的奖励,逾期的不予奖励。
2、按期签定协议并拆除完毕的,按合法宅基地院内实际建筑面积奖励480元/㎡。逾期的不予奖励。
3、按期签定协议并拆除完毕的,合法宅基地超出4.2分的部分按每分宅基地10万元进行现金奖励补偿,逾期的不予奖励补偿。
4、按期签定协议并拆除完毕的,每个合法宅基地奖励一个车位。(按照拆迁顺序进行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