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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炜光:我们的“心战”是要调动敌人 不是跟着敌人走

李嘉欢 直新闻 2020-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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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按10月8日,香港国安法生效过百日,香港社会在其护航下逐渐向好发展。十一期间,香港很多市民走上街头,悬挂国旗,高唱国歌,参加庆祝国庆节和中秋节的陆海巡游活动,一派热闹景象。另一方面,香港警方在社交平台公布的最新数据显示,截至9月30日,警方在“修例风波”中共拘捕10039人,其中2266人已被检控。
香港时事评论员冯炜光认为,香港国安法是定海神针,对香港的恢复非常有作用,值得大力肯定。同时,冯炜光对深圳卫视&直新闻表示,国安法的落实,还有不少可以改进的空间。比如,首宗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被告唐英杰反复过堂,但至今没有审判。他认为香港可以向西方国家学习,对类似案件快审重判。
他指出,国家安全要成为香港人的DNA,要像当年反贪腐一样,既有枪杆子,也有笔杆子。我们的“心战”是要调动敌人,而不是跟着敌人走。他又认为,国安法赖以实施的情报网亟需建设,此外,经济制裁手段也可以依法运用到涉违反国安法的案件中。
以下为采访实录。





香港时事评论员 冯炜光:第一就是半根“枪杆子”。我们警察很卖力,对控制一些非法游行的场面,(现在)驾轻就熟。你只要比较今年的十一和去年的十一,就能看出了。

但问题就是,我们的枪杆子还应该像国外一样。以英国2010年的暴乱为例,它的法庭是快审重判,过了十年后,现在英国不再有暴乱了。但我们香港,可惜的是,到现在三个月了,还没有一个案例出来。比如像唐英杰的案例,只是不停地过堂再过堂,这反而给了那些执迷不悟的年轻人,在法院门口集合、不断叫喊的机会,让他们“围炉取暖”。唐英杰案一直未能审结,有些遗憾。这情况跟半根“枪杆子”的原因有关。

唐英杰为首名被控违反香港国安法的人士

当然关于唐英杰案,法庭怎么审理怎么判决,我们不应该干预。但是我想说的是,如果这个案子能够尽快审结、法律程序能够尽快走完,这对国安法的实施是有好处的。现在有很多人,特别是一些年轻人,每逢他们的一些“特殊的日子”,比如十一、每个月的31号,他们想搞一些非法活动的时候,他们在网上是透露出了侥幸心理的。到现在,所谓国安法可能是“无牙老虎”。因为没有人因国安法被重判,顶多只是不准保释。

“不准保释”在香港的概念里,是无罪推定,这样待遇就很不一样了。比如不准保释的人,和正式被判刑的人,是很不一样的。比如不准保释的人,是可以在指定的餐馆叫外卖的;但正式被判刑的人,他只能食用惩教署提供的膳食,待遇是相当不同的,虽然都是失去了自由。

再加上,“不准保释”和“判了刑期”很不一样的地方就是,不准保释可能要不停地过堂,去完成司法的程序,这就给了那些执迷不悟的年轻人在裁判院门口大喊反对国家、污蔑政府口号的机会,这就给他们制造了一个几乎让他们半合法地去进行非法集结(的机会)。

这个案件如果能尽快审完,对防止一些人(非法)聚集是有帮助的。现在回到负责这个案件的总裁判官,苏惠德法官,他怎么审,我们不干预。但是他最近有一个判决,令大家很吃惊。就是对于他下属的裁判官何俊尧,多次被人投诉,他最后判定所有的投诉不成立。

多次轻判乱港分子的何俊尧“被放生”

但是外边的观感,就会觉得何俊尧裁判官带有非常强烈的政治色彩和政治偏见。在英国的司法系统里,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这个公义是不是正在实施,还是被人看到才实施。当法官被人有强烈的印象,(被人认为)他是偏颇的时候,而他的裁判官竟做了这样的判决,而恰好这位总裁判官——苏惠德法官,是被特首委任为可以审理国安案件的数位法官之一,这就会让人对法官的印象产生一些疑问。这一点也是值得大家留意的,究竟在苏惠德法官的审理之下,首个国安案件的走势会如何,我们也拭目以待。

第二就是,我们缺乏笔杆子。国家安全要成为香港人的DNA,要像当年反贪腐一样,既有枪杆子,也有笔杆子。就是说,要有“心战”,要有社区教育、学校教育,以至于要有警示作品:例如网剧、电视剧,要通过这些文艺作品,特别是影像去深入人心。但很可惜的是,这个(举措)现在还没有。

但也会有人说,(现在)案例并不是很多,就未必能像当年廉政公署一样,拍一些剧去推广。我们在学校,没有系统地去组织宣传教育,在社区也没有。我们当年反腐倡廉的时候,廉政公署是有一个社区关系处的,但我们国安这边暂时没有这样的机构,这是有些不足的。

12港人家属“包到实”难辨真伪

其实我们有时候不应该太受对方的牵制,我们应该调动敌人、调动对方。以最近12港人的案例为例,这件事出来的时候,有5名港人在台湾的消息也出来了,他们更早到了台湾。但是台湾,你可以说它狡猾,也可以说它聪明,它坚持不说那5名港人是什么人、姓甚名谁、是男是女、是生是死,只说对他们有足够的照顾。这就令我们无从下手来反击。我们将12个人的情况、信息透露了出来,于是对方就可以借着这12个人玩家族、玩所谓“催泪的报道”。可是转过头来,我们对那5个人是一无所知。但其实这5个人,要这样“逃亡”,一定是被法庭控制了出入(境)的,如果可以堂而皇之地离开香港,他是没必要选择“逃亡”这个方法的。只要比较一下,哪些人是弃保潜逃了,那我们大概就可以描画出这5个人有可能是哪5个人。

例如去年7月29日,有个22岁的女文员甄凯盈,她是第一次过堂就已经弃保潜逃了,究竟是不是她呢?她的家人在哪里?她是做什么的呢?她的背景是怎样的呢?那我们在这方面是可以有所行动,来反击对方。让大家都知道,这些人都是涉及重案,他们不是普通的善男信女,突然不知道什么原因就去了台湾。

所以简单一句,我们的“心战”是要调动敌人,而不是跟着敌人走。

第三点我想说的就是“不够刀把子”。“刀把子”指的就是情报。像反恐、国安还是反腐倡廉,很多时候都是靠情报的。我们虽然已经回归23年了,但语言的不通,内地主要讲普通话,香港主要讲广东话,以至“一国两制”,内地的执法人员虽然认为国安法可以执法,但是始终都不能很明确地执法,或者说给大众看看(如何)执法。所以这就变成了,他们没有办法大显身手,维护国家安全的情报网络暂时还无法搭建。当然,(国安法生效)也只有3个月,但是我说的是将来要做的,这并不是批评,只是指出一个方向。


最后就是没有碰到钱袋子。其实根据国安法,我们是可以对一些可能用来违反国家安全的财产进行没收或冻结。我们在黎智英的案例里,8月10日对他拘捕,大举搜查壹传媒,但是我们没有冻结《苹果日报》的账户,这就使得他可以继续污蔑特区政府、污蔑国家。这一点也是可以去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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