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上班要用的口罩 单位得负责

直新闻 2020-08-30
点击上方蓝字直新闻关注我们

更多分析请下载直新闻APP

参与评论请在新浪微博@深圳卫视直播港澳台

假期结束,企业正在逐步复产复工。面对逐渐密集的人潮,你是否会为感染新冠肺炎的几率增加而担心呢?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近期在一系列的发布会上给出了解答。


PART

1

企业要为职工配发口



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秘书长丛亮在周二国新办的发布会上介绍,目前从全国情况看,除湖北外的各省(区、市)正在逐步复工复产,特别是关键医疗物资、能源、粮食、交通物流等重点领域企业均已陆续开工。他强调,重要国计民生领域要立即复工复产,重大项目要及时返岗、尽早开工,其他不具备条件的企业可暂不开工,疫情高发地区和非紧迫岗位可适当延期返程。


图源:国新办


丛亮说,企业要认真落实各项防疫要求。通过错峰上班、弹性工作制、调剂带薪休假等多种方式,降低工作场所人员密度。建立健全日常清洁、消毒、通风、体温监测制度,采用分时错峰隔座就餐或盒饭送餐,并确保食品安全。


丛亮指出,还应当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企业要配备消毒液、体温枪等物资,为职工配发口罩等防护用品。切实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未休假期的工资报酬应按照有关政策保障落实,按时发放福利待遇。


PART

2

工作时必须戴口罩吗



国家卫健委近日印发了《不同人群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口罩选择与使用技术指引》,按防疫工作性质和风险等级,将人员分为高风险暴露人员、较高风险暴露人员、中等风险暴露人员、较低风险暴露人员和低风险暴露人员,建议按照风险类型选择合适的口罩,不必过度防护。



其中,超市、商场、交通工具、电梯等人员密集区的公众,室内办公环境,集中学习和活动的托幼机构儿童、在校生等,属于较低风险暴露人员,建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儿童选用性能相当产品)。而从事与疫情相关的行政管理、警察、保安、快递等从业人员属于中等风险暴露人员,建议佩戴医用外科口罩。


目前口罩的产能还没有完全恢复,面对口罩供应紧缺的情况,国家卫健委多次倡议,科学使用、规范使用、合理使用,针对不同的场合及防护的需要做到按需使用、按功能使用,避免过度使用和不当使用,节约口罩资源。


PART

3

口罩紧缺问题何时解决?



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司长欧晓理在周二的发布会上介绍,当前口罩的复工率目前只有76%,也就是意味着还有1/4的口罩企业还没有复工。相关部门将帮助这些企业协调解决生产中、复工中遇到的用工、原辅材料、资金等方面的困难,促使企业抓紧复工。



“达产”就是对现在还没有满负荷生产的企业,要推动企业抓紧释放现有产能,尽快实现满负荷生产,鼓励他们采取两班倒、三班倒的方式,24小时运转起来,做到人休息机器不休息,尽量多生产。“扩能”就是对有扩大生产需求的企业,相关部门将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予以支持,并争取新增产能能够早日达产。此外,还将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加快办理有关资质,推动技术改造,尽快实现转产。


欧晓理补充说,这一次对口罩等防疫物资的需求是突然爆发的,说实话,任何一个国家都无力支持这么大的突发需求,以全世界目前的产能,实际上供需之间是存在很大的硬缺口的。所以除了千方百计努力扩大生产、增加供应之外,还必须从需求端想办法、下功夫,努力提高口罩的使用效率。


他说,大家都有一个生活上的常识,东西一缺有的人就会过度担心,进行不必要的囤积,但是囤积就进一步加剧了矛盾。随着复工复产的推进,口罩的产量将逐步增加,紧缺的状况会有所缓解,所以也呼吁大家不要囤积口罩。口罩是有保质期的,保质期过了就没有用了,浪费了。


PART

4

复工后有职工确诊怎么办?



国家卫生健康委疾控局负责人贺青华介绍说,如果复工后一个企业、工厂发现了确诊病人,对这个企业来水,首先要对确诊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全面了解清楚,从确诊病人和单位员工方面了解,病人接触了哪些人、去了哪些地方。通过了解,找到密切接触者,对这些密切接触者实施集中隔离观察,在这期间如果发现这些密切接触者有健康方面的问题,立即就医。



如果这个病人没有被早期发现,在单位和企业出现了广泛传播,这个时候就要对企业或单位采取一定措施。如果病例的发现较早,对于密切接触者采取了严格的医学观察措施,是不需要对这个企业或单位进行关闭的。


PART

5

工资怎么算?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明确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


同时,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


因为疫情影响,企业可能会面临一些困境,向员工说明情况,员工自愿协商一致降薪,法律层面是允许的。但这种协商需员工签字确认,强制通知决定员工集体降薪,不合法。



人社部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稳定劳动关系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意见》中指出,如遇员工因疫情严重无法返工或者单位出于安全考虑决定推迟复工时间,企业可以与员工协商一致,倡导、引导或建议员工按假期安排处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


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对因依法被隔离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按正常劳动支付其工资;隔离期结束后,对仍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职工,按医疗期有关规定支付工资。对在春节假期延长假期间因疫情防控不能休假的职工,指导企业应先安排补休,对不能安排补休的,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更多精彩内容 搜索微博“直新闻
我就知道你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