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光看美军笑话:美阿富汗撤军背后的战略力量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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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富汗撤军的混乱状况让美军“面子”尽失,毫无争议地成为“西贡时刻”后又一个美国历史上的污点。对内已经明显影响军心士气,后续还会影响民主党中期选举和下届大选。对外则首先影响美同盟和伙伴关系,也会在阿富汗所处印太区域带来地缘战略安全环境的改变。
但是单单从战术层面看,在这么短时间内撤离如此大规模的人员,美军这次撤离行动还是可圈可点的。也许有人会反驳,喀布尔机场外伊斯兰国呼罗珊分支(ISIS-K)的空袭导致13名美军人员和200多名无辜阿富汗平民死亡,这怎么能说是战术成功呢。但其实有美军人员伤亡更凸显武装撤侨环境的恶劣,在如此敌对环境下撤侨更加不易。
若拿中方利比亚撤侨做比较,可以看出中美之间存在的一些客观差距。
一是撤侨体量上的差距。从8月14日到30日十七天时间里美方总共撤离了12.9万人(6000美国人,123000阿富汗人),高峰时每天达到2万人左右,其中军机达到9千人左右。我利比亚撤侨12天内共撤出3.5万人,其中军机撤离不到2000人(运到苏丹喀士穆1655人+运回北京287人,这287人是总数而不是每天撤离人数)。
二是战略投送能力手段的差距。美军这次投入的C-17、C-130以及辅助加油的最新款KC-46和用了40多年的KC-10,都是美国自主国产装备,总数量高达200多架。我利比亚撤侨用的是进口俄罗斯伊尔-76,当时能投入4架已经捉襟见肘(根据公开报道,各种渠道总共进口20架左右,许多被改为他用)。退一步讲,即使中方换上现在的国产运-20,在起飞重量、航程方面与C17比差距依然存在:运20是220吨/7800公里,C-17是265吨/11000公里。
三是法律法规层面差距。英美等国在国家层面有撤侨法、军队层面撤侨条令,中方更多是临机协调,缺乏系统的法律法规层面的制度保障。美军与多个国家签署部队地位协定,其军机过境不需要复杂的过境航线审批程序,而我军从中国飞到利比亚需要耗费大量外交资源向许多国家申请航线。
四是对撤侨本质的认识和观念认识层面的差距。美西方军队所称的撤侨行动本意是指的战乱和人道危机背景下的武装撤侨,是涉及使用武力(主要自卫)的军事行动在反映观念意识的概念上,美西方不用“撤侨行动”这一称谓,使用的军事术语是“非战斗人员撤离行动(NEO)”。因为通常情况下撤离的非战斗人员既包括美国公民也包括盟国公民和美国指定的人员,就像这次阿富汗撤离行动也包括取得特殊签证的阿富汗人。而中方把比较通俗的“撤侨行动”当作正式的称谓,其实即使是中方利比亚撤侨,撤离对象也包括外国公民,因此使用“撤侨行动”作为正式称谓是不科学的。
时任外交部领事司副司长、领事保护中心主任郭少春在2011年3月6日上午举行的中国赴利比亚工作组联合媒体见面会上表示,此次撤离中国在利比亚公民行动实现了“四个第一”:第一次采用了海陆空联动的撤离方式;第一次大规模动用民航飞机,租用外国邮轮和飞机;第一次采用将人员摆渡至第三国再撤回国的方式;第一次使用只有一张纸的中国公民应急旅行证件。
这四个第一在中国的“撤侨史”上确实具有突破性,从发展的角度看问题表明了我们取得的伟大成就,但这四个“第一”英美法等老牌军事强国早已实现,以美国为例至少西贡撤侨就已经实现了。
随着海外利益保护需求增大,假如今天中国出于某种情况需要大规模撤离海外人员,我们的战略投送能力能够实现在类似美阿富汗撤军行动的复杂战乱环境下,16天内撤离12.9万人吗?
更需要反思的是,美国在武力如此强大,很多领域明显超越中方的情况下,其军政高官依然不放过任何双多边外交场合渲染中国威胁,而我们对自己的撤侨行动缺乏进一步认识。我们更应该居安思危,一定要认识到差距,加强战略投送能力建设,以运-20为起点建造更多起飞重量大、航程更远的战略运输机。
遥望漫漫征程,唯有戒骄戒躁、居安思危,是时候冷静下来加强国防建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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