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为谋私利,贼喊捉贼丨香港一日

不吐不快的 直新闻 2020-10-13

点击上方蓝字直新闻关注我们


更多分析请下载直新闻APP


参与评论请在新浪微博@深圳卫视直播港澳台





毫无逻辑的“为反而反”




周四,香港反对派在中联办外示威。“泛民”梁国雄、岑子杰、郭勇健等约数十人手持印有“没有民主人权、没有国家安全”以及“谴责两办说三道四、高度自治不容侵犯”等横幅,宣称近日港澳办和中联办对于反对派瘫痪立法会的批评属于“干预香港事务”。


暂且不谈“中央政府干预香港事务”是不是个伪命题,笔者先回顾一下,本周两办究竟“说三道四”了什么。


周一,国务院港澳办发言人表示,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受到部分反对派议员滥用权力,恶意拖延,花了6个月时间仍无法选出主席,尤其在当前的严峻疫情之下,严重影响立法会正常运作,大量涉及经济民生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立法无法进行。


“一些反对派议员为了谋取政治私利,罔顾公众利益,采用卑劣手法瘫痪立法运作,无异是‘政治揽炒’,令人质疑有违宣誓誓言,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对此予以强烈谴责。”


次日,中联办发言人也对反对派议员恶意“拉布”、采取“政治揽炒”予以谴责。


“少数立法会议员为一己政治私利,损害公众利益,阻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有违其就职时作出的誓言,更可能涉嫌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笔者无意抬杠,但任何一个理性人,并不需要太高的判断能力,就可以得出:


假如港澳办和中联办对香港反对派某些议员的某些政治行为——暂且不论其是否合法或合乎公义——的“批评”也算是“干预香港政治”的话,那《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要求美国政府每年一度“对香港政治进行审视”该是怎样一种超乎反对派接受范围的“政治干预”?


但有趣的是,上述一众反对派头头脑脑,无一不支持《香港人权与民主法案》,甚至为此多番出功出力。


怎么,美国审得,中央政府就连说都说不得?更何况为了一己私利,恶意瘫痪立法机构,在任何民主体系下都是不被社会所接受的行为;更何况导致疫情之下,多达14条法案,80条附属法例无法及时处理,这背后是多少香港家庭的苦难甚至是生死离别?


反对派议员终日谴责港府抗疫不力,但在这所谓的“抗疫不力”背后,反对派恶意“拉布”又发挥了怎样的作用?贼喊捉贼,别说谴责,将这些尸位素餐的政棍按照香港法律悉数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问罪都是理所应当。


当然,笔者清楚,理性驳斥某些反对派的脑回路毫无意义,所谓“两办干预香港事务”不过是扣着似是而非的大帽子下再一次“为反中而反”。事实上,去年的“修例风波”在一定程度上正是这种偏执情绪的产物,而这种偏执情绪和某些道貌岸然的理念相结合,不断荼毒港人,加剧香港社会的内部撕裂,一日不除,“东方明珠”便永无宁日。




布衣之怒还是苦肉计?




周四当天,梁国雄等一众人游行结束,在中联办前会见传媒时,一名老年本地男子突然冲向梁国雄,并用铁锥刺向其右腹,该位置随即见血,伤口深约1毫米,但无大碍。


铁锥后被警方夺下


老者再次进行刺击之际,被梁国雄推开,并被附近港警当场拘捕。据港媒报道,该老年人现年81岁,是退休人士,“施袭原因主要政见问题”。目击人士称,老人在袭击时高喊“长毛(梁国雄)搞乱香港”,并在被捕时喊道:“他是不是坏人?这里是不是香港?”


港警劝老人冷静,并要为其戴上手铐,老人则回应,“我不会反抗”,“我随时都可以死”,“我自己怎样都不重要”。


对于该老者的行为,香港媒体的反应非常暧昧。一向大鸣大放的港媒似乎有意轻描淡写此事,尤其擅长借袭击事件炒作的反对派也相当低调。事实上,被刺的梁国雄未作出任何激烈回应,只是由其同党表示“希望得知中联办对此事有何看法”。


但翻翻港人在新闻之下的评论,不难发现大量为老者喝彩的留言,甚至有人称其为“义士”。也有人表示,每逢选举之前,就会有议员被袭击,“而被袭击的议员往往会当选”。


老者的“布衣之怒”虽有违法律,但对香港的关切和爱护,以及对乱港分子的憎恶也令人深思。若反对派政棍们因此操作出一场“苦肉计”,大打政治悲情牌,却实在是令人打心里觉得恶心了。





高高举起,轻轻放下




据港媒报道,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在公众地方造成阻碍”两罪的香港本地18岁女大学生黄睿思,于周四第二次提审。法官当堂批准被告“自签1000元保守行为1年”,控方则撤回指控。


所谓“签保守行为”既不是定罪,也不是刑罚,而是预防犯罪的一项措施。法庭会要求当事人以自签方式担保(即向法庭承诺),在担保期内,保持良好行为并遵守法纪。签保人承诺,如果违反签保,就会缴付某个金额的担保金。


在香港司法体系中,一般对于初次犯罪,而且向来行为良好的被告人,控方或会同意让其不认罪,改为签保守行为。


2019年11月11日,有便衣警员目睹约20人在黄大仙沙田坳道非法聚集,并以杂物堵塞交通。其中黄睿思身穿黑色衫裤、戴黑色帽、左手持一瓶燃油,并有一个黑色背囊。


警员到场后,黄睿思与同伙逃逸,脱去帽子,且扔下燃油。港警最后在黄大仙消防员宿舍外截查黄睿思,并搜出铁锤、食盐、洗洁精、口罩、手套等。


案件最初提审时,被告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包括:洗洁精、燃油、铁锤、扎带和一对气体过滤面罩。但控方后来修订控罪,删去洗洁精、燃油等物品,仅指控被告携带铁锤。



如需转载, 请在后台回复“授权”。

更多精彩内容 搜索微博“直新闻


我就知道你在看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