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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教师专业操守指引》公布,首次纳入维护国安要求丨香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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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护法治精神,遵守法律及相关规则,自觉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及公众利益,履行社会责任和公民义务。 掌握国家历史与发展的基本知识,正确理解宪法、基本法和香港国安法及相关法例,尊重国家基本制度。 正确理解《国旗及国徽条例》、《区旗及区徽条例》和《国歌条例》,尊重国家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象徵和标志,培养学生正确的国家观念、国民身份认同和民族感情。 遵守政府、教育局、办学团体及学校订定的规章指引和通告。 在收到涉及违法违规或违反社会普遍接受的道德标准的资讯,或发现校园内有任何潜在违法违规时,按照法律、相关规章指引及具体情况适当地向学校管理层、警方及/或有关部门举报及处理。 在被控以任何罪行或已被裁定任何罪行(不论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之后;或就个人已涉及任何在进行中的刑事诉讼或调查,包括但不限于被警方或其他执法部门拘捕,向学校即时申报,或在合理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通知学校。 尊重知识产权。制作教材或组织学生活动时遵守相关的版权法例及其他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并尊重学校的校本教材及试题等的版权。
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违反基本法、香港国安法或任何香港法律的活动。 鼓吹违反社会秩序的言论。 向学生传递或宣扬违法违规、违反社会秩序的讯息和言论,直接或间接煽惑或促使学生进行违法违规、违反社会秩序的活动。 纵容校园内任何潜在违法违规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