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为什么总考不好?”家长注意,过度“鸡娃”不合法!
“你作业做完了吗?没做完还在那玩,当我没看见呢,给你的零花钱全买那些恶心兮兮的东西,还把它当成个宝,你玩这些东西你能考上翰林吗?迟早有一天都给你扔了。这么大的人了,一点自觉性都没有!”
近日,一部聚焦教育的电视剧《小舍得》热播,剧中人物田雨岚的“鸡娃”模式更是深深地触碰到许多人的内心,引发网友热烈讨论。“《小舍得》中妈妈田雨岚在训孩子的时候,我仿佛看见我妈在训我一样,真实又窒息……”
所谓“鸡娃”是网络流行词,指的是父母给孩子“打鸡血”,为了孩子能读好书、考出好成绩,不断给孩子安排学习和活动,不停让孩子去拼搏的行为。
“鸡娃”并非只是艺术化的表现。杭州10岁男孩小飞因考试丢了0.5分被父母训斥,逼到癔症发作,听到“作业”两个字就浑身抽搐;全世界范围内儿童、青少年抑郁症的发病比例已经达到20%左右……
在教育愈演愈烈“内卷化”的当下,有些父母想方设法“逼子成龙”“逼女成凤”,反而造成了难以承担的负面后果。不过,下个月,过度“鸡娃”将不合理不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保法》)修订案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2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今年6月1日正式施行。
修订后的《未保法》条文从72条增至132条,新增并完善了多项规定,吸纳了近年来国家发布的一系列未成年人保护司法新规定的理念与制度探索,有效地回应了社会关切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迫切需求。
5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社会法室主任郭林茂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小皖梳理了一组“关键词”,带你快速了解——
关键词一
校外培训
郭林茂介绍,在完善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时,在监护人的职责中,明确规定“保障未成年人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
在“学校保护”一章中,明确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合理安排未成年学生的学习时间,保障其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学校不得占有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加重其学习负担”。“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对学龄前未成年人进行小学课程教育”。“学校、幼儿园不得与校外培训机构合作为未成年人提供有偿课程辅导”。
郭林茂进一步指出,5月2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为破解长期困扰家长和学生的负担过重问题指明了方向。
关键词二
尊重孩子
《未保法》提出的“六大保护”中,家庭保护仍然处于首位。其中明确规定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的十项监护职责和十一项禁止行为。新修订的《未保法》亮点之一就是新增了“充分听取孩子的意见”“尊重孩子真实意愿”的内容,在多项规定中都明确提出。如第四条将“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确定为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的基本原则。
关键词三
防性侵及性教育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增设了发现未成年人权益受侵害时强制报告制度,以及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从业人员的准入资格制度。
同时,《未保法》将性教育写入法律,也是新修订的《未保法》的亮点之一。针对未成年人对性知识了解不足,很有可能在遭受到侵害后仍不自知或羞于启齿等情况,第四十条提出,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提高未成年人防范性侵害、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关键词四
校园霸凌
新修订的《未保法》首次对学生欺凌进行了定义,并明确规定了学校在学生欺凌及校园性侵的防控与处置机制。
《未保法》规定,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对教职员工、学生等开展防治学生欺凌的教育和培训。学校对学生欺凌行为应当立即制止,通知实施欺凌和被欺凌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参与欺凌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对相关未成年学生及时给予心理辅导、教育和引导;对相关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给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导。对实施欺凌的未成年学生,学校应当根据欺凌行为的性质和程度,依法加强管教。对严重的欺凌行为,学校不得隐瞒,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关键词五
网络沉迷
针对沉迷网络游戏这一“重灾区”,《未保法》对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提出相关要求。第七十四条规定,以未成年人为服务对象的在线教育网络产品和服务,不得插入网络游戏链接,不得推送广告等与教学无关的信息。国家建立统一的未成年人网络游戏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网络游戏服务提供者应当要求未成年人以真实身份信息注册并登录网络游戏,且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对游戏产品进行分类,作出适龄提示,并采取技术措施,不得让未成年人接触不适宜的游戏或者游戏功能。
来源:长安皖韵综合自安徽司法、中国新闻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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