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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京牌车却遭人转卖 法院提醒:切勿因小失大!


黄女士将自己的京牌奥迪车出租,只收到半年的租金,对方连人带车便都不见了。不仅如此,租车人还偷偷将车转卖。2月16日一大早,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执行员王广涛接到黄女士电话,称其申请执行的车辆就停在丰台区某村。执行员到达现场后,车辆使用人刘先生得知执行员是为车的事情而来,很快交出了车钥匙。




原来,2019年5月,黄女士因长期离京生活将其名下京牌奥迪车出租给张某,约定月租金5500元。张某在支付了6个月租金后便连人带车失去了联系。为了要回车辆,黄女士将张某诉至法院。


经法院判决,张某需返还车辆,并支付车辆使用费。判决生效后,张某未主动履行判决义务,黄女士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员王广涛曾向相关部门调取车辆的行驶轨迹及道路停车信息,均未获得车辆准确位置。随后,他前往张某户籍地房山区进行调查。张某前妻称,两人离婚后,张某再没回过家,不知其人在哪里。


今年春节前后,黄女士先后接到花乡二手车市场两位陌生人的电话,询问其卖车原因,并核实车辆信息。黄女士意识到,其车辆在被私下买卖,便急于找寻车辆下落。



经执行员询问,车辆使用人刘先生称,2019年12月,他经同事介绍从花乡二手车市场门口的“车贩子”手中花12.5万元购买涉案车辆。“我买完车,对方也没给我大绿本(机动车登记证书),只给了我一张纸(协议)”,刘先生称,由于车辆被法院查封,年检都很困难,他遂于年前想将车辆出售,没想到竟先被法院找到。“我也想赶紧把车还给人家,指着把钱要回来,没想到买个车这么麻烦”,刘先生对执行员说。



执行员当即将车辆拖回法院,通知黄女士近期来京将车取回。法院表示,会进一步调查张某出售车辆的行为,并将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执行员提醒


租赁京牌小客车风险大,签订租赁合同需审慎,避免承租人对车辆的抵押、转售、犯罪等行为给车主造成巨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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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租借他人机动车牌号指标,当心车、牌两空




声明:本文转载自北京日报客户端、“朝阳法苑”微信公众号,在此致谢!



编辑:潘园园

排版:何一泓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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