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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案例课题 | 韩伟 张家豪:传承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


去陕北米脂等革命老区调研,看到法庭里、院墙上都有不少红色文化元素。米脂曾经走出过爱国民主人士李鼎铭、杜斌丞,转战陕北的毛泽东又在米脂县杨家沟居住数月,召开过著名的“十二月会议”,这是一片红色沃土。米脂法院不仅建设有现代化的“云上法庭”“微法庭”,更是赓续红色血脉,践行司法为民便民,在延安时期“三三制”民主模式的基础上,创造了“新三三制”审判工作模式,扩大司法民主方式,将审判与多元化纠纷解决结合起来,努力化解各种矛盾。我问一位法官:“什么才是当代人民司法应该传承的红色基因?”他说:“走出去,主动化解矛盾纠纷,用心服务好老百姓。”


这些年,各级法院一直在努力传承红色基因,用好红色资源特别是“人民司法红色资源”,发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但红色基因是一个内涵丰富的概念,什么是司法所特有的红色基因,也是当代司法仍然应该继承和弘扬的传统,却是值得深思的问题。在生物学上,所谓基因,是带有遗传信息DNA片段,储存着生命的种族、血型等全部信息,具有根本性、稳定性。红色基因就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时期形成的精神和作风,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党文化结晶,体现为信仰、价值、思维等多个维度,构建着共产党人的根本品格与思想基底。通过几天的走访,以及和基层法官的深入交谈,对人民司法的红色基因,我们似乎有更多的感悟。


为民便民是人民司法红色基因的核心要素。发源于革命时期的人民司法,区别于旧式司法的最重要特征就是其人民性,人民司法的灵魂是人民,司法为民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的法治初心。如马锡五同志所言,“我就是陕北一名普通的老百姓。”司法的为民、便民体现在诸多方面,当下各地都建成了标准化的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不仅有常规的立案、执行等窗口,还有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等现代化诉讼服务。在米脂,虽然引入在线立案等多种智能方式,诉讼服务中心还设立专人岗位,为文化程度不高的当事人提供了人性化的诉讼文书导引系统,帮助其顺利参与诉讼;对待老年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还有上门服务和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援助人员线下服务。在绥德,针对当事人户籍与常住地分离问题,提供了诉讼服务中心与基层法庭的多种立案选择,便于当事人就近立案。如果当事人双方都在县城,也可以直接到法院立案、诉讼,不受户籍管辖的限制。在速裁调解中心,我们刚好碰到一位当事人遇到承揽工程款项拖欠问题,通过法官的及时介入、诉前调解,仅两个工作日就解决了问题,不仅效率提高,还为当事人省下了诉讼费用。这些为民、便民的举措,极大地破解了百姓参与司法的障碍,帮助当事人接近正义。


积极主动是人民司法红色基因的突出特质。现代司法讲究客观中立,因而在司法风格上更多采取消极主义,所谓“不告不理”。但革命时代形成的红色司法,凸显了积极主动的特质,从马锡五到任君顺,都是主动走出法庭,深入群众调查案情、化解矛盾,这也成为人民司法红色基因的重要内涵。在义合法庭,王小东法官给我们介绍了一个案例:诉讼双方是亲戚关系,因为遗嘱继承窑产的权属问题发生争议,诉至法庭。但是,当事人的诉讼能力有限,提供的产权证据不足,并且该争议不仅涉及产权,还牵涉抚养、继承等前因,以及地方的民事习惯,法官为了查明事实真相,多次前往窑产所在地,就地勘查了解情况,尽力弄清争议的来龙去脉。在全面了解客观事实的基础上,该案已经得到初步的化解。类似事例还有很多,在送达中,在执行中,法官们都采取了积极主动的态度。这也使我们再度反思司法的消极主义,特别是当代中国的社会主义司法审判,服务大局、司法为民都是根本要求,司法的中立公正当然不可或缺,但简单采取消极被动的姿态,显然也是不行的。


廉洁公正是人民司法红色基因的最大优势。对普通百姓而言,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最大的盼望当然是获得公平正义。在革命年代,老百姓通过切身的对比,感受到人民法院不再是旧式衙门“有理没钱莫进来”,而变成“人民法院下乡来,狡猾抵赖吃不开”。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的十六字工作训条中,排在前列的就是“廉洁”“公平”,在我们走访的很多基层法院中,院墙上法律文化展板最多见的也是“廉洁”“公正”,如古人所言“公生明、廉生威”,廉洁、公正是革命一代司法工作者的突出特色,也是人民司法红色基因的应有之义。在当下,司法的廉洁公正有了诸多新的保障机制,除了立法的健全、法官裁判水平的提高,还比如司法裁判文书的公开、庭审的直播等,通过公开透明的司法审判,保障程序的正当与结果的正义,这些正在广大的基层法庭实现。


当然,进步的理念值得传承,但在基层司法实践中,确实也面临不少问题,比如常见的人案矛盾,法官助理、书记员配比不足,以及司法调解等工作的考核机制、荣誉制度不尽完善等,这些都现实地影响着人民司法红色基因的传承。即便如此,为民、主动、公正作为一种值得追求的司法理念,是毫无疑义的,它们归结起来,就是强调了司法权源于人民、服务人民的属性,即对普通的老百姓始终抱持一种同情心、同理心,积极主动查明案件,探究矛盾根源,定分止争,以公正的态度作出裁判。


调研的最后一站,是子洲的裴家湾法庭,这个获得过诸多荣誉的“枫桥式法庭”,承继了“法官多跑路,百姓少跑腿”的马锡五审判精神,在审判、调解诸方面有着骄人成绩的记录,却因一件小事令人感动:去年,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太太来法庭要提起诉讼,说她的五个子女都不管她,她一大早走了几里地来法庭,法庭还没上班。当时,李文亮法官询问了情况,了解其还没有吃早饭,遂嘱咐灶房帮老人煮了一碗清汤的佳县挂面,老人坐在法庭门前吃了起来,这温馨的一幕被摄影机定格下来。老人的赡养问题最终通过调解解决,抛开结果不谈,李法官对待老人的方式,小法庭“一碗挂面的故事”,不恰恰是对红色基因的最好传承吗?


(本文系2021年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课题阶段成果,批准号:2021SFAL004) 

(作者单位:西北工业大学法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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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转载自“人民法院报”,在此致谢!


编辑:潘园园
排版:王   俏
审核:刘 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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