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选制落地,“港独”派彻底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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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5月27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这是香港拨乱反正,政治安定的重要一步,将开启香港良政善治新篇章。
回归 24 年来,立法会“拉布”无日无之,2012 年梁振英甫当选,便拟落实他政纲所承诺的“创新及科技局”和“文化局”。最后在揽炒派的疯狂“拉布”下,“创新及科技局”被“拉”了三年才得以成立。“文化局”则至今仍无踪影,令香港的文化事业和产品,无法得政府政策和资金的支持,以至无法在全球华人舞台大展拳脚。
政治制度应以服务市民,推动社会进步为目的,不是拖社会后腿,贻害市民为目标。然而以香港实际情况,单靠香港内部力量去完善香港选举制度,来摆脱“拉布”的政治泥淖,根本没有可能。所以今年3 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完善选举制度安排,是香港拨乱反正,迈向良政善治的一道曙光,也体现了“一国两制”的优势。
5月27日立法会通过了完善选举的综合草案,剩下来便是行政机关妥善安排未来三场选举,即9月19日的选举委员会、12 月19日立法会及2022 年 3 月27日的行政长官选举。
今次的完善选举制度安排,突出了开放性、民主性和进步性。开放性体现在容许各方人士参与,昔日的立法会选举制度,只有利于地区工作扎实的政党或传统功能界别中的精英。香港各区分区委员、全国性组织、以省级划分的同乡组织的代表等都难以晋身立法会。完善选举制度后,上述组织人士都有机会参与。
民主性体现在议席的扩大,选委会由1200 席变为1500 席,增加了一个界别、立法会由70 席增至90 席。议席增加了,各方有兴趣参与法会及选委会人士,因为完善选举制度而增加参与机会。
进步性体现在立法会及行政长官候选人都要获得选举委员会各个界别的提名,不会出现候选人向某个界别倾斜或被个别界别所“绑架”的情况。完善选举制度令候选人肯定有广泛代表性,这是制度上的进步。
由于有了这些制度安排,“港独”派再难以觊觎立法会议席,遑论行政长官位置。这对“一国两制”行稳致远,香港的长治久安,社会的稳定和谐,大有裨益。日后,我们不会再在电视上见到“港独”派议员在庄严的议事堂上演“马骝戏”(粤语,指猴戏、闹剧)。
因为完善选举制度令这些劣绩斑斑的人士,不可能拿到 5 大界别的提名。再加上由于有宣誓要求,议员为免被指为违誓而被裭夺资格,日后立法会议员也必须一本正经议政,而不是以破坏立法会秩序为己任。立法会议员不能再以搏取媒体注意,争夺市民眼球等技俩来骗取市民选票。日后,全社会都可以聚焦于立法会议员候选人的政见,而不是他们的“出位技巧”。立法会内的保安人员也可以更安全地工作,不用再担心因为经常出现肢体冲突而受伤。特区官员到立法会开会,也不用再担心会有议员扔玻璃杯、扔“臭弹”或抢文件。对唯恐天下不乱的个别香港媒体来说,日后的立法会会议变得很沉闷,不再“好看”;但立法会本来不是“猴子的表演舞台”、更不是“上演武打片的地方”,更不能以“叫嚣来代替意见表达”,香港传媒也绝不应以“睇骚”(看戏)的心情来看待立法会会议。
简而言之,有了今次完善选举制度条例草案的通过,香港的政治经济前景阴霾尽散,豁然开朗,社会各界人士包括外商都会分享到香港重回正常发展的好处。笔者对香港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也充满期待。
作者:冯炜光 香港时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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