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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赞!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

安徽政法 2022-04-20


第七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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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拟表彰对象

(30名)


程进,男,汉族,1989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团合肥市委青年发展部四级主任科员,巢湖市夏阁镇元通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孙业俊,男,汉族,1968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庐江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警务技术二级主管。
  程斌,男,汉族,1973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淮北市相山区相南街道党工委书记。
  冯飞,男,汉族,1972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涡阳县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四级调研员。
  耿培,女,汉族,1972年10月出生,群众,亳州市卫生健康委监察专员。
  戴红梅,女,汉族,1973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砀山县葛集镇党委书记。
  陈海涛,男,汉族,198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宿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科科长。
  童俊杰,男,汉族,198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蚌埠市淮上区梅桥镇党委副书记,固镇县石湖乡陡沟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孙伦正,男,汉族,197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怀远县公安局唐集派出所所长。

李思泉,男,汉族,1963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阜南县发展改革委原主任。


年国强,男,汉族,198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阜阳市公安局颍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四级警长。


  高云鹤,男,汉族,1989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淮南市审计局人事教育科副科长,驻寿县保义镇桃园村扶贫工作队副队长。
  张登山,男,汉族,197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淮南市公安局山南新区分局三和派出所所长。
  卞齐国,男,汉族,1977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滁州市明光市涧溪镇党委书记。
  胡玉屏,男,汉族,1964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全椒县卫生健康委党组书记、主任、四级调研员。
  陶丛彬,男,汉族,196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金寨县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方凯,男,汉族,1986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舒城县公安局晓天派出所所长。
  杨海腾,男,汉族,1968年11月出生,群众,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主任、督查办主任。
  魏彬,男,汉族,1973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芜湖市无为市市场监管局牛埠市场监管所所长。
  周红飞,男,汉族,197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芜湖市贸促会展览部部长,南陵县烟墩镇海井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宣恒,男,汉族,1985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宣城市宁国市公安局警务技术四级主管。
  郭赟,男,汉族,1973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宣城市广德市司法局桃州司法所所长。
  李杨,男,汉族,1986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铜陵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速公路一大队大队长。
  李强,男,回族,1987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池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副校长。
  吴显耀,男,汉族,1982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安庆市卫生健康委基层卫生与妇幼健康科科长。
  彭志宝,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怀宁县洪铺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汪木根,男,汉族,1961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黄山市徽州区西溪南镇一级主任科员。
  刘晓霞,女,汉族,1969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黄山市屯溪区法院一级法官。
  王华东,男,汉族,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办公厅综合调研室副主任。
  马志顺,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省委网信办网络执法督查处一级调研员,灵璧县娄庄镇汴河村党总支第一书记、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

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20个)


合肥市审计局


  长丰县乡村振兴局

  濉溪县卫生健康委

  亳州市谯城区乡村振兴局

  中共泗县县委组织部

  五河县乡村振兴局

  阜阳市乡村振兴局

  阜阳市颍州区三合镇人民政府

  淮南市田家庵区司法局

  滁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滁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局)

  六安市金安区乡村振兴局

  当涂县文明办

  芜湖市鸠江区汤沟镇人民政府

  郎溪县乡村振兴局

  铜陵市义安区东联镇人民政府

  东至县龙泉镇党委

  安庆市公安局迎江分局新洲派出所

  安庆市大观区龙山路街道办事处

  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省公安厅物证鉴定管理处

第七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

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

拟表彰对象公示公告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展示全省公务员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时代风采和公仆本色,激励全省广大公务员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推动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省委决定,评选表彰第七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安排,在各省辖市和省直单位推荐的基础上,经过初审、复审并征求有关单位意见,省委组织部研究提出了30名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20个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6月15日至6月21日。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省委组织部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同时,请告知或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工作单位,以利于调查核实和反馈情况。


特此公告。


公示电话:0551—12380


传真:0551—62609438


举报网站:http://ah12380.gov.cn


来信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中山路1号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综合考核办(考核奖惩处),邮政编码:230091。


附件:第七届安徽省“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和“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拟表彰对象公示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

2021年6月15日






来源:安徽先锋微讯

编辑:聂静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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