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点行动,给卤味体个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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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2018年10月31日零时,随着市市场监管局开发区分局负责人的一声令下,该局集中整治熟食卤味行动拉开序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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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金正、华才检测机构工作人员的紧密配合下,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分六个组同时对155个熟食卤味加工经营场所展开突击检查,截至目前:
共出动执法人员70人;
检查了81余家单位;
抽检样品186份;
立案查处了4户;
查封2户;
案件线索移送1起。
突
检
击
查
为有效提升熟食卤味加工经营单位食品安全水平,根据《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和《浙江省“三小一摊”管理规定》等规定,结合文明城市和食品安全城市创建工作要求,该局于今年9月份召开了熟食卤味店提升改造培训会,并在开发区启动熟食卤味加工经营场所全面提升改造行动,现提升改造期限已到,为验收改造成效,整个行动分技术指导组、现场检查抽样组、重大案件保障组,对所有熟食卤味经营户进行一次全面的现场突击检查,对未改造或改造不到位、非法添加或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进行一次集中查处,抽检覆盖率100%。
下步
该局将根据《开发区熟食卤味加工销售改造提升方案》,对达到改造提升要求的熟食卤味加工经营店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对没达标的或未改造的单位依法责令其整改,直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予以强制关停。
改
提
造
升
01
加工流程设置:应按照原料进入、粗加工、烹调、熟食存放工艺流程设置;
加工功能设置:应有原料处理区、制作加工区、熟食存放间等功能区间布局。
01
加工场所与生活区有效隔离,食品处理区内不得设置厕所,25米以内不得有污染源,生产用水符合饮用水要求;
墙壁、地面、天花板、排水的要求:原料处理区、制作加工区、熟食存放间砖墙贴到顶;地面:有防滑地砖;顶面:吊顶;排水:采用加盖明沟排水,且接入污水排水网;
“三防设施”齐全。入户门必须加装具有防蝇功能的纱门或塑料挂片,所有窗户必须加装具有防蝇防鼠功能的纱网;
接触熟食的容器和工具必须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使用前应严格消毒,做到生熟容器严格分开;
熟食存放间要求(适用制售分离)。设有控温冷藏设施。
制售分离的加工场所各功能间装有探头,在销售场所有视频,并播放开启。
01
销售专间不少于6平方米,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窗需配备防蝇防尘纱网,入口处设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
销售专间的墙面和地面应当使用无毒、无异味、不易积垢、便于清洗材料,墙裙铺设到顶;采用透明玻璃封面,食物通过窗口传递,窗口设置实行货款分离;
销售专间内应当配备空调、紫外线灭菌灯、流动水(净水)装置、冰箱、清洗消毒等设施,定时进行空气消毒,销售期间专间内温度不应高于25℃;
接触食品的各种设备、工具、容器、包装材料必须符合品安全标准和卫生要求,使用后应当及时洗净和消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设置洗手设施,有条件的用非手动式,其位置设置在方便员工及不妨碍食品污染区域,保持上下水道通畅。
达到改造提升要求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登记证)标准。
01
熟食卤味加工经营单位(个人)采用“前店后厂”现场制售,按照冷食类食品制售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
熟食卤味加工与销售场所分离的(制售分离),加工点和销售场所应在开发区范围内,申请时应当提供加工点具体地址(应提交加工点合法产权证明和租赁合同),应同时对其销售点和加工点按照冷食类食品制售分别进行现场核查,符合要求的,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或登记证(许可证仓库地址填写加工点的地址)。
仅销售散装熟食的熟食卤味单位(个人),设置有食品销售专间,按照冷食类食品制售进行现场核查,应提交生产单位《食品生产许可证》,不得采购其他食品经营者加工制作的熟食卤味进行二次销售。
作者:钟福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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