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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外物资捐赠系统”上线

养老关切你我他→ 亚太养老产业力量 2023-03-08

写在前面:微信版本又更新,看着自己付出非常多辛苦的劳动成果被淹没在杂乱的消息列表中,小编们表示好心碎。在这里真诚的邀请各位加上星标或置顶,具体操作很简单,只要三步:①点击本文左上角“亚太养老产业力量”②右上角“. . .”③选择置顶(安卓)或星标(苹果)。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信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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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完即止

多饮金银花茶:清热解毒,预防流感,抗炎消肿,治疗外感风热,抑制各种病毒,保障身体健康,有利于增加抵抗力

为满足社会各界捐赠需求,落实市委和市政府提高抗疫工作效率要求,市民政局与市商务委(口岸办)、上海海关、市红十字会、市慈善基金会等相关部门一道,指导上海电子口岸抓紧研发了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海外物资捐赠系统”。系统于2月3日正式上线运行,旨在为境外捐赠物资开辟网上办理通道,搭建海外爱心人士与海关、民政及各类慈善组织的信息桥梁。


系统访问地址:
http://www.singlewindow.sh.cn


服务热线:
86-21-4008212199


系统极大简化了现有的线下办理流程,捐赠人可在线填报捐赠意向,欢迎广大海外机构、团体、爱心人士使用。让我们携手,阻断疫情,让爱传播!

物资捐赠系统使用指南


通过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www.singlewindow.sh.cn进入“中国(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网站,无需登录直接点击页面中“海外捐赠登记入口”右侧红色按钮进入后只需两步即可提交:


1录入基本信息



2上传相关附件


信息提交后,可以通过“捐赠物资查询”随时了解办理情况。



如您想进一步了解情况,请点“捐赠说明指南”击首页右侧的蓝色按钮,了解更多内容,包括:捐赠物资的范围与标准,捐赠物资的进口申报、归类、免税手续办理等。


另外,从2月4日起市民政局主动配合海关,与市红十会和市慈善基金会一起,在浦东机场海关综合业务处受理大厅1号航站楼旅检处开辟两个服务窗口,现场联合办公,服务咨询办理海外捐赠物资免税事宜。

上海制定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社工专业服务行动方案

上海民政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措施和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协助做好本市疫情防控工作,市民政局启动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社工专业服务行动,运用专业理念、知识和方法投身到这场严峻的疫情防控战斗中。为科学有效地开展服务,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组建疫情防控社会工作者队伍


在市民政局领导下,以上海社工应急服务团为基础,组建疫情防控社会工作者队伍。动员上海各高校、各社会工作机构、心理咨询机构以及上海公益基地的社会工作者加入疫情防控社会工作服务团,在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的专业督导下开展服务。


服务目标和内容


(一)服务目标

1.提升民众对于新型肺炎防治、相关政策和社会服务的认知,评估和缓解民众的恐慌情绪;

2.缓解患者、疑似患者、留观人员及家属、医护人员、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等人的心理压力,为其提供必要的各种支持;

3.促进良好的医患关系和协调好湖北来沪人员本地居民的关系。


(二)服务内容

1. 为本市新型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留观人员以及他们家属提供相关政策解读、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情绪支持、资源链接等服务;

2.协助有确诊和疑似新型肺炎患者所在社区做好有关居民社会情绪的社会工作介入;

3.为社区工作者、医护人员等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心理减压和情绪支持服务;

4.协助社区开展湖北来沪人员与本地居民的关系协调等服务;

5.协助新型肺炎患者和疑似患者及其家属与医院之间开展关系协调的服务;

6.为武汉有需要的新型肺炎患者和家属提供相关信息咨询、心理疏导、情绪支持、资源链接等线上服务;

7.为社区工作者等一线工作人员提供新型肺炎的防治知识和疫情防控社会服务培训。


服务对象


服务对象为:本市新型肺炎确诊患者、疑似患者、留观人员以及其家属,与患者有接触的医护人员,本市社区工作者、社区居民,其他有需要的服务对象等。


服务原则


(一)坚持合法化原则。按照当前上海市委市政府疫情防控整体部署,对上海市有需要区域和对象提供心理危机干预服务。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招募志愿者要依据国务院志愿服务条例和新修改《上海市志愿者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为社会工作者在应急援助活动中做志愿服务提供保险保障,依法有序开展疫情防控志愿性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二)坚持安全性原则。倡导“生命第一,保护自己,专业服务,尽职社会”的理念和行动,社会工作者要密切关注自身的身体状况,在服务过程中避免感染。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站点做好服务现场消毒和卫生防疫工作,并为本机构人员做好相关提醒。


(三)坚持专业性原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提供心理疏导、情绪支持、社会关系调节等服务。


(四)坚持社区性原则。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应积极配合街道、社区开展疫情的预防、治疗和控制以及排查等一系列工作,安抚社区患者及家属、隔离观察者的情绪,增强群众的自我防护意识,倡导“疫情防控人人有责”,激发广大社区居民自觉参与到疫情防控工作中。


(五)坚持组织化原则。按照市民政局领导小组指示行动,根据协会发出的“上海社工在行动”的号召令,有组织地招募、培训,按不同需求将社会工作者分配到各个有需要的区域、街道、居民区、相关单位等开展专业服务。


(六)坚持信息化原则。各社会工作机构和社会工作者,充分运用好网络新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线上专业服务,通过网络新媒体协助做好信息沟通、舆论引导和氛围营造等工作。上海市社会工作者协会组织的应急服务通过公益上海信息化平台进行招募和管理,社会工作者需要在公益上海平台上注册申领护照,拥有保险保障,社工服务机构开展志愿服务须招募持有公益护照的志愿者。


服务流程


社工处负责汇聚市民政局、各区民政局、各条线单位的需求信息,将需求准确传递至社工服务团,由社工服务团进行社工精准匹配。

图1:项目流程图


(一)报名

报名者需提前登录“公益上海”平台,点击申领公益护照。申领成功后,扫描二维码立即报名。


图2:报名二维码


(二)志愿者入围条件

以下条件须至少具备其中之一: 专业服务者必须持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证书,本科学历及以上;在医院从事医务社会工作满三年以上,熟悉医疗体系者优先考虑。

另外,持有全国或者是上海二级心理咨询师,个案咨询累积超过500小时优先考虑(此次服务非单纯的心理咨询,是整合性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


(三)志愿者保障与激励措施

参加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可以免费申领与本人基本身份信息相联、附带高达150万元的人身意外保险保障、全方位记录公益行为的公益护照。


(四)服务记录表

为体现社会工作者的专业性,促进社工在工作中的反思与成长,更好的提供服务,在服务过程中,社工需填写接案记录表、服务过程记录表和结案记录表。



上海抗击疫情《慈善捐赠物资免税手续临时操作指引》

上海民政

为助力抗击疫情,上海市民政局积极协同上海海关制定了《上海抗击疫情慈善捐赠物资免税手续临时操作指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2020年第17号公告》,属于疫情防控捐赠物资的,特殊情况可先登记放行,再补办相关手续。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受赠人向捐赠人出具《受赠人接受境外慈善物资进口证明》(见附件1)及《捐赠物资分配使用清单》(见附件2);

2、捐赠人持凭上述材料(可以为扫描件)至通关现场办理登记放行手续(报关单“消费使用单位”须与受赠人一致);

3、受赠人事后至其所在地海关关税部门办理免税审核确认手续;

4、如使用人所在地非上海,受赠人将会要求捐赠人提供承诺,承诺在物资送达之后,由实际使用人出具收货凭证并递交给受赠人,以便确认物资最终流向。


注:捐赠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受赠人一般为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红十字会、上海市慈善基金会,以及由上海市民政局确认的其他具备资质的社会团体或基金会。

     为了做好无缝衔接,快速绿色通关,及时办理减免税手续,上海市民政局及时向上海海关提供了本市具有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资质基金会的联系方式(见附件3),以及上海社会组织重大事项报告(样本)(见附件4)。


联系人

上海海关关税处
鲍菲 13621668989
孙珺 13611730206


上海市民政局基金会管理处
马国平 18017087273


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李凝 13651987968


上海市红十字会

赵国强 13512174981


相关附件截图详见↓ 



(所有图片均可点击查看大图)





附件3:

本市具有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资质基金会联系方式



1、上海市慈善基金会(有公募资格)

负责人:赵小丹     联系方式:13818514188


2、上海市帮困互助基金会(有公募资格)

负责人:俞建平     联系方式:13003126194


3、上海市儿童基金会(有公募资格)

负责人:余伟星     联系方式:18916054532


4、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有公募资格)

负责人:李桃芝     联系方式:13472680799


5、上海市人口福利基金会(有公募资格)

负责人:孙荣初     联系方式:13601826162


6、上海科普教育发展基金会(有公募资格)

负责人:吴喆       联系方式:13916165899


7、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有公募资格)

负责人:王志云     联系方式:15601723626


8、上海仁德基金会(有公募资格)

负责人:王宛馨     联系方式:13851504801


9、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有公募资格)

负责人:苏航       联系方式:15000423070


10、上海唐君远教育基金会(无公募资格)

负责人:金同康     联系方式:13651742563


11、上海交响乐团文化发展基金会(无公募资格)

负责人:张晓维     联系方式:13916878050


12、上海国泰君安社会公益基金会(无公募资格)

负责人:黄晓雨     联系方式:13501961155


13、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公募资格)

负责人:陆颖丰     联系方式:13024112399


14、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公募资格)

负责人:申思       联系方式:13761636668


15、上海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公募资格)

负责人:王军峰     联系方式:19901726865


16、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公募资格)

负责人:宛姝       联系方式:18930851815


17、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无公募资格)

负责人:吴家瑞     联系电话:13916595000


18、上海市青少年发展基金会

负责人:魏洁       联系方式:13611699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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