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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冰:难阻黎智英潜逃,法官发布保释理由站不住脚

陈冰 直新闻 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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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新闻:陈先生,准许黎智英保释的法官今天颁布保释理由,认为在多项条件下已降低潜逃风险,你怎么看?


特约评论员 陈冰:法官李运腾今天发布的书面理由,几乎没法证明黎智英潜逃风险降低了。其中讲到法庭早先拒绝解除对申请人的理由限制,但没发现有潜逃意图,就说黎智英潜逃的风险降低,是根本站不住脚的。有些乱港分子口口声声说不会潜逃,但跑出去就是另一码事了,更何况黎智英这样的乱港祸首。


法官说只要黎智英不发一个帖文,就说明他不会再侵害国家安全,鬼才相信,黎智英可是公开宣称“要为美国利益而战”,况且他的代言人林卓廷已经通过网络直播发言了。法官说黎智英缴纳了1000万港元保释金,够显示他的诚意,这也是打胡乱说,钱对黎智英不算什么,据说给律师的费用都远不止这个数。法官说不得与外国官员接触,不得接受任何形式的访问,不得不得发表一个帖文,都与潜逃不潜逃没关系,没法证实潜逃风险降低了。


法官认为全天24小时不离开其住所,每周到警署报到3次,都降低了潜逃风险,而实际上警方没有权责确保黎智英就在家里,而逃离香港只要两三个小时,根本不需要两天时间。因此这个书面说明是站不住脚的,没法证明黎智英不会弃保潜逃。



直新闻:这个书面说明公开后,很多香港人士如前特首梁振英等认为黎智英潜逃的风险很大,没法服众,你怎么看?


特约评论员 陈冰:黎智英曾两次申请保释,都遭到拒绝。香港国安法指定法官苏惠德认为,黎智英有潜逃风险,不予保释。而这次,法官李运腾却准予保释,引起香港社会和舆论的轩然大波,认为法官判决存在极大误差。黎智英是以“勾结外国或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而被调查和检控的,案件进入香港司法程序。根据香港国安法的保释制度,法律界和社会公众一般认为黎智英案情严重、社会危害性凸显以及弃保潜逃风险很高,法官通常不会批准保释。除非法官有明确理由和证据,能够证明嫌疑人不会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这就引起了社会强烈反应,包括法官的书面说明发布后,还是没人相信黎智英不再继续从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


如果他不再危害国家安全,也就不会出现保释后就与多位乱港分子密集密谋的情形,也不会出现乱港分子林卓廷代言辩解的视频直播。最新民调显示,85.72%的受访者认为如果黎智英潜逃,法官要负责任。加上香港出现多期弃保外逃的案例,人们都觉得他潜逃的风险极高,乱港头目本性难移。也有人对香港司法体系的可信度提出质疑,认为像黎智英这样的乱港祸首都能被保释,那还有谁能不保释?让人很容易联想到“警察抓人,法官放人”,捉放失序,香港久乱不止,经济苦不堪言。香港社会各界和法律界、政界早就对黎智英获准保释提出强烈批评,一是希望法院能纠正错误,恢复香港的法治尊严;二是期待司法改革,捉放失序说明司法体系失效,司法不改革,香港无前途。



直新闻:你能举一个国外的例子来说明什么情况下不准保释吗?


特约评论员 陈冰:无论是香港还是其他地方,犯罪嫌疑人能否获准保释,就看一条,有没有潜逃的风险。梁振英先生今天也在脸书中讲了一个常识,法官该不该批准一名被告保释,没有深奥的法律问题,不需要长篇大论的判词,只需要考虑被告会否潜逃;会否在保释期间和其他嫌疑人串供、干扰证人和再犯等的动机和可能性。就这两条。


美国联邦法官刚好处理了一个保释请求,看的就是这两个条件,结果没有一个符合,所以拒绝保释。这个被告名叫吉斯莱恩·麦克斯韦的女人,被指控是儿童性奴贩子,与在8月份纽约监狱中自杀的恋童癖富翁爱泼斯坦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有共同的客人,包括一些间谍、名流等。


今年7月份麦克斯韦被拘捕后,先提出500万美元保释金,被法院拒保释。上周麦克斯韦又提高保释金,加码到2850万美元,相当于2.2亿港元,可怜兮兮地说这是她及其配偶的所有资产、她的家庭及她最亲密的朋友的所有资产总和。但是法院拒绝保释,理由有两个,一是她存在“极端逃跑的风险”,二是存在她与其他涉案人、证人串供的风险,也没法证实她就此洗手不干。把乱港分子黎智英和美国儿童性奴贩子相提并论可能有些扎眼,但在保释与否问题上的法律原则却是一致的。我想准许黎智英保释的香港法官李运腾先生,是一定关注美国的这个保释被拒案的。香港终审法院的首席法官和常任法官也一定在关注美国的保释被拒案,但愿他们在本周四审理香港律政司的上诉案时,也就是要求取消对黎智英保释以防潜逃,作出合乎法理的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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