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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 周强监誓

2016-12-26 罗书臻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今天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法官周强出席活动并监誓。

新任法官宪法宣誓活动是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宣誓规定》举行,旨在彰显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激励和教育新任法官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进一步增强法官职业使命感、责任感、荣誉感。上午8时30分,宣誓活动开始。奏唱国歌之后,面对鲜艳的五星红旗和庄严的国徽,在首席大法官周强的监誓下,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大法官沈德咏领誓,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姜伟和全国人大常委会25日任命的新增四个巡回法庭法官在内的46名最高人民法院新任法官高举右手,庄严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

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法官徐家新主持宣誓活动。他强调,法官们要牢记这个光荣的时刻,牢记肩负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牢记今天庄严的承诺,倍加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审判权力,让宪法法律永驻心中,让法治成为信仰。忠实履行法律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们的庄严誓言,努力做一名无愧于党、无愧于人民、无愧于宪法法律、无愧于时代的共和国人民法官,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另讯: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最高法院第三、四、五、六巡回法庭庭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任免名单,任命江必新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庭长、景汉朝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四巡回法庭庭长、李少平为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庭长、张述元为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庭长。此外,还任命了八位巡回法庭副庭长。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提出,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巡回法庭,审理跨行政区域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第一、第二巡回法庭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31日在广东深圳、辽宁沈阳挂牌。

2016年11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增设巡回法庭的请示》,同意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市、沈阳市设立第一、第二巡回法庭的基础上,在重庆市、西安市、南京市、郑州市增设巡回法庭。会议强调,要注意把握好巡回法庭的定位,处理好巡回法庭同所在地、巡回区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本部的关系,发挥跨行政区域审理重大行政和民商事案件的作用,更好满足群众司法需求,公正高效审理案件,提高司法公信力。

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是最高人民法院派出的常设审判机构,与最高人民法院其他部门同属于最高人民法院内设机构。巡回法庭审判工作受最高人民法院本部指导和监督,代表最高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其作出的判决、裁定和决定,即为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决定。 (来源:中国法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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