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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法院系统3个先进集体和8名个人受全国表彰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引导各级人民法院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增强各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激励广大党员干警忠诚党的事业,履行党员义务,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法院等99个单位获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姜巍巍等200名同志获评人民法院党建工作先进个人。安徽省三个先进集体,八个先进个人上榜。
安徽省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研究室
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砀山县人民法院
陈 波 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支队支队长、党支部书记
汪再荣 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
杨红梅(女) 淮北市烈山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机关党委书记
胡 博 黄山市徽州区人民法院政治部(机关党委)副主任
陈 丽(女) 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审判员
胡勤胜 舒城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党支部书记
胡 喆 利辛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陈雪姣(女) 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三级主任科员
来源:安徽高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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