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亲敬老,司法守护:最高法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孝亲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对老年人的尊重与关爱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标志。2021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全面贯彻落实《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关于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贯彻实施意见》),并配套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最高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将维护老年人权益作为审判执行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此次发布《贯彻实施意见》和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不仅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生动实践。
一是聚焦政策背景,深入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意见》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高度,提出加强党对老龄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从促进老年人社会参与、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等8个方面对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人口老龄化是我国未来相当长一个时期的基本国情,有效应对我国人口老龄化,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更加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完善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努力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二是聚焦顶层设计,完善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配套司法政策。《贯彻实施意见》主要包括三部分内容:第一部分是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总体要求,推动人民法院服务和保障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各项政策举措落地、落实、落细。第二部分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依法加大对侵害老年人人身和财产权益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妥善审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监护权、合同、侵权纠纷等各类案件,加大涉老年人权益案件执行力度。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裁判,促进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第三部分是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深化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推动涉老年人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建立完善涉老年人婚姻家庭、侵权等矛盾纠纷的预警、排查、调解机制,建立适老型诉讼服务机制,为便利老年人参与诉讼活动提供保障。
三是聚焦典型案例,通过裁判指引切实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依法审理涉老年人权益的各类案件,利用司法手段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是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使命。为配合《贯彻实施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同步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第二批典型案例,这是人民法院老年人权益保护工作阶段性成果的集中展示,也是不断提高审判质效、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的宣言。在去年发布老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选取了五件典型案例,都是老年人比较关心和关注的问题。一方面,保护老年人人身权益。如依法及时为遭受家庭暴力的老年人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预防和遏制家庭暴力;又如依法妥善审理涉老年人婚姻家庭、监护权、养老服务合同纠纷等案件,保护老年人婚姻自由和人身安全,督促子女自觉履行赡养义务。另一方面,保护老年人财产权益。如妥善审理涉老年人物权保护纠纷案件,保障老年人对个人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又如依法支持退休老年人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费赔偿请求,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提供司法保障。希望通过发布典型案例,进一步统一法律适用标准,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更为明确的行为指引和规则参考。
加强新时代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任重道远。各级人民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切实提升广大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动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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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统一思想认识,准确把握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总体要求
二、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
三、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便老惠老司法服务机制
最高人民法院
2022年3月29日
●预防制止家暴:最高法、全国妇联、教育部、公安部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附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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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潘园园
排版:熊媛媛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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