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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欢与否,“二等公民”只是个客观描述丨香港一日

不吐不快的 直新闻 2021-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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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香港一日》的第546期 


曾钰成谈港人“移民潮”:

要证明香港是个值得回来的地方


一段时间以来,英国政府持续为港人手中的BNO(英国国民海外)护照“扩权”。其内政部此前宣称,“未来5年内将有25.8万至32.24万的BNO持有人及其受养人申请赴英”。该数字最高相当于全港4%的人口,有港媒一时间以为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的又一场“移民潮”即将到来。

 

对此,前香港立法会主席曾钰成指出,英方恐怕不是“为了港人的福祉”或者是出于所谓“对香港的历史责任”而放宽港人持BNO移民英国。

 

曾钰成回忆道,1979年,英方在确定“中方将于1997年收回香港已是势不可挡”之后,随即修改国籍法,出台BNO护照以阻绝港人拥有居英权。英方此举,一方面是确保香港此后的社会秩序与稳定,为盎格鲁-撒克逊人的殖民帝国留存最后的“荣光与脸面”,另一方面也是无意继续承担对港人的责任与义务,正如当时撒切尔政府官员明确对媒体表示,“我们不欠香港人的”。

 

曾钰成就表示,当时的“泛民”其实非常生气,“(他们)觉得英国出卖了香港。所以按理说,(就BNO一事)他们不应对英国有什么好感”。

 

时过境迁,曾钰成表示,此前英国人觉得香港人是“累赘”,但如今“脱欧”之后的英国急需人才和资金,又转而欢迎港人移民英国。英国政府已经公布,持BNO申请入籍的港人除无法享受到英国政府的社会保障外,还必须要支付“定居申请手续费用”“移民医疗附加费用”以及“公民资格申请手续费用”等,对于一个由2个大人和2个孩童组成的四口之家而言,英方明确所需费用在27万港币以上。



有港媒指出,这还没有包括日常生活、住房、教育及医疗开支等,5年下来总的实际开销或在港币480万以上。这是什么概念呢?如果按照英国内政部的所谓预估数字——即32.24万人来粗略估计,未来5年港人将为英国社会注入386亿英镑的资金,相当于2019年英国GDP总值1.7%。

 

而根据世界银行统计,2019年英国GDP的增长量不过才1.46%,一毛不拔就空手套来超过一年的经济增长,无怪乎英国首相约翰逊无视BNO的由来而言道:“英方向持BNO港人提供在英生活、工作和安居的新途径,是基于英方重视与港人之间的深厚历史联系和友谊。”

 

而约翰逊这席“颇具国际主义精神”的话语和英国此前在“脱欧”期间大肆宣传东欧、东南欧低技术移民挤占本国就业市场、消耗社会保障资源的排外主义论调相比较,又更显出一份讽刺。

 

无论是40年前,还是40年后,又无论BNO政策的出发点发生怎样的变化,有一点始终不会变变,那就是“英方由此至终都是先考虑自身利益”,而不会是港人的利益。这也是为什么外交部曾言英国试图将港人变为“二等公民”,这绝非是意气之谈或者是简单的外交辞令,而是基于历史变迁的客观描述罢了。

 

但对于当前客观存在的移民增长,曾钰成也强调,社会当以平常心看待,不必过分苛责。既不要简单化地认为所有离开的人都是“对‘一国两制’失信心”,也不因简单地将一切问题归咎于“外国势力”。

 

“回归前也有些人走了,但回归后见到,望来望去还是香港最好,那就会回来。人人都会去他相信最有可能追求到幸福的地方,如果香港就是这个地方,他怎么会走?找轿子抬他也不走。”

 

曾钰成表示,中央和特区政府有能力,也应该展示出足够的气概,用客观事实证明香港是个值得回来的地方。



港媒:区议员宣誓“不设追溯条款”


特首林郑月娥上周四称,将会立法订明公职人员宣誓要求,并指经相关研究后,“特区政府认为区议员理应属于须依法宣誓的公职人员,因此会在今次修订法例中,落实区议员须宣誓的要求和相关安排”。

 

她又提及有关公职人员宣誓要求的法案草拟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港府会在农历新年后提交草案至立法会进行审议。

 

周一,据港媒报道,草案中有关区议员宣誓要求方面会有“三不”,包括“不设追溯条款”、“不会列明违誓的直接刑事后果”,以及誓词内容“不会与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有别”,同时或由特首指定人员负责监誓,“以保留一定弹性”。

 

“不会设追溯条款”即不会追究现届区议员上任一年多来的言行是否有违反誓言之处,与国安法落地以来所强调的“法不溯及既往”精神相契合。但另一方面,现届区议员在2019年参选签署提名表格时,均已签署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并拥护《基本法》,此举与宣誓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因此任何违背当日所签署协议的“泛民”议员仍要为其行为负责,这也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此外,据未具名人士透露,草案就违誓者的处分做出了明确规定,即区议员一旦证实违反誓言,将被褫夺议席。但草案未直接列明如何进行刑事惩处,例如以虚假陈述提起司法检控等。

 

至于宣誓的内容,则和立法会议员宣誓就职相同,即效忠特区和拥护《基本法》。而在形式上,例如以个人或是集体方式宣誓,以何人监誓等,港媒指,草案为保留“弹性”,仅规定由特首指定人员负责监誓——一般而言,特首会委派民政事务局局长监誓——在其他方面,则未有过多限制性条文。



香港再现疑似爆炸物  疑犯已被逮捕


周一下午2时许,港警在粉岭一条人行路上发现疑似爆炸物。警方第一时间封锁区域,并增派大批警员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此后并未发现更多疑似爆炸品。下午约5时左右,EOD(爆炸品处理科)人员身穿全副保护装备,就地对可疑物品进行处理。傍晚6时前后,港警将疑犯于其在荣福中心的住所内逮捕,期间EOD人员随同登楼搜证。警方在约1个半小时后将疑犯押解带离。



值得注意的是,去年1月中旬,港警也曾于粉岭区域发现炸弹客。当时警方出动重点搜查队、警犬队、快速应变部队搜查粉岭坪輋河坝村一间村屋,期间发现埋有粉状物质的疑似自制炸药。经爆炸品处理课人员检验后,相信有关粉状物属于烈性炸药制成品。

 

警方经调查后,以涉嫌“管有炸药”及“藏有攻击性武器”拘捕涉事村屋2名女户主。警方相信嫌疑人意图在大型公众活动上使用有关炸药,用作袭击警务人员以至警方设施,而所检获炸弹威力“已经可以造成巨大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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