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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进现代法治门槛的关键一步——评《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

2017-07-26 谷白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江泽民法治思想就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在坚持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和实践论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体实践而逐步形成的关于国家法治建设的观点、主张和理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所指出的,“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1] 今年年初,我就看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编写并由人民法院出版社出版的《江泽民法治思想》这本书,深切地感受到作者深厚的功底和独具之匠心,读罢颇多感慨,不揣浅陋,写几点读后感与大家交流。


一、江泽民法治思想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正式迈入现代法治的门槛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璀璨历史的文明古国,有着独特的文明特质,其中以中华法系为核心内容的法制文明也源远流长。从公元前21世纪奴隶制时期的习惯法,到春秋战国时期(公元前770年-公元前221年)开始的成文法,再到唐朝(618年-907年)时形成的自成体系而且较为完备的法典,此后经过历代封建王朝的传承和发展,中华法系成为世界法治文明中独树一帜的法治形态。李贵连先生考察并研究了中国历史上的法治演进,全面分析了中国法治进程中贵族法治、君主法治、帝制法治、专制法治和官僚法治等形态及其特征。[2]他不仅有力驳斥了中国帝制时代没有法治的谬误观点,也揭示了中华法系内在的规律和特点。诚然,引进西方法治理念和移植西方法律确实是中国法治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之一,但其局限性也是明显的。清末改制和民国时期的法治建设,已经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经过一百多年的艰辛探索、试错、抗争和抉择,“中国产生了共产党,这是开天辟地的大事变。”[3]中国人从此就被“唤醒”了,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人民最终获得了民族解放和独立自主,并在国家的建设、改革和发展过程中,逐步走上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道路。


中国共产党一直较为重视制度建党,也充分认识到了法律和制度的作用,而且党自身也严格遵守这些法律和制度。自1921年建党以来,党的重要领导人根据不同历史环境的实际要求发表过内容详实的论述和较为精辟的法治观点,同时,还有着非常丰富的法治实践。从红色瑞金时期的法制反腐到陕甘宁边区的审判实践,从华北人民政府时期的司法工作到新中国成立后包括司法机关在内的国家政权机关的系统建构等等,无不折射出中共党人的法治思维和政治智慧,其中毛泽东、邓小平、董必武、习仲勋、马锡五、彭真等老一辈中共党人进行过专门的论述和实践。而这恰恰是破解中国古代“历史周期率”的关键所在。


1949年10月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基本制度,1954年宪法确立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奠定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政治基础。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在深刻总结过去建设的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基础上,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早在1978年12月,邓小平就提出应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4]的要求。十一届六中全会专门作出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根本否定了“文化大革命”和“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同时坚决顶住否定毛泽东同志和毛泽东思想的错误思潮,维护了毛泽东同志的历史地位,肯定了毛泽东思想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巩固了法治建设的政治基础。1982年9月召开了党的十二大,开始了一个从农村改革到城市改革,从经济体制的改革到各方面体制的改革,从对内搞活到对外开放的波澜壮阔的历史进程,全面展开改革开放,为法治建设创造了条件。1987年10月,党的十三大提出加快和深化改革。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开始全面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进一步奠定了法治建设的经济基础。


在上述坚实的政治经济基础上,1997年9月召开党的十五大,将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设定为国家建设和发展的目标。这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是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的里程碑,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正式迈入了现代法治的门槛。


二、《江泽民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而且层次分明


通读下来就会发现,全书是在基本政治理论、“三大文明”建设和政治体制改革三个层面上谋篇布局的,充分体现了江泽民法治思想的内在理论逻辑。全书紧紧抓住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的核心要旨,将具体内容分为九个部分。其中第一章《依法治国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全书的总纲,属于第一个层次,论述了江泽民法治思想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关系。后面三章内容《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依法治国与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依法治国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则分别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三大文明”角度论述依法治国的内涵、特征和基本要求,属于第二个层次。后面五章属于第三个层次的内容,分别从人大建设、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从严治党和军事法制建设五个方面阐述了江泽民关于法治建设的思想、观点和方法及其具体实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政治理论基础。以江泽民同志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所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在科学判断党的历史方位的基础上提出来的,是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的继承和发展,反映了世情和国情发展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的新要求,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和发展的强大理论武器,是全党集体智慧的结晶,它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是一脉相承而又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三个代表”是一个有机联系、不可分割的统一整体,其本质特征在于它是一个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反映出党领导中国人民探索社会主义建设和发展规律的理论与实践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正是在这一指导思想之下,江泽民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能够使我们党更加有效地改进执政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使党的领导和执政更加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江泽民法治思想建立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的理论及其实践基础之上。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都需要建设,而贯穿其中的就是法治建设。推动“三个文明”的协调发展,这已经成为国家的根本任务。第一,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目标和内涵,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第二,把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的思想,提出依法治国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个长期过程。第三,提出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办事有机统一的思想。第四,中国的人权理论,提出尊重和保障人权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在要求。第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的思想,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第六,提出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理论,等等。其中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是江泽民法治思想的核心内容,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方式、执政方式和治国方式的重大进步,亦标志着我国高层领导思想认识的一次新的飞跃。这是中国法制史上的一个里程碑,为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动力。


江泽民法治思想是与当时的政治体制改革紧密相连的。江泽民同志论述了关于人大建设、行政改革、司法改革、党自身的建设和军队建设等诸多方面。具体包括:第一,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要坚决反对那些鼓吹走西方议会道路等不切合中国实际的西方政治思潮,着重加强制度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通过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自身建设不断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二,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二者关系非常密切。江泽民同志提出,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这对一切政府机关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即要求一切政府机关必须根据法律的规定行使行政权、管理社会公共事务,并依法承担责任。同时,他还提出,依法行政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要求。第三,完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江泽民首次倡导推进司法改革,保证司法机关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同时,他还提出要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惩治司法腐败。第四,坚持从严治党,加强反腐败斗争。他提出从严治党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求加强廉政建设,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第五,坚持依法治军方针,加强军事法制建设。江泽民同志担任国家领导人期间,积极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既努力完备法制,又把完备法制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结合起来,既促进了制度体系的法治变革,又推动了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和党的领导的规范化和制度化以及全社会守法意识的全面提高。


三、江泽民法治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并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发展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


江泽民法治思想反映了时代的要求,迎合了时代的需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发展,社会主义改革开放事业进入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阶段,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探索也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同时,我们国家恢复了对香港和澳门行使主权,参加了若干国际组织和国际条约,这都对我们党提出了新的要求。因此,为了迎合国内国际形势对法制建设的需求,江泽民同志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为此,他积极开展领导干部集体学法活动,让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知法、懂法,要求全党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党的制度和规定办事。同时,他还提出要形成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并在九届人大期间已经初步完成。[5]人的认识来自于实践并接受实践的检验,在升华之后形成理论,进而指导实践。江泽民法治思想本身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推进了中国法治的进步并取得了诸多重要成果。


江泽民法治思想是在继承和发展以毛泽东为核心的第一代领导集体所形成的毛泽东法治思想和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领导集体所形成的邓小平法治思想的基础之上形成的,[6]同时,也为胡锦涛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尤其是在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强调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要求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进程,强调坚持党的领导,更加注重改进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新形势下,我们党要履行好执政兴国的重大职责,必须依据党章从严治党、依据宪法治国理政;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领导人民执行宪法和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真正做到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正是在这一指导思想指导下,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具体体现在七个方面:一是全民接受并不断强化依法治国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二是中国共产党坚持民主执政、科学执政和依法执政的原则,三是国家确立科学发展和“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四是民主法治朝着党的领导、人民民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的方向发展,五是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六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七是法治政府建设稳步推进,八是司法体制不断完善,九是法学教育迅猛发展。综上所述,一国的法治总是由一国的国情和社会制度决定并与其相适应。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人民的主张、理念,也是中国人民的实践。


党的十八大以来,尤其是十八届四中全会重点研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问题并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深刻阐明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法治建设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针对法治工作中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强有力的措施,对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作出了顶层设计。可见,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中国人民正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国的法治建设在今后必将取得更大的成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必将获得新的发展,必将为中国政治发展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的法治根基,必将在民主与法治的道路上开创人类政治文明发展的新境界。伟大的实践产生伟大的理论,伟大的时代需要伟大的理论。中国共产党历代领导人关于法制建设的论述、观点和实践经验在党的历史上客观地呈现出了一个相互联系又内在演进的发展脉络,随着新时期的法治建设和具体实践,在当前已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法治思想体系,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重要内容。其集大成者就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中关于法治建设的理论和观点,已然形成的反映时代特征和适应时代要求的习近平法治思想。


据我所知,这本书仅是最高人民法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研究中心所策划的《中国共产党法治建设理论与实践》丛书之一,这套丛书还包括《毛泽东法治思想研究》、《邓小平法治思想研究》、《董必武法治思想研究》、《习仲勋法治思想研究》、《马锡五法治思想研究》、《彭真法治思想研究》、《江华法治思想研究》、《胡锦涛法治思想研究》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等等;其目的是要总结中国共产党从建党到当前各个历史时期对法律制度和国家法治建设的理论思考和探索实践。寰宇之内,中国共产党是世界上最大的政党,他奉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目标而且长期执政。积极努力地开展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产生、萌芽、发展和完善过程的系统研究,将有助于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具体内涵,明确其价值定位和功能特点,既有助于推进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还有助于加强党的依宪执政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建设,有利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国家治理体系及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最终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江泽民法治思想集中反映了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客观规律,在马克思主义法治思想、法治理论发展史上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在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采取何种治国方略来治理国家等一系列基本问题,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7]可以说,《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揭示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迈进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关键一步。在今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认真学习研究江泽民同志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仍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指导意义。尤其是重温江泽民同志有关人民司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有助于我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到在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中人民司法工作肩负的历史重任;有助于我们正确把握人民法院工作方向,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坚持为人民司法,做好审判执行工作,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是这一系列丛书的第一本,希望能拜读到他们更多的研究成果。

                        


1.习近平:《关于<中共中央关 59 25633 59 15214 0 0 5214 0 0:00:04 0:00:02 0:00:02 5213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载《人民日报 》,2014年10月29日。

2.李贵连:《法治是什么:从贵族法治到民主法治》,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3.《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514页。

4.《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6-147页。

5.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编:《中国法治30年(1978-2008)》,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8年版。

6.参见.《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版,第2-5页。

7.《江泽民法治思想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16年版,第32-33页。



(本期责编:焦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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