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部整治老年游营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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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旅游出行过程中,老年人还应尽量选择正规旅行社,在出行前按规定签订合同,途中保留好付款凭证及小票,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党俊武建议。
随着旅游市场的逐步复苏,一些披着旅游外衣、瞄准中老年人进行保险、保健品营销的违法违规旅游产品也开始动起了“歪脑筋”。3月17日,文旅部官微发布消息称,目前已部署开展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专项整治行动,将重点整治以俱乐部、康养活动等形式招徕旅游者,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等。各地相关部门需重点检查以中老年为主要目标群体的保险、保健品等各类市场营销活动中的包价旅游产品。
根据文旅部要求,各地要加强在线旅游市场执法,重点查处未经许可通过互联网推广和公众号营销等方式开展旅行社业务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加强对旅游团队、地接社的执法检查,对旅游集散地、主要景区中的旅游团队进行重点执法。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涉嫌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广告等领域法律法规的,移送有关行政机关查处;涉嫌触犯非法经营、强迫交易、诈骗等刑法罪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为更好维护旅游者以及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本次文旅部还公布了专项整治行动第一批指导案例。在一起以“养生养老”“会员”为关键字的案例中,相关部门在对上海某社区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游客名单表、出团通知书、旅游包车合同等证据材料。经查,当事人以3199元的价格销售“养生养老家族会员”资格,在不具备旅行社合法主体资质的情况下,分5批次组织227名会员参加“安徽安庆天柱山4天3夜品质游”。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执法总队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保险、保健品为诱饵,推销旅游产品也是商家的惯用“套路”。本次披露的另一起案例显示,主营保健品销售业务的常州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就在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以团费每人68元的价格,组织100名公司会员、顾客等旅游者,参加“扬州一日游”和“金坛花谷奇缘一日游”。
其实,包括文旅部在内,近期多部门已接连就老年游中潜藏的消费陷阱进行提示、查处。2月底,最高法还首次发布了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老年游侵权案。最高法方面表示,随着社会的发展,退休后,老年人约上好友外出旅游成为常态。然而,老年人在旅游中遭受损失后很难维权,如何留证、取证,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成为老年人关注的焦点。
在北京市老龄协会权益保护处处长尹政伟看来,老年人对旅游的需求日益增长,意愿也很强烈,退休后他们也有积蓄可以支持相关消费。然而,由于老年人对于旅游产品的定价规则不够熟悉,往往会被低价产品所诱惑,而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这一点,设置了消费陷阱。
对此,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严厉打击违规商家的确能有效降低老年人上当的可能性。但除了相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老年人自身也应提高警惕,尤其是在购买保健品、保险理财产品过程中,对于商家赠送或打折出售旅游产品,甚至使用“免费送”“超低价”等词汇进行宣传时,都要小心谨慎。“在旅游出行过程中,老年人还应尽量选择正规旅行社,在出行前按规定签订合同,途中保留好付款凭证及小票,一旦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可采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党俊武建议。
来源:北京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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