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收藏!31省最新汇总:最低工资包含五险一金吗?
最低工资是国家为了保护劳动者而对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金额作出的强制性要求,各地必须严格落实执行。但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劳动者个人应当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各地规定不尽相同。为此,本文整理全国和各地关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相关规定,供各位读者参考。
(需要说明的是,虽然生育保险已归入医疗保险,但仍是社会保险的一部分,故本文仍沿用“五险”的说法。)
关于最低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正常劳动。
根据《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延长工作时间工资;
(二)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对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工资的违法行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将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改正,并支付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最低工资包括五险一金吗?
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由上述规定可知,法律尚未明确最低工资是否包括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各地规定不尽相同。
“五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其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为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属于用人单位缴纳的范畴,劳动者个人无需缴纳。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规定,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应综合考虑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社会平均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就业状况及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因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甚至其辖区内不同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存在差异。
为便于读者查找和了解,特检索部分省市关于最低工资的规定,汇总如下:
1
最低工资不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北京、上海、安徽
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标准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北京市2021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京人社劳发〔2021〕77号,2021年6月11日。
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月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调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一条,沪人社规〔2021〕18号,2021年6月22日。
在确定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时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不计入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
——《安徽省最低工资规定》第十条,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2
最低工资不包括住房公积金:江苏
劳动者按下限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不作为最低工资的组成部分,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另行支付。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苏人社发〔2021〕72号,2021年7月28日。
3
最低工资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江西、湖南、宁夏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赣府厅字〔2021〕5号,2021年1月21日。
最低工资标准包括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险费。
——《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湖南省2019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湘人社发〔2019〕56号,2019年9月6日。
提高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包括职工个人应依法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三条,宁政规发〔2021〕1号,2021年7月12日。
4
最低工资包括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四川、山东、浙江、河北、内蒙古、贵州、云南、新疆
(其中四川、山东规定最低工资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浙江、河北、内蒙古、贵州、云南、新疆则明确最低工资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川府发〔2018〕19号,2018年6月28日。
劳动者个人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包含在最低工资标准中。
——《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最低工资执行中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第八条,鲁劳社函〔2006〕387号。《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延长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177号,第五条将上条规定延长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职工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贯彻执行<最低工资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二条,浙劳社劳薪[2004]40号,2004年3月3日。
计入最低工资标准的项目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三条,冀人社字[2016]108号,2016年6月30日。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基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及非全日制工作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三条,内政办发〔2021〕69号,2021年11月9日。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贵州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黔人社发〔2019〕16号,2019年9月16日。
计入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包括按规定应由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云人社发〔2018〕16号第二条,2018年3月27日。
全日制及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工资标准,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第二条、第三条,新政发〔2021〕21号,2021年4月1日。
5
其他类最低工资情形:下述省市虽然未通过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但可以通过政策解读、相关答复等进行判断。
天津:月最低工资标准包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
——《天津市人社局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津人社规字〔2021〕4号,2021年04月30日,附《关于调整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政策解读》第四条
广西、山西、福建三省区分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定。
我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广西壮族自治区2020年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桂政发〔2020〕1号),政策解读第六条
我省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81号,2021年9月3日,政策解读第四条
月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个人缴费部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包含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部分。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闽人社发〔2019〕6号,2019年11月13日,附件
此外,湖北、陕西、河南、重庆等地的规定与《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类似,未明确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括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
甘肃、广东、海南、黑龙江、吉林、辽宁等地未见相关规定及相关政策解读。
低于最低工资的情形
根据各省市工资支付条例及最低工资相关规定,在特定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按照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水平支付劳动者工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1.病假工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病假期间,用人单位支付病假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全国绝大多数地区执行的标准为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2.待岗工资。用人单位因经济困难、或者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待岗工资或者基本生活费。一般情况下待岗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部分省市按照当地基本生活费或者失业保险金计算。
3. 事假或者旷工按天扣除工资后可低于最低工资。因劳动者在事假期间或者劳动者无故旷工的,用人单位可以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支付的工资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4.其他特殊情形。部分行业劳动者可能会出现某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甚至为零的情况,如销售人员的工资可能存在某月提成数万,但个别月提成为零的情况,由于其全年收入较高,司法实务一般不支持其对低于最低工资的月份进行工资补足的诉讼请求。按照年薪支付报酬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个别月的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此外,若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以及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规定从工资中扣除赔偿费后,劳动者工资可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注:案例君对原文已作修改,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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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来源“劳动法行天下”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
编辑:刘宇星
排版:熊媛媛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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