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者,法办!丨香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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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唯有死者才有权利原谅凶手
2019年11月13日中午,有香港市民在北区大会堂对面的龙运街清理暴徒设下的路障,遭到暴徒阻拦。暴徒随后集结约30人,对现场清理路面的十数名市民进行攻击。
暴徒向市民投掷砖头,期间一名70岁的香港食品环境署清洁工罗长青,被一名暴徒掷出的砖头击中面部,罗长青即时倒地昏迷,左前额当场流血,严重受创。
而罗伯倒地后,暴徒依旧对市民进行攻击,导致罗伯不能第一时间接受急救。而直至暴徒离开后,现场市民方能将罗伯送往医院接受治疗。
当晚,罗伯病情危殆,出现脑干死亡迹象。次日,香港威尔士医院发言人证实,罗伯情况持续恶化,于当天22时51分死亡。
港警表示,罗长青为香港本地人,事发当日在上水石屋一带做清洁工作,于午饭休息时间,独行路过冲突地点,仅手持手机对现场进行拍摄,未与任何人发生冲突。
12月13日,警方在上水和大埔地区拘捕疑似致使罗伯死亡的3男2女,5名嫌疑犯年龄介于15到18岁之间。但3天后,该5人皆获保释。
本周三,香港警方对其中两名16岁和17岁的男子正式提起“谋杀”、“蓄意杀人”、“暴动”三项控诉,分别为于去年11月13日“连同他人谋杀罗长青”,意图使另一名61岁男子身体受严重伤害而“进行非法恶意伤害”,以及“参与暴动”。
据港媒报道,两名被告为同学,于屯门法院提审时未申请保释,但被告律师指会“日后向高等法院申请”。
而当载有被告的囚车驶出法院时,有示威者竟然一度拦截在车前,并高喊口号。他们的口号并不“新颖”,除了所谓的“五大诉求”就是所谓的“没有暴徒”。
的确,“暴徒”恐怕已经不足以形容他们了吧,他们是凶手,杀人凶手。
新界北总区刑事高级警司陈天柱同日表示,对于近期香港年轻人入世未深,但涉及严重罪案,感到忧心。
“社会上有部份人采取包庇及纵容的态度,令年轻人误以为暴力可解决事件,警方谴责煽动青年犯案的人士。”
此外,他指出,罗伯案中行凶者多有蒙面,因此识别真凶“有一定困难”,目前警方已将所有搜集到的证据,交予律政司。
陈天柱强调,除被捕人士外,相信尚有不知名人士参与。他表示,警方此前悬赏港币80万元缉凶,“当前依然有效”。
对于此案,笔者只想强调一条:杀人者,法办!至于凶手是否“入世未深”,笔者认为不是关键,任何人都不能代表惨遭毒手的罗伯原谅凶徒,这是独属于罗伯的权利,希望凶徒能够早日面见罗伯,乞求他的原谅。
二、罗伯之子:仍对父亲突毙感到沉重和心痛
周三,香港工会联合会(工联会)理事长黄国,将两名罗伯案凶手被提审的消息转告居于内地的罗伯长子。小罗虽仍因失去父亲而心痛,但就凶手被缉拿而认为一定程度上“可告慰亡父之灵”。
自罗伯遇害以来,工联会及属下清洁工会协助罗家办理罗伯后事,并维护其应有的劳工权益。小罗表示,他和家人仍对父亲突毙感到沉重和心痛。
“去年在工会协助后事处理下,亡父已顺利回乡安葬,今天得悉凶手落网被控谋杀上庭,感到亡父在天之灵可得到告慰。”
而黄国表示,罗伯案件的嫌疑犯人上庭,期望此案能为香港黑暴告一段落的“标志”,让社会能回复安定。如今香港经过长达八个月的黑暴破坏,又遭受新冠病毒肆虐,经济下行,民不聊生。
“天灾难防,但人祸可免,罗伯涉案犯人未成年,可见香港年青人被误导而犯法,实感痛心,希望香港社会去污除秽,尽快复安。”
三、香港炸弹客
港警“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O记)”近日调查多宗土制炸弹案,发现有团伙合谋制作爆炸品,并于周二晚拘捕1名男子。
被捕者现年20岁,于附近“专上学院(社区大学)”修读机械课程。警方相信,该男子为“勇武”暴徒“屠龙小队”和“V小队”成员,负责设计、分发及供应引爆炸弹的电路板。
“屠龙小队”及“V小队”为香港去年“修例风波”期间出现的极端暴力示威者组织,公开以杀警为目的,相对于普通暴徒,行事更为主动且狠毒。
据港媒报道,警方还在被捕者屋内发现150张儿童色情照片及7段相关影片。目前,该男子因涉嫌“串谋意图伤人”和“管有儿童色情物品”被拘捕调查。
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高级警司李桂华表示表示,在该男子屋内检获的电路板可将无线电话接收的讯息转化成电流,然后经电阻发热,将炸药引爆。
该装置与去年12月在华仁书院内发现的10公斤HMTD(六亚甲基三过氧化二胺)土制炸弹的起爆装置极为相似。
2019年12月9日,香港华仁书院胡应湘堂地基的一个露天位置发现两个土制炸弹。警方调查发现,炸弹由总共10公斤HMTD炸药、硝酸铝以及大量铁钉制成,外部以保鲜膜包褢,并内置手机和电路板,用于遥控引爆。专业人士评估,两个炸弹一旦引爆,波及范围达50至100米,可造成大量死伤。
警方情报显示,炸弹原定于12月8日“民阵”游行中引爆,事前藏在华仁书院内。但所幸游行前夕,警方突击搜查全港多个地址,搜出一支9mm半自动手枪、105发子弹等,并拘捕11人,其中部分为“屠龙小队”骨干成员,导致爆炸计划无法实行。
此外,华仁书院内发现的炸弹与去年10月13日旺角花槽针对警方车队的炸弹装置也高度相似,警方相信两案均与“屠龙小队”有关。
李桂华指出,过去一段时间接获多宗土制炸弹案件,正积极调查此次检获的电路板装置是否与其他案件有关。
他强调,如一个装置能引发爆炸,就是爆炸品,用于引爆此类爆炸品的电路板也为爆炸品;而管有或制作任何相关物品,都可判处最高14年监禁;若导致他人死亡,可入刑至终身监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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