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诋毁戍边英雄 “辣笔小球”被检方批捕!

安徽政法 2022-04-20


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利用信息网络贬低、嘲讽英雄烈士,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的规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英雄烈士用鲜血、生命捍卫祖国领土,其名誉、荣誉不容诋毁。《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对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的行为,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了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严重损害卫国戍边英雄烈士的人格尊严,严重损害卫国戍边军人形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予追诉。同时,为维护英雄烈士的合法权益,在军事检察机关的支持配合下,南京检察机关决定公益诉讼立案并开展调查。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

2021年3月1日


对于侵害英雄烈士荣誉、

污损军人形象等行为的

安徽将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理

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


安徽将严惩

侵害英雄烈士荣誉、污损军人形象等行为

↓↓↓


为发挥法治在退役军人工作中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近日制定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建设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具体举措。《意见》强调,对侵害英雄烈士荣誉、污损军人形象等行为,安徽省将予以严惩。




《意见》要求,


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以健全“三个体系”为主线,以落实《退役军人保障法》为重点,以满足退役军人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


安徽省将通过科学立法、规范执法、严格守法、深入普法,着力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能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到2023年,安徽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政策法规制度体系将基本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规范有序,政策法规有效落实,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将进一步得到维护,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健康高效运行。


全省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全面领导、推进法规政策“立改废释”、健全依法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依法化解矛盾纠纷、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和大力夯实法治基础7个方面提出24项具体措施,在移交接收、退役安置、教育培训、就业创业、抚恤优待、英烈褒扬、服务管理等退役军人工作领域全过程各环节,围绕科学立法、规范执法、严格守法、深入普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退役军人的能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意见》要求,


严格落实政策,强化政策执行刚性,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工作流程、减少办事环节,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运用信息技术手段,让数据多跑路、退役军人少跑腿,让退役军人在日常业务办理中感受到优待尊崇。




《意见》强调,


要加大执法力度,对于不落实安置、优抚褒扬等政策,不履行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义务,冒领或骗取抚恤优待、烈士褒扬等国家资金以及其他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对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行政处罚。



此前报道:


诋毁卫国戍边英雄,250万粉丝“大V”被刑拘!





来源: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南京检察微信公号编辑:聂静洁、吴文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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