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货款不得超过60天!不得强制企业接受商业汇票! 9月1日起施行!
货卖出去,
钱收不回来?!
“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执行,做出表率!”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强调。
“我们出台这个条例,也是为了保护中小企业这个‘弱势群体’。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这件事已经刻不容缓!”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
公布《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
(以下简称《条例》)
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货款不得超过60天!
《条例》出台,有很强的针对性,在维护市场合同契约原则的前提下,又给支付定规矩,为敦促履行合同诚信加了一把锁,从3个方面进行明确和规范。
一是规范合同订立及资金保障,加强账款支付源头治理。
二是规范支付行为,防范账款拖欠。规定对中小企业款项的支付,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逾期应当支付利息。
三是加强信用监督和服务保障。明确建立支付信息披露制度、投诉处理和失信惩戒制度以及监督评价机制。
橡橡整理了条例中的几个重点内容如下:
第六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要求中小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付款期限、方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交易条件,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
第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使用财政资金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无预算、超预算开展采购。
政府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落实到位,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第八条 机关、事业单位从中小企业采购货物、工程、服务,应当自货物、工程、服务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
第十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使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在合同中作出明确、合理约定,不得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不得利用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变相延长付款期限。
第十三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
第十四条 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担保融资的,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应当自中小企业提出确权请求之日起30日内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第十五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迟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有约定的,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作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七条 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履行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义务,情节严重的,受理投诉部门可以依法依规将其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将相关涉企信息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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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中小企业讨要款项不再犯难!
中小企业被拖欠款项,可以说是经济生活中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就在几个月前,有位民企老板在网上呐喊:中小企业的危机不是疫情,而是被大企业长期严重拖欠货款!
类似态度代表着中小企业面临的普遍困境。出于生存目的,中小企业很希望能接到政府、大企业的订单,但由于市场地位悬殊,又决定了中小企业在合作时缺乏话语权,无法靠市场博弈令对方时时处处守规则。而一旦拖欠款项,轻则令企业资金周转不畅,严重者甚至会危及中小企业生存。
其实2017年修订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已有相关规定,其中第五十三条明确写着: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不得违约拖欠中小企业的货物、工程、服务款项。但时至今日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现象依然常见,因为这些规定较为粗疏,只是原则性规定,没有罚则,因而欠缺可操作性。
此次《条例》值得关注的新突破,就是在“罚则”上有了进一步的明确。比如,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大型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将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向社会公开或公示,设定了违约拖欠投诉处理、失信惩戒、处分追责等条款。
不难看出,这次是准备“动真格”了!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秘书长、新闻发言人彭华岗日前也表示,正在积极开展中央企业欠款清欠工作,特别是对中小企业的没有分歧的欠款,该还的尽早归还。
地方也在加快清偿中小企业欠款。例如,河南日前开展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专项审计,确保年底前全部无分歧欠款实现应清尽清。对瞒报漏报、恶意拖欠、新增拖欠等行为,审计部门将加大通报、督办、追责和处罚力度。
此外,昆明、黄冈等地近日也展开相关工作。
实招频出,力保中小企业资金链
“缺少稳定的融资渠道”也长期影响着中小企业资金链稳定,盘活应收账款,是解决中小企业资金周转压力的手段之一。
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执行会长张竞强表示,供应链金融作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重要突破口,一直被寄予厚望。
不过,以应收账款融资为例,只有1万亿元融资需求得以满足,且主要是大银行服务超大型核心企业的一级上游供应商,而处于供应链长尾端的中小企业融资缺口近12万亿元。
针对应收账款融资难题,多个部门已经有所行动。
国务院办公厅7月21日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鼓励引导商业银行支持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生产设备、产品、车辆、船舶、知识产权等动产和权利进行担保融资。
此外,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立的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也有望发挥更大作用。
日前,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支持对中小微企业开展供应链金融服务。支持产融合作,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鼓励发展订单、仓单、存货、应收账款融资等供应链金融产品,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作用,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
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于2013年底由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建成,是服务于动产融资的金融基础设施。截至2020年5月底,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融资金额超11万亿元,已有18个省市财政部门与平台完成系统对接。
(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国质量报、中国经济网、广州化工交易中心、法制日报、经济参考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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