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国钧:香港公务员宣誓开了个好头 违反誓言要承担法律后果丨香港一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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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16日发布新闻稿称,特区政府在政府总部举行副局长和政治助理宣誓仪式,全体12位副局长和14位政治助理在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见证下,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在此节点,深圳卫视&直新闻驻港记者秦玥16日专访了现任香港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张国钧。他认为,过去其实应该做但是没做的事情,今天做的话,就会有些人觉得不习惯。但是开好这个头,大家慢慢就会把概念扭转过来,这是正本清源的其中一步。如果公务员团队中有人违反宣誓誓言,自然也要承担公务员系统中的纪律处分,严重的话可能会被革职。因为“宣誓仪式是庄严的,宣誓是有法律意义的”。
张国钧还向记者回忆起了2017年7月1日,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五届政府主要官员在林郑月娥带领下宣誓就职时,自己对宣誓有着非常深刻的印象:“因为经历过,你会知道自己的责任和义务所在”。
采访的文字内容如下: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 秦玥:12月16日特区政府全体12名副局长及14名政治助理早上在行政长官见证下完成宣誓,从整个宣誓仪式来看,您觉得有什么意义?
香港立法会议员 张国钧:大家都知道,在过去,行政长官、行会成员、立法会议员、法官都有宣誓安排,不过问责团队中除了司局长以外,像是副局长、政治助理、以及其他的公务员是没有宣誓仪式的。但大家都知道,副局长、政治助理等公务员在特区政府行政机关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特别是副局长,他们在局长身边,掌握了很多特区政府内部很多非常重要和机密的资料,也扮演了很重要的政治角色。所以借着这个宣誓机会,让他们当众告诉大家,他们是效忠特区政府以及拥护基本法的,向香港社会和每一个市民表明每名公务员的承担。这一点我觉得很重要。在过去,我们没有这个做法,但我希望从今天开始,特区政府能够维持这种做法,让社会大众见到,公务员和问责团队对香港社会、对国家都有承担。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 秦玥:那么特区政府的主要官员已经作了宣誓的,是否不需要再做一次了?
香港立法会议员 张国钧:由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员、包括司局长以及几个纪律部队的首长,在2017年新一届特区政府成立的时候,已经在国家主席的监督见证下作了宣誓。今天我们见到的,是问责团队的助手、包括副局长和政治助理,他们在行政长官的监制下作了宣誓。所以我们见到是一个完整的系统,也是很有层次的宣誓系统,希望这套系统未来行之有效的执行下去,成为将来特区政府运作中不可缺少的一环。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 秦玥:我们知道周三与周五是主要问责官员以及部门首长作宣誓,那么其他的特区政府公务员宣誓的进度会如何呢?
香港立法会议员 张国钧:香港政府问责团队的司局长们在就职的时候就已经宣誓了。今天是问责团队其他的成员,包括副局长和政治助理作宣誓。接着循序渐进,是公务员系统里职级最高的常任秘书长等人宣誓,接着是中层员工等,我觉得从上到下,起到一个很好的示范作用,让大家明白这次宣誓对公务员个人、对香港社会,或者作为国家体制里、香港作为特区的公务员系统、问责系统内政治和法律的意义在哪里。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 秦玥:如果看今早特区政府问责团队这个宣誓仪式,和您当时作为行会成员以及立法会议员时的宣誓仪式的过程、相似地方和不同的地方在哪里?
香港立法会议员 张国钧:在香港的《宣誓和声明条例》下,不同的政治岗位都会有一个特定的誓词需要宣读。我们今天看到副局长等人的问责团队的宣誓过程,在形式上(和别的岗位)分别是不大的。而宣誓的内容,其实也和行会、立会成员的宣誓内容分别也不大,因为最主要的要求就是两点:要效忠特区政府,以及支持拥护基本法。这两点是理所当然的要求。最重要是让社会大众看到这一班问责团队的成员有政治担当的意愿。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 秦玥:从1997年开始到现在,其实公务员团队没有进行过宣誓这个步骤,有的公务员说以前没有,为什么现在要改变?您怎么看这些说法?
香港立法会议员 张国钧:这是一个历史的原因,很多事情之前没有做、到现在开始做。过去其实应该做但是没做的事情,到了今日做的话,就会有些人觉得不习惯。我相信在这个阶段里,有些人会有情绪。但好像今天的宣誓,大家迈出这一步,真正的做了、也了解了,作为一个特区政府里的重要官员,发挥了这么重要的作用,拿着行使公权力的人,为什么你不需要向特区政府和国家做出这个承诺呢?而这个承诺也是理所当然的,这两点有哪里不对呢?你在特区政府里工作、行使公权力,要你效忠特区政府,这是理所当然;在香港特区“一国两制”之下,要你去遵守和拥护基本法,也都是理所当然。对于香港社会来说,这两点也是大道理,有一个公开的宣誓仪式也是顺其自然的。这么多年一直没这么做,突然改变了,有人觉得多余,但是开好这个头,大家慢慢就会把概念扭转过来。这也是我们所说的,为何要将“一国两制”的概念扶正,是正本清源的其中一步。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 秦玥:和立法会议员不同,有的公务员拥有外国国籍,有人认为我只是为特区政府打份工,为什么还要宣誓?您又怎么看这种态度?
香港立法会议员 张国钧:在回归前,有不少香港人持有两本护照、在“一国两制”制度下仍然保留,这在全世界范围内都是不常见的,这是回归时候的历史产物,可能当时大家希望香港顺利回归,所以有不少事情尽量保留。如果看整个事情,一个人持有两个国家的护照,会否和“效忠”有所抵触?这是一个严肃的课题。但我觉得,这和全体公务员要宣誓是两件不同的事情,无论你是否持有外国护照,作为公务员你当然要支持特区政府的施政,这是义务。所以撇开他是否拥有外国护照,既然你愿意、也成为公务员体制中的一员,你当然要遵守公务员制度中的纪律,包括誓言所说的那样。每个公务员都要遵守这个义务,也是特区政府对每个公务员的期望。
深圳卫视&直新闻记者 秦玥:我们知道立法会议员如果违反了宣誓誓言就会被DQ取消资格,如果公务员团队中有人违反宣誓誓言,应该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标准?
香港立法会议员 张国钧:宣誓是有法律意义的。如果宣誓后,有人在政治岗位或是公务员工作中,有违反誓言的言行举止,当然他需要承担政治以及法律的后果。过去大家也看到了,有些立法会议员如果违反誓言、就面临被取消资格的后果。如果公务员的话,将来一旦做了违反誓言的承诺的时候,当然他要承担公务员系统中的纪律处分,严重的话就可能会被革职。所以我想大家都要明白,这次宣誓仪式是庄严的、并且是有法律约束力的一个承诺。不单是告诉社会知道,作为公务员需要有承担,而如果违反当初承诺的话,将来就要面临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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