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研究 | 2024年第1期目录&内容提要
釋古與新見
叢文俊 /從自然崇拜到自我欣賞:書法之“神”及其衍伸
專題研究
黄天樹 / 殷墟甲骨文斷代研究概况——從混沌之中走出的甲骨文書法
徐義華 吴 玉 / 商代文字與甲骨卜辭釋讀——如何打開甲骨文書法之門
陳舒宇 / 商代龜腹甲首部錯磨現象及其對甲骨文書法空間布局的影響
胡長春 張會鋒 / 20世紀以來甲骨文書法創作的回顧與反思
史料與文獻
張 軒 / 漢代“唯”字印輯考
漢印中有衆多含有“唯”字的印章,其具體含義史籍無載,諸家學者考證亦看法不一。論文通過對漢代“唯”字印進行爬梳整理,搜羅衆家之説,參以己見,以究其義,將漢代“唯”字印分爲表唯一、謙下意;吉語、厭勝印;地名、職官印三類。根據“唯”字與不同印文内容的綴合,梳理“唯印”不同的功能和意義,可以更清晰地感受“唯印”的藝術屬性和獨特價值,也可以更全面地認識漢印的發展脉絡。婁鈺杰 / “將軍印”名實考——以吾丘衍論斷爲切入點
吾丘衍把“將軍印”和“朝爵印”做對比,提出了“朝爵印皆鑄,軍中印多鑿”的觀點,并用“擇日封拜”和“急于行令”解釋二者出現的原因,這一論斷影响至今。然而,存世的大量漢晋南北朝時期的官印鮮有鑄造,《漢書》等文獻中也多以“刻印”來記載。同一時期的實用官印、封泥并没有表現出因官職屬性的不同而呈现的明顯的風格差異。“封拜”作爲一種任命官職的必要程序,不僅屬于“朝爵”,對于武將的受職依然必不可少。“急”衹是影響印工發揮的一個外在因素,起决定作用的還是是書佐、印工的文字水平和熟練程度,軍中授予的印章還存在提前預製的可能。因此,“急于行令”并不是“將軍印”风格产生的原因,傳統“將軍印”的定義需要修改。“將軍印”在封泥中并未出現,它符合殉葬明器印的特徵,殉葬應是導致“將軍印”風格産生的直接原因。重新認識什麽是“將軍印”和“將軍印”是怎麽産生的這兩個問題,對于篆刻史無疑是有意義的。趙 輝 / 文藝與資治:唐太宗書事及其审美旨趣探賾
論文以唐太宗書事爲研究對象,對其審美旨趣及相關隱喻進行了分析與闡釋,由此可管窺書法藝術在其構築政權體系和文化形態中的重要價值。首先,在書學機構方面,完善了書學制度、書法機構和書法職官的設置,提高了書法在書學課程、教材文本、考試科目中的比重,加强了書法在科舉取士和官吏銓選中的作用。其次,在書畫鑒藏方面,敕令内府對前賢法書進行徵集、鑒識和庋藏,一方面充實貞觀内府收藏,作爲其以文德綏海内的表現;另一方面以此來籠絡江南人士和山東士子,鞏固初唐的政治格局。再者,積極組織書法活動并賞賜群臣書作、藏品有助君臣互動;親自作文由朝臣書碑確立王權典範;將書法、碑刻贈送來賓彰顯帝王文化等,皆是唐太宗偃武修文并提倡禮樂教化的一個重要表徵。任冬青 / 顔真卿三書《放生池碑》與唐代放生文化
新見材料研究
李廷華 / 歷史必然與人爲作用——耒陽二碑引發的書法史思考
關注與爭鳴
張天弓 / 黄金分割率:中國書法美學的數律
鑒定與鑒藏
康佳琦 / 顔真卿書風在元代的接受——以鑒藏活動爲考察視角
書評
王子楊 / 甲骨文書法創作的重要參考《甲骨文摹本大系》
徵稿啓事
一、本刊歡迎有關書法史、書法理論、書法技法、書法教育、書法鑒藏以及書家、書迹、書體等各個方面的研究文章。内容暫不涉及當代書風、書家創作評述。
二、提倡文章標題醒目簡潔,行文規範,主旨明確,言之有物,篇幅在萬字左右爲宜。
三、論文須提供中、英文内容提要(300—500字)和關鍵字(3—5個)。
四、論文應使用規範繁體字,不用非公知公用的符號和術語。不生造新術語,如尚無合適漢文術語的,應括弧注明。
五、相關成果引用務必注明來源,并在注釋中注明出處。
六、注釋應符合本刊要求,統一用“脚注”。具體格式爲:
1.文獻標明順序:作者、書名、出版社、出版年份、卷數、頁碼;或作者、篇名、期刊名、期數(出版時間)、頁碼。如:[南朝宋]範曄撰、[唐]李賢等注、中華書局編輯部點校《後漢書》,中華書局,1965年,第1780頁;黃惇《釋“篆刻”》,《書法研究》2023年第1期,第9頁。
2.中國古代人物人名前冠朝代名,如:[宋]蘇軾。
3.外國人名前冠國籍,如:[美]方聞。
4.中國古代紀年及人物生卒年,使用年號後括注公曆,如:清光緒二年(1876);蘇軾(1037—1101)。
5.論文無特殊需要,不再專列參考文獻。
七、縮略語、略稱、代號,在首次出現時必須加以説明。
八、來稿請附簡介(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性别、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以及電話號碼、電郵地址、聯絡地址、郵政編碼)。如果是國家專項項目,請注明項目來源和批准文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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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法研究》編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