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惠民政策】山西四部门发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吕梁政协 2024-03-15

近日,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发布公告,发布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

左右滑动查看更多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脱贫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内每户每年24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企业招用脱贫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7800元

纳税人在2027年12月31日享受税收优惠未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


推荐阅读:

习近平对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政协要闻】吴存荣赴香港澳门进行工作访问

【政协同心圆】政协同心圆第五十九期

【一图读懂】考古前置有序推进,山西积极做好文物考古工作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本期编辑:高峰

本期责编:高伟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