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法與漢字之關係論(一)
中國書法與漢字相伴而生,這是一個不争的事實。客觀上講,書法是由漢字的書寫而産生的特定概念,起初衹表現爲一定的書寫法則,是完全爲了實用,故亦稱爲“寫字”。在實用中,書法把漢字寫得正確、工整、美觀,可以説是人的本性要求。然而到了漢末,由于書寫技法的不斷發展以及書寫工具材料的逐步改進與完善(如紙的發明與應用,使書寫的筆法效果得以充分展現;毛筆的完全定型使得書寫的點畫綫條剛柔相濟,有了極爲豐富的形象;故東漢蔡邕説漢字書法:“惟筆軟則奇怪生焉”),文人雅士又從實用的書寫中獲得了“創作”的愉悦,進而發展到藉助于漢字特點及其涵義,以書寫爲手段,以其字體筆法、結構和章法來創造出有筋骨血肉、神情意氣的形象來,使書法具有一種特殊的意義和藝術效果。如筆畫綫條的長短、粗細、輕重、潤枯等富有質感,結字的平正與險絶、嚴謹與疏朗含有辯證,墨法的濃淡乾枯與虚實章法的佈局體現韻律等等。這樣,漢字的書寫就藴涵着對審美的自覺追求,從而實用書寫又衍生出書法藝術。如果説漢《尉律》:“以八體試之,……書或不正,輒舉劾之。”的規定是與利禄掛鈎而偏于實用書寫的話,那麽“十日一筆,月數丸墨,領袖如皂,唇齒常黑”的書寫就完全進入藝術境界了。其後,漢字的實用書寫(“寫字”)和書法藝術在各個不同的歷史時期相輔相成,或各自獨立發展而形成不同的形式特徵;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軒輊難分。于是與整個民族文化的方方面面聯係起來,從而構成了廣義的書法(狹義的書法即指“書法藝術”),也就是本文書法概念之所指。漢字,是書法的載體,又因書法得以表現,並在不斷的書寫過程中逐步完善。可以説,離開了漢字形音義的抽象綫條點畫組合是“非書法”。同時,書法美化了漢字,使漢字的表現力更加豐富,並逐漸成爲中華文化的瑰寶,而且是民族精神的歷史延伸。幾千年來,書法不僅影響了中國的人文精神,而且對東亞文化也有過不小的影響,在世界文化藝術寶庫中也獨放異彩。因此,理清書法與漢字的關係,對正確認識漢字書法的本質和意義是十分必要的。
漢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之一,是記録漢語的書寫符號。它是由象形而演變成的表意文字,集形、聲、義三者于一體,這在世界各類文字中是獨一無二的,因此它具有獨特的魅力。可以説,漢字一産生,其構形就藴藉着許多美的因素,如對稱均衡、疏密斜正、變化統一等,即所謂“天生麗質”或“遒麗天成”,爲中國書法奠定了造型與藝術的基礎。
我們知道,漢字的形體就是由點畫綫條組合而成,其構形的基礎部件——筆畫,在不斷地書寫中有了豐富的形式,而且在不同的位置上,相同名稱的筆画可能有着完全不同的形式特點,經過組合之後,又能衍生許多其他形式特點,這爲書法構成提供了諸多美的元素。漢字形態上是方塊狀的結構完形,可視爲“面”的形式,這些“方塊”的面,隨着字體和書體的演變又有斜正虚實、空間比例等多種變化,但萬變不離其宗,均符合對稱、均衡等形式美法則,這也是書法構成的必要條件。更重要的是,漢字的“六書”原理中,“象形”是造字的原始基本方式,“象形者,畫成其物,隨體詰屈”(許慎《説文解字·敘》),是對存在之事物的簡化和省略了具體細節後的基本形態之抽象概括,即所謂“近取諸身,遠取諸物”,其表意的形象亦非常鮮明。因此,前人曾稱此爲“文字畫”或“圖形字”。其實,人類早期文字大多源于圖畫,如古埃及的聖書文字,蘇美爾的楔形文字,古希臘克里特人的表形文字,以及中美洲的瑪雅文字等,都是以圖形表意的象形文字。但從西元前15世紀或更早的時代起,這些早期的象形文字卻被拼音所取代,走上了字母拼寫的道路。惟有中國的漢字,幾千年來一直保持着“形式”的特徵。除了“畫成其物”的象形之外,“六書”中的“指事”“會意”,也是在“形式”的基礎上表意的,而且具有符號性質,稱爲“意象”。漢字,就是以形體之象、意義之象來表達漢語的,又以似與不似的“意”來概括其形式的“象”。此外,形聲字亦是根據聲符和意符的提示,讓人瞭解其意義的。漢字在不同歷史時期呈現出不同的面貌,形成不同的字體,各個字體之間的點畫系統、結構原則既相聯繫,又相區别,使其“形式”更加豐富。總之,“漢字的特點不在寫實、不在具象,而在寫意。從一開始漢字就帶有寫意性質,具有象徵意味,是一種意味深長的形式”。漢字的形式美因素豐富多彩,其根源就在于漢字由象形走向表意。這使得其形體的來源不全是約定的,而是通過“師法自然”獲得的,並將從自然中獲得的形體豐富性的特徵不斷抽象,使漢字的形式越來越豐富,從而爲人們在書寫時發揮創造能力提供了更廣闊的空間,爲人們展現自己的審美追求準備了足夠的前提。因此,漢字的形式意味是書法形象創造的基礎和必要條件。
書法的構成,在實用範疇内就是漢字的書寫;在藝術範疇内,就是藉漢字的書寫來表現點畫綫條的筆墨意味和創作者的審美情感。書法構成的形式美,主要是藉助于漢字的形式來表現筆法的剛柔舒斂、墨法的濃淡枯潤、點畫的粗細曲直、結體的方圓寬窄和章法的疏密開合等方面,也就是墨韻、筆致、結體和章法的具體表現。墨韻即指墨色的或濕或燥,或濃或淡;筆致即指點畫的粗細停匀,剛柔相濟,方圓適度;結體即是對漢字形體作空間比例上的佈局變化,使之對稱均衡、虚實有致;章法即是對結體的有機分行佈白,而使之首尾呼應。這樣,在書法實踐中所形成的漢字點畫與結構的多樣變化又産生了“自然”“形勢”的表現,雖然漢字形式具有穩定性和普遍性,但同時又具有可變性和個體性。故蔡邕《九勢》云:“夫書肇于自然。自然既立,陰陽生焉;陰陽既生,形勢出焉。”這説明漢字定型後,漢字書法又會因創作者對“自然”的不同理解和追求,而産生各種“形勢”美的形象:或瀟灑飛揚,或沉著痛快,或質樸粗獷,或秀媚流麗,等等,從而使中國人對漢字“形式”的獨立性異常敏感與重視。因此在特定的情况下,人們甚至可以撇開漢字的聲、義要素而對其“形式”進行獨立的欣賞。進而言之,由綫條、筆墨和一定韻律的章法而構成的書法作品又形成一定的空間形象。形式是藝術的基礎,猶如語言之于文學,是否具有足夠豐富的形式,是形成一門藝術的必要條件。因此,漢字藴含的形式意味爲中國書法成爲審美對象提供了絶好的内容和條件,而且是必要的條件。
陳道義:文學博士、蘇州大學藝術學院教授
本文为《書法研究》2016年第3期《書法與漢字之關係論 》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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