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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形啃老”,法院判决这对夫妻搬离父母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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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pngss.com

带着一纸胜诉判决,头发花白的老张夫妇相互搀扶着蹒跚走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而他们的儿子小张、儿媳晓希呆呆地望着父母远去的身影,难以相信父母真的选择用诉讼的方式将自己赶出“家门”。12月14日,海淀法院通报了这起“另类”的家务纠纷。


“老有所乐”的计划因儿子搁浅

老张与妻子相识、相恋于大学校园,毕业后两人进入同一所公立中学工作,老张教英语,妻子教音乐。因妻子心脏不好,老张不愿她为生育冒险,两人结婚之初约好不生育孩子。然而,妻子37岁那年意外有孕。在妻子的一再坚持下,老张夫妇迎来了一个健康的男宝宝,母子均安,宝宝取名张晨。


时间流逝,2004年张晨即将大学毕业,而老张夫妇也即将办理退休手续。毕业典礼那天,张晨将在读硕士研究生的女朋友晓希正式介绍给父母,并婉转地向父母表示想在晓希研究生毕业后与晓希组建小家庭、希望得到父母支持。


老张夫妇考虑到多数年轻人成家后并不愿与父母共同居住,又了解到晓希父母在县城生活、经济条件一般,二人便打消了在儿子毕业工作后即刻退休养老的念头,决定在教育培训机构再干几年,帮儿子全款把婚房准备好。


2007年,晓希研究生毕业前夕,老张夫妇拿出大部分积蓄,在离家不远的地方买了一处精装修两居室住房,登记在儿子张晨名下作为小两口的婚房。看着儿子、儿媳奔向新生活的雀跃身影,老张夫妇不禁相视一笑,按照老张的计划,他们也将要步入夕阳无限好的退休生活,练琴、习字、养花、会友、摄影、旅行……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就在老张夫妇准备去云南旅游前夕,儿子张晨打来了一连串的求助电话:“爸、妈,晓希怀孕了,她爸妈得给她哥看孩子,过不来。”“爸、妈,晓希吃什么吐什么,怎么办?”“爸、妈,晓希腿抽筋了,怎么办?”


面对手足无措的儿子、儿媳,老张夫妇退掉了去往云南的机票、酒店,开始候鸟一样地在自己家、儿子家往返。


含饴弄孙却成为难承之甘

几个月后,张家第三代,白嫩嫩的小孙子涵涵降生。儿子、儿媳冲着老张夫妇撒娇道:“爸、妈,家里是自供暖,更暖和些,而且三居室也住得开。我们回家住好不好?您们还可以指导我们怎么带孩子。”沉浸在喜悦中的老张夫妇满口答应。


就这样,三代同堂的生活开始了。然而,随着时间流逝,老张夫妇只觉得越来越辛苦。


儿媳晓希的产假结束、返回了工作岗位,小两口完全把涵涵交给老张夫妇照管。最初,张晨、晓希下班后还会逗逗孩子,帮老俩口收拾房间、打扫卫生、做做家务。时间久了,张晨、晓希下班后就习惯性地在沙发上“放空”,做甩手掌柜。老张夫妇想着孩子们朝九晚五工作辛苦,便也在不经意间包揽了全部家务,照管起儿子、儿媳、小孙子的一日三餐、日常起居。


2011年,涵涵上了幼儿园,老张夫妇68岁了,蹦蹦跳跳的涵涵总是叫着“爷爷奶奶,快点儿走”,可老人却渐渐跟不上涵涵的脚步了。


2014年,涵涵上了小学,顽皮得很。此时,老张夫妇71岁了,体检的时候,一个被查出心脏病加重,需要接受心脏搭桥手术,一个被查出腰椎、颈椎有问题,已经导致单侧手脚麻痹,双双被建议住院治疗、出院静养。


在此情况下,老张夫妇便想分开居住,可儿子、儿媳觉得住一起,能“相互照应”,此事便不了了之。

又几年过去了,儿子、儿媳的工作越来越忙,涵涵也迎来了叛逆期。一天,当涵涵用力推开了奶奶递过去的牛奶,而儿子、儿媳事后却责问奶奶为什么没有让涵涵喝了牛奶再去上学的时候,老张夫妇忍不住了,决定向法院起诉,要求儿子、儿媳带着孩子搬出家门。


———法官说法:体谅老人拒绝“隐形啃老”———

庭审中,老张夫妇要求儿子、儿媳一家三口搬走。老张夫妇说,我们已经七十多岁了,真的没有能力继续照顾他们一家了,我们俩人还想最后再过几年清净日子。


张晨、晓希两人说,父母年纪大了,不放心他们单独居住,希望与父母共同居住,彼此也好有个照应。


经过法官多次调解,张晨、晓希夫妇俩人仍认为共同居住更为有利,拒绝搬走。老张夫妇则坚持要过“二人世界”。最终,法院判决张晨、晓希带着涵涵搬出老张夫妇的房子。


法官表示,依据我国物权法相关规定,作为房产的所有权人,在成年子女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情况下,父母可以要求子女搬出家门自行居住。


对于子女不事劳作、靠父母供养、依附父母生活的行为,社会上称之为“啃老”。近年来,“啃老”的情况有所减少,但“隐形啃老”之风越来越明显。


所谓“隐形啃老”,即成年子女能够独立生活,但仍不顾老人意愿,坚持要求与老人共同生活,在家务问题及下一代子女的监管方面依附于老年人。


如本案中,张晨、晓希两人有稳定的工作及收入来源,自有住房,两人虽称与老张夫妇共同居住是为相互照顾,但事实上在共同生活期间,小张夫妇并未承担家庭责任、未能照管老张两人的生活,而是将家庭生活中的若干问题都甩手给老张夫妇。


法官也呼吁年轻人,要体谅辛苦抚养自己的父母,在具有独立生活能力之后,应该让父母颐养天年。同样,法官也指出,对于“隐形啃老”,父母有权说不。


(文章所涉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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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转载自“今日头条”,在此致谢!


编辑:朱   琳

排版:孙   丽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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