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家超将提请人大释法 反对外国律师代理黎智英案丨香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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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香港一日》的第1203期
香港终审法院就黎智英外聘大律师一事 驳回律政司上诉许可
乱港黑手、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早前被控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聘请英国御用大律师欧文(Tim Owen)抗辩获得法庭批准,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不服决定,多次上诉。本月21日,香港高等法院上诉庭拒绝律政司申请上诉至香港终审法院;22日,律政司直接向终审法院提出上诉许可申请。今天(28日)下午,终审法院3名法官颁布书面判决,拒绝了律政司的申请。
香港终审法院
法官在判词中提到,律政司直到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的许可阶段,才根本上改变其论点,提出未经阐明及未有证据支持的争议,即认为与国家安全有关的相关论点,而这些争议之前从未在下级法庭提及或探讨,因此认为律政司一方未能满足上诉许可的合适基础条件。
法庭认为,根据终审法院提出的原则,当申请人提出新论点时,为保证对另一方的公平以及考量法庭是否有能力妥善作出裁决,规定上诉时不得提出有关新论点。本案中律政司要求提出截然不同的新论点,尽管该论点明显有重要性,但之前未有在下级法院探讨,因此终审庭决定不给予上诉许可。
不过,香港“点新闻”等不少港媒指出,尽管本次上诉许可申请被否决,意味着反对黎智英聘用英国大状的上诉途径正式止步,但是,根据香港国安法第55条,在案件涉及外国或者境外势力介入的复杂情况、香港特区管辖确有困难等情况,有关案件就能依法送交国家司法机构审理。
直新闻注意到,围绕终审法院本次判决,特区政府是否会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释法(即“人大释法”),今天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所谓人大释法,是指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作出立法解释,自1997年香港回归以来,人大释法一共发生过五次,每一次均起到推动社会发展、健全香港法治的重要作用,是维护“一国两制”和香港法治的必要之举。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在判决颁布后接受港媒访问时表示,自己也参与了香港国安法审议的工作,制度上没有问题,但这毕竟是非常重要的法律,如果容许海外大律师参与如此重要的国安案件“完全不合适、外国亦不会这样做”,并称对终审法院的判决感到失望。
谭耀宗表示对终审法院判决“感到失望” 图源:香港电台
关于人大是否会进行释法,谭耀宗回应称,需要留给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决定。他还说,如果要释法,下月底的例行会议会是一个合适的时机,但不排除在此之前加开会议处理事件的可能性,强调常委会一定已经知悉事件。至于案件是否要由驻港国安公署行使管辖权,谭耀宗表示,需要留给公署决定。
同日早些时候,香港立法会议员、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则表示,就过去的几次释法来看,如果全国人大常委会认为事件对日后有深远影响并坚持在某些领域不应有不同解释的空间,就会行使法律解释权;但有时只会表达不同意见,不一定释法。
梁美芬 资料图源:香港电台
梁美芬指出,眼下大家对香港国安法立法原意可能有不同看法,但结果可能殊途同归,以往很多有争议的案件都出现类似的结果,希望大家以平常心看待,如果香港国安法不清晰就需要常委会解释。她还强调,即使人大决定释法,不外乎也是法治的一环,不应赋予太大政治意义。
此外,被问到如果人大常委会释法,最快何时召开会议,或者是否需要加会处理,梁美芬指,过往香港5次人大释法,什么情况都出现过,有些在案件之前、有些在案件之后,有些则没有案件都可行使解释权,例如政改。
本身是律师的香港立法会议员周浩鼎表示,对终审法院的裁决感到失望,认为根据判词,终院是技术性驳倒律政司,理由是律政司未有在早期法院提出相关观点,不过他相信律政司一方有据理力争,而法院亦有承认律政司提出有关国家安全的观点重要。他说,公众会忧虑香港法院未能全面准确理解香港国安法的立法原意和立法精神等,是否释法交由人大常委会决定。
李家超就终审法院判决召开记者会 将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释法
今天(28日)下午6时45分,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李家超在特区政府总部会见传媒,就香港终审法院下午的判决作出回应。
李家超表示,昨日(27日)收到中央人民政府按香港国安法第11条发出的函件,要求行政长官就香港国安法实施以来,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包括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等有关情况,向中央人民政府提交报告,并就此召开香港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会议。
李家超下午会见传媒 图源:点新闻
李家超表示,会仔细梳理相关情况,其中将提及本次黎智英相关案件,并建议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香港国安法第65条作出解释,以厘清问题,即“没有本地全面执业资格的律师或大律师,可否以任何形式参与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
李家超说,现以香港特区行政委员会、行政长官、国家安全委员会主席的身份作出声明:维护国家主权安全与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李家超表示,国家安全问题在早期阶段潜在地发生,如勾结外国势力等也可能并非在香港而是在海外进行的,而且外国对香港国安法持有敌视态度并向商界、法律界施压,因此要特别警惕。
有记者提问是否影响到被告选择律师的权利,李家超表示,能够代理的律师应该是在香港有执业资格的合资格律师,而非没有在港执业资格的海外律师。他强调,这与海外法官能否审国安案件“是两码子的事”,因为对于法官有资格审查及推荐制度,审理国安法的法官人选也有指定法官制度。
关于终审法院法官的判词,李家超表示,律政司已作出最大努力,也已充分提出理据,强调需要尊重法庭的判决。他还多次重申,由于本次事情影响深远,因此迫切需要进行厘清,提请人大常委会进行释法符合香港基本利益和宪制秩序,强调这一事情“审慎而严肃”。
另外,由于香港法院此前已经敲定本周四(12月1日)将针对黎智英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的案件正式展开审讯,预计审讯时长历时一个月,而提请人大释法需要一定的时间以及经过必要的程序,外界广泛关注是否存在时间上的问题,即是否会“赶不上”审讯的日子。
对此,李家超在记者会上表示,律政司将会申请押后黎智英案正式审讯的时间。此前,律政司及法庭都曾表明,不希望改变黎智英案件本周四开审的时间,除非有更迫切的事情需要处理。
港澳办:必须完整准确不折不扣贯彻实施香港国安法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发言人今日(11月28日)发表谈话表示,日前,中央人民政府依照香港国安法向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发出公函,要求其就香港特区履行维护国家安全职责,包括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工作等有关情况提交报告。这是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落实中央全面管治权、维护国家安全的必要之举。
发言人强调,李家超行政长官立即组织研究落实并向香港社会通报,表明将尽快向中央政府提交报告,同时提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作出解释的建议。我们对此充分肯定并坚决支持。
发言人特别指出,黎智英及其团伙在2019年“修例风波”中的所作所为,严重践踏“一国两制”原则和基本法,严重冲击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严重破坏香港繁荣稳定,严重危害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并强调黎智英及其团伙犯下的桩桩罪行,必须受到依法追究、得到彻底清算。
值得注意的是,发言人表示,黎智英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而香港有关法院批准由英国御用大律师代理黎智英案,与香港国安法关于特区行政、立法、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有效防范、制止和惩治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和活动的规定相悖,违反香港国安法的立法精神和法理逻辑。
发言人最后强调,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是“一国两制”方针的最高原则。中央政府对香港特区有关的国家安全事务负有根本责任,将深入落实中共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的“完善特别行政区司法制度和法律体系”的要求,确保香港国安法得到完整准确、不折不扣的贯彻实施,确保国家安全得到有效维护。
港区人大代表提名阶段 多名人士今天报名参选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下月中举行,今日(28日)早上陆续有人到上环的选举工作办公室领取表格,有的则递交资料报名参选,包括全国政协委员陈仲尼,第十二届、十三届港区全国人大代表陈勇,全国政协委员、香港立法会议员黄英豪等。
陈仲尼表示,已取得超过300个提名,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谭耀宗及兰桂坊集团主席盛智文等。希望利用在香港立法会的经验及两届共10年的政协经验,能够在此基础上,加上过往的公职及议政经验,以及金融方面的专业知识,为国家在立法层面作新贡献。
陈仲尼(中)在中总永远荣誉会长袁武(图右)及香港深圳社团总会会长邓清河(图左)陪同下前往报名。
黄英豪表示,已提交203个提名,期望在截止提名前再补充。他说自己已服务四届政协,一般来说会退下来,而他收到朋友鼓励,如果转跑道成功,将可以为国家服务。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前委员范徐丽泰儿子范骏华表示,取得80多张提名票。
黄英豪
陈勇表示,今次取得超过300名各界选举会议成员的提名票。基本法委员会委员梁美芬亦到场报名,称已获得208个提名。被问及会否争取出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她说目前最希望顺利当选人大代表,亦未有明确交代日后会否继续兼任基本法委员会工作。
梁美芬(左一)和陈勇(右二) 图源:香港电台
此外,香港民建联主席李慧琼将于明天报名。另据香港电台消息,台籍全国政协委员凌友诗、本身是律师的香港广西社团总会会长文颖怡也有到场报名参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