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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毒” | 用快递邮寄毒品,判刑1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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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6日,

是第33个国际禁毒日。

毒品的蔓延泛滥已成为全球性的灾难,

吸毒人员低龄化趋势明显

青少年身心健康严重受害,

面对毒品的肆虐我们别无选择,

唯有坚持正义,不断抗争,

一起对“毒品”说不!


6月22日,福建省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一起与毒品有关的案件

小编想用这个案例,

给大家提个醒,

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案情简介


2019年7月,李某通过微信与他人联系,出售毒品粉末。随后,李某用咖啡条包装毒品粉末,交由陈某邮寄。陈某在明知该咖啡条内是毒品粉末的情况下,仍通过快递将其邮寄给他人。邮寄到后,毒品粉末被公安机关扣押。经鉴定,邮寄的10袋毒品粉末检出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成分,共净重36.11克。7月底,公安机关将李某、陈某抓获,并从李某家中搜出毒品80多克,分别用印有“CK" “绿叶”和“冬虫夏草”等字样袋包装,准备再次邮寄。


检察机关指控:李某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陈某构成运输毒品罪。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其中李某为主犯,陈某为从犯。李某、陈某对指控的罪名均不持异议。


思明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规定,非法贩卖、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告人陈某违反国家对毒品管制的规定,帮助他人非法运输毒品,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且系共同犯罪。依照相关法律,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陈某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上述案例中,

我们提到公安机关在毒品粉末中

检出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成分,

这究竟是啥呢?


3,4-亚甲基二氧基甲基苯丙胺是我国俗称的“摇头丸”,具有兴奋中枢神经系统作用。长期滥用机体极易产生依赖。初服用时有口干、精神紧张等感觉,几次后即可成瘾,并感到心情愉悦、思维敏捷、精力旺盛。成瘾者戒断时可出现血压下降,心律失常,情绪激动,抽搐、谵妄等症状,难以忍受,导致戒断困难 。

毒品是人类的公害,

各种极具伪装性、迷惑性的新型毒品不断出现,

跟着小编来识破TA,

别让毒品毁了你的人生。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2020年十大毒品(涉毒)犯罪典型案例



声明:本文转自“ 厦门市思明区法院 ”微信公众号、人民日报,在此致谢!


编辑:朱   琳

排版:孙   丽

审核:刘   畅

投稿邮箱:sfalw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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