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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对派议员“玩屎”被捕丨香港一日

不吐不快的 直新闻 2021-0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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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凯迪、许智峰、陈志全“玩屎”被控“施用毒药”罪


周三,三名反对派前议员被警方上门拘捕。据了解,被捕人士包括“人民力量”陈志全,民主党许智峰,以及“议会阵线”朱凯迪,三人涉嫌于今年5月28日审议《国歌条例草案》期间,在会议厅内投掷带有恶臭的“臭弹”。当天许智峰走到主席台前,试图放下腐烂盆栽,导致会议暂停。


现场有议员闻到臭味后多次呕吐,并出现眼部及皮肤不适,送往医院接受检查,还有议员事后回忆,气味就像“一袋屎”。


一周后,立法会续会三读《国歌条例草案》,期间陈志全和朱凯迪突然各手持一袋带有粪便成分的有机肥料,冲向主席台。陈志全被保安拦截,粪肥未能成功投掷,最后洒在地上;朱凯迪则成功将液体泼在主席台前,散发浓烈臭味。


当天下午,陈志全、朱凯迪又在会议厅内发动“臭弹”攻势后,再次导致会议暂停;此外现场还有许智峰试图向主席台投掷装有臭水的塑料瓶,但被保安成功阻止。


周三,港警宣布,将正式检控朱凯迪、许智峰、陈志全三人,许智峰涉嫌两项《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中的“藐视罪”,及两项香港法例第212章《侵害人身罪条例》中的“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企图施用有害物品”罪。


朱凯迪和陈志全则分别被控一项“藐视罪”及一项“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施用有害物品”罪。警方指,案件将于周四下午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审。


根据香港法律,“任何人意图使他人受损害、精神受创或恼怒而非法及恶意向该人施用或导致向该人施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或导致该人服用毒药或其他残害性物品或有害物品,即属犯可循公诉程序审讯的罪行,可处监禁3年”。






“一国两制”为何在反对派嘴中“一死再死”?


上周三,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资格问题的决定》,四名香港反对派立法会议员因被认定为“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和“不效忠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被即时褫夺议员资格。


到本周二,港澳办副主任张晓明也明确,人大常委会决定“立规明矩”,“爱国爱港者治港,反中乱港者出局,这是‘一国两制’下的一项政治规矩,现在也已经成为一项法律规范”。


周三,有港媒报道,对于中央决心从宪制层面梳理香港政治伦理,香港反对派则曲解为“破坏‘一国两制’下的港人高度自治”,以“莫须有”的标准“迫害反对派”。


港媒指,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开宗明义地划定了香港立法会议员应该遵守的政治底线,指出立法会议员宣扬或支持“港独”、拒绝承认国家主权、寻求外国干预、作出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即是“不符合拥护基本法”和“效忠中国香港特区”的要求和条件。


换言之,这是中央从宪制层面上落实了“爱国者治港”的具体政治要求,强调香港的公权力者必须遵守“一国”的原则和红线。


但讽刺的是,每当香港社会出现有关宪制之争议时,反对派就开始叫嚣“一国两制已死”,以至于有港媒讽刺道,“一国两制”在香港可谓是“死了又死”。而这种怪异现象的本质在于,不在少数的港人对于“一国两制”有着片面的理解甚至是刻意的曲解。


2014年国新办发布的《“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明确指出,“两制”从属于“一国”,香港作为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有中央授予的地方事务管理权,“其限度在中央赋予多少权力,香港就享有多少权力”,而中央同时具有监督权。


宪制角度而言,这就是香港政治伦理的核心,即香港的“高度自治”源自于中央授权,而非“全面自治”。


聚焦到香港公权力者身上,以立法会议员为例,他们理应且务必遵守这一点。事实上,这也是基本法的内在要求。基本法第104条明确规定,立法会议员与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及各级法官一样,必须依法宣誓拥护基本法及效忠特区。


然而反对派又断章取义宣称,所谓效忠特区“只要求效忠香港”,而刻意在宪制框架内,将香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进行区隔。


但无论在正常价值观上,还是在具体的政治实践中,效忠国家、效忠中央政府,本身就是对于任何从政者而言,超越意识形态的基本要求。以反对派所“推崇”的英国议会政治为例,“反对派”从来都是建立在“忠诚反对派”的框架之内,而非“永恒反对派”的“歪理邪说”之上。


香港的反对派应当注意到,中央划定的,是不可逾越的红线,不代表不容许立法会内存在反对声音。对这一点“装聋作哑”甚至公开予以反对,反对的便是香港特区的宪制秩序本身,也即是否定了自身所被授予的权力本身。


正如港媒所言,“从政者该做的是遵守宪制秩序,回归理性论政,着实推动经济民生改革”。




李嘉诚基金会拨款港币300万帮助油麻地大火死伤者家属


周日,香港油麻地广东道562号内一单元突发大火,导致造成7死11伤。周三,李嘉诚基金会宣布拨款港币300万元,援助意外死伤者家属。


基金会指李嘉诚表示对火灾带来的伤痛深感难过,希望这笔透过民政事务总署发放的支援金能帮助受影响家庭,又表示愿逝者安息及伤者早日康复。


据悉火灾发生时,现场有尼泊尔籍人士正为儿童举办生日派对,期间有物品起火,火势迅速蔓延,多人被困在近厨房位置,有人要破窗爬出外墙,甚至由洗手间的窗户跳落大厦后巷逃生。消防人员最后共救出18人,包括一名8岁男童在内7人不治身亡,另有11人受伤,其中7人至今日仍然伤势危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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