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旧晋祠路将进行改造!南延至姚村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山西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和《太原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暂行规定》等行政法规规定,现将西中环南延(西中环至姚村互通)工程征拆决定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拆范围:此次征拆范围涉及西中环至蒙山大街段,红线宽56米,绿线宽为红线两侧各30米绿化带。蒙山大街至迎宾路,红线宽50米,绿线宽为红线两侧各30米绿化带。迎宾路与至姚村互通,红线宽40米,绿线宽为红线两侧各30米绿化带,全线长17.6公里,因该工程属线行工程,具体范围以规划选址意见书和现场放线为准。范围内建(构)筑物被依法征收的,土地使用权依法收回。
二、太原市晋源区人民政府是此次征收工作的主体。太原市晋源区义井街办、金胜镇,罗城街办、晋源街办、晋祠镇、姚村镇受晋源区人民政府委托具体组织实施。
三、补偿标准:征收范围内的土地征收补偿以市国土部门审定为准,附属物补偿标准以太原市建审中心审定为准。
四、此次摸底征迁的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至2017年7月30日。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起征拆范围内的一切建设行为必须立即停止。违反本公告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将依法从严从重查处。
五、征拆范围内的违建、临建、加建、压线等影响项目推进及景观的建(构)筑物及屋顶墙体广告由权属单位于本公告下发后的十日内自行拆除。预期尚未拆除的,依法实行强制拆除所发生的,费用由权属单位自行承担。
六、为了确保工作顺利推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工程涉及的各单位个人要顾全大局。自觉服从项目建设需要,积极自主动配合。对蓄意拦阻工程,强买强卖。漫天要价等影响工程建设的行为,将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
七、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太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晋源区人民政府2017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