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场球“梅老板”判若两人,香港各界怎么看?|香港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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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西香港事件”持续发酵 港媒社评称“有预谋的操弄”
综合港媒报道,备受瞩目的球王梅西于周日(4日)带领迈阿密国际足球队来香港踢友谊赛,自称有伤,比赛全场在替补席静坐,但7日晚在日本东京对战神户胜利船时,于59分钟替补登场,冲刺、带球过人、传球,更于79分钟带球杀入禁区两度射门,引得现场观众惊呼,同时也将梅西推到了舆论场的风口浪尖。
仔细比对梅西前后两场比赛的表现,简直是判若两人,这更让“有伤不能在香港上场”的说法难以令人接受,同时也让不少期待已久的观众倍感遗憾、失望,甚至愤怒。
7日晚,香港特区政府文化体育及旅游局局长杨润雄表示,特区政府对梅西的表现极度失望。他希望赛事主办方及球队能向香港市民作合理解释。
香港浸会大学体育、运动及健康学系教授刘永松分析指出,梅西在东京的表现,已经是用“行动”向世界证明其伤势未必严重到不能再香港上场比赛。从物理治疗的角度来看,如果梅西伤势严重到连一分钟都不能上场,应该需要两三周的时间才能康复,而并非3天之后,也就是7日便能在日本上场活动自如地参赛。
香港体育、演艺、文化及出版界立法会议员霍启刚昨日(7日)深夜在社交媒体发表长文称,梅西上阵“绝对是在我们香港球迷伤口上撒盐”,绝对有损香港形象,强调绝对不能“算数”(就这么算了),会继续跟进。香港特区行政会议召集人叶刘淑仪当晚也在社交平台发文作出严厉批评,称香港人痛恨梅西、迈阿密国际及“背后黑手”,因为他们刻意及有计算地令香港难堪,甚至认为“绝不应该允许梅西再来香港”。
香港消委会今天(8日)发布消息称,截至今天17时,他们一共接到了1178宗相关投诉。当中有944宗为本地消费者投诉,234宗为旅客投诉,涉及金额超814万港元。此外,香港海关今天表示,截至中午12时,他们共接获243宗相关举报。
舆论风波愈演愈烈,香港社会群情激愤。香港立法会议员邓家彪今天促请主办方在一星期内向当日购票入场的近4万名观众退回票款,以及向受影响消费者和球迷致歉。邓家彪与同行的工联会代表手持“捍卫尊严,实时回水(退款)”的标语,他批评主办方Tatler Asia宣传误导,让消费者及球迷认为梅西会亲自出场,但最终却未能实现,涉嫌违反《商品说明条例》中“作出虚假说明”的条例。
香港《文汇报》在今天的社评中指出,梅西的行为“反常到毫不掩饰人为操弄、刻意羞辱香港的地步”,并引述其缺赛的目的是“令香港出国际洋相,让别有用心的外部势力趁机唱衰香港‘盛事经济’,明显是一场有意的欺诈、有预谋的操弄”。社评指,欧美媒体想借这次事件落井下石,梅西“被受伤”也可能是“有神秘而巨大的幕后黑手在精心布局”,反映他们为了打击香港而“无所不用其极”。
据相关媒体报道,本次迈阿密国际的出场费高达1000万美元左右,而根据中国香港足总会长贝钧奇此前透露,单是订金就已经高达300万美元。票价方面,2月3日的公开训练入场券为580-780港元(约合人民币533-717元),而2月4日的比赛门票则达880-4880港元(约合人民币809-4488元)。
另外,此次比赛获香港大型体育活动事务委员会颁授“M”品牌认可,以及1500万港元配对拨款和100万港元场地补助金资助。除此之外,据媒体报道,迈阿密国际还有其他广告收入等。港媒指,不考虑分成和成本等因素,粗略算下来,本次商业赛的所有赞助费用和门票,一共有将近2亿港元,其中大头将进入迈阿密国际的账户。
香港特区政府众官员化身“解说团”
向社会讲解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
香港基本法第23条正进行立法公众咨询,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律政司、保安局等部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回应社会各界关切的问题。
香港特区政府政务司司长陈国基表示,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是保护香港的良方妙药,确保香港能健康发展。他反驳美国等西方势力抹黑23条立法是“破坏香港自由和人权”的说法,称它们“不想香港被保护”“想香港乱”。
陈国基介绍,2019年没有香港国安法的时候,香港乱象丛生,美国等西方势力一直试图破坏香港安宁。到香港国安法立法后,国家安全才得以保障,香港社会恢复正常。他批评美西方势力诋毁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指它们以人权、法治为幌子,实际上是想破坏香港的人权和法治。
陈国基强调,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认定的罪行,如叛国罪、间谍罪等,不可能与普通市民扯上关系。立法只是针对试图破坏香港安全的一少撮人,对绝大部分港人来说是一种保护,市民无需担心。
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司长林定国进一步解释,对于煽动罪,林定国指出,过往有关该罪名定罪的案例都是极端言论,比如煽动独立、破坏香港宪制秩序。而游客在小红书表达不满这类行为,则不会被控告,因为该罪行只针对纯粹挑动仇恨的行为。
香港保安局局长邓炳强对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后游行集会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解释。他说,对这块内容的规范管理是基于《公安条例》的考虑,是否发出不反对通知书,是以公共安全、公共秩序或国家安全等考虑,有关自由在香港基本法第23条立法前后没有分别。
“黎智英案”再有新细节披露
乱港分子黎智英与《苹果日报》3间相关公司,被控“串谋勾结外国势力”等罪,今天(8日)进入第26日审讯,前《苹果日报》副社长陈沛敏继续作供。
陈沛敏供述,2019年至2020年期间,黎智英在主持报社高层会议的时候,会提出工作建议及讲述时局看法。他曾吩咐陈沛敏要大幅报道“修例风波”的新闻,又指黎智英关注所谓“警暴”新闻,提醒她要“做得深入”。后来,陈沛敏也跟从黎智英的指示行事。
针对黎智英2019年10月访美之行,控方展示从黎智英手机搜出的照片,包括黎智英与时任美国众议院议长佩洛西的合照。对此,陈沛敏说她事前不知道,黎智英也没有详细提过。控方又问陈沛敏,黎智英返港后是否有谈过华盛顿的事,陈沛敏指,黎智英认为要争取外国向香港政府施压。
控方还指,多名外国政要与黎智英“串谋”,或让黎智英担任他们的“外国代理人”,其中包括美国前驻港总领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
值得注意的是,2月8日,4名美国前驻港总领事在《华盛顿邮报》发表声明,其中竟称黎智英案“玷污香港声誉”,以及对美国前驻港总领事郭明瀚被“诽谤为同谋”一事“感到非常沮丧和担心”。
对此,外交部驻港公署批评有关声明是妄议香港特区司法个案,为反中乱港分子黎智英撑腰张目、开脱罪责,而美驻港总领馆在社交平台予以转发,是公然干预香港司法,插手香港事务和中国内政,外交部驻港公署发言人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
发言人表示,黎智英是反中乱港事件的策划者和煽动者,是外部反华势力的“代理人”和“马前卒”,是香港乱局的幕后推手。对黎智英依法审判事关国家安全和法律尊严,根本不是少数外部势力粉饰的“言论和新闻自由”问题。香港特区执法部门秉公办案,司法机关依法审理,于法有据,天经地义。
发言人还强调,黎智英案已进入司法程序,任何外部势力无权对案件说三道四。一些外部势力花样百出为黎智英开脱说项、包庇美化,诋毁施压特区政府,公然干预特区司法,严重违背法治精神,严重违反国际法原则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是赤裸裸的政治操弄和虚伪双标。
排版丨张静,深圳卫视直新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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