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四市发布最新人事信息,含多名政法干部
滁州市
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决定
(2021年8月24日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徐昌政为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
王旭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决定免去:
王旭的区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局长(主任)职务;
张思源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决定
(2021年8月24日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
任命:
张思源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张龙为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窦浩为区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谭启明的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友龙的区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南谯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任免职决定
(2021年8月24日南谯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任命:
唐超为区人民法院乌衣人民法庭庭长;
龙云宏为区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庭长;
杨帆为区人民法院施集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唐超的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龙云宏的区人民法院乌衣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曹志信的区人民法院沙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颜林的区人民法院施集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帆的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宣城市
2021年8月25日,广德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广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5日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戴险峰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周远同志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余维同志为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决定免去:
司红星同志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姬庆雪同志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
2021年8月25日,旌德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人事任免——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命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柴长宏为旌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梁江洲为旌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
万立军的旌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杜和文的旌德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旌德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人员名单
(2021年8月25日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
司昱为旌德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免去:
王慧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贺国元的旌德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陶旌平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戴卫平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潘志鹏的旌德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李逸凡的旌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安庆市
岳西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
人事任免名单
(2021年8月24日岳西县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 命:
王智平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陈浩浩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效东同志为岳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
任 命:
芮泽青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张从高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汪红菇同志为岳西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山市
8月26日,黄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定:
任命:
陈立青为黄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
洪建坤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占斗星为黄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
宋浩之为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金 涛的黄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汪德宝的黄山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职务
陈立青的黄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
周寿华的黄山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项根林的黄山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刘浪彬的黄山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姚笑秋的黄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沈梦平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 晨的黄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因工作需要,叶正军提出辞去黄山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会议决定接受叶正军的辞职请求,报黄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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