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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变更法律适用条款应对长臂管辖

据《世界报》3月17日报道,法国经财部发布公告,变更1968年《封锁法》部分条款,规定自4月1日起在国外被起诉的法国公司需先向经财部递交信息清单,内容包括被起诉公司的业务、竞争对手、起诉原因等,经财部战略信息和经济安全局将在1个月内答复公司是否可向外国提供信息。


文章分析,上述措施主要针对美国司法部门。除法国巴黎银行、阿尔斯通、空客等大公司遭受美国几十亿欧元的重罚外,很多法国小公司正日益成为外国司法部门的目标。法国经财部长勒梅尔指出,法国在保护敏感信息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正采取措施打击被“经济武器化”的域外管辖权,有效支持法国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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